信仰的支柱

 .认主独一及其种类
.认主独一及其种类

认主独一,阿拉伯文的原文为"讨罕德"意即"成为独一的",认主独一的确立,需 要两个方面:否定与肯定。即否认独一主之外的所有权利,只肯定让独一主所独享。举例说明:一个人的认主独一信仰是不完美的,除非他见证:除安拉外,绝无应 受崇拜的主。也就是说,他的这一见证,否定了除安拉以外的所有神明,只确定安拉是唯一的真正应该接受崇拜的主宰。完全的否定即完全的不信。即见证"俩以俩 亥",不见证"印兰拉胡"其意为"没有主"。完全的肯定,只见证"印兰拉胡"意即"只有安拉",把除安拉外的没有排除在外。假如你说:"某人是站着的。" 这句话所说明的仅仅是某人是站着的,但你没有说站的仅此一人。也许有人跟他站在一块呢。假如你说:"除宰德外,没有站着的人。"你就完全否定了"站"的这 一动作,只肯定只有宰德一人具有"站"这一事实。这就是"讨罕德"在现实中的实例,即"讨罕德"包括否定与肯定两个方面。

把"讨罕德"与安拉联系起来,即"认主独一"的总的定义是:"让清高伟大的安拉独享他所应独享的一切。"

学者们把认主独一分为三种:

一、认识安拉在化育万物方面的独一性。

二、认识安拉在接受崇拜方面的独一性。

三、认识安拉在尊名、属性方面的独一性。

他们的这种分类是依据探讨研究和参照《古兰经》和《圣训》而得出的,他们发现:认主独一不外乎这三种,就把它分为三种:

一、信安拉在创造万物、国权、管理方面的独一性。

1.用"创造"来称述安拉的独一性,即:清高的安拉是独一的创造者,除安拉外,别无创造者。清高的安拉说:"除真主外,还有什么创造者能从天上地上供给你们吗?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古兰经》35:3)清高的安拉又揭露不信道者所信奉的假神的虚伪性说:"难道造物主同不能创造的[偶像]是一样的吗?你们怎么不记取教诲呢?"(《古兰经》16:17)所以独一的清高的安拉是创造万物的造物主,他创造了万物,又注定了一切。他的创造既包括将要发生的他的行为,也包括将要发生的他的被造物的行为。因此,归信清高的安拉是创造仆人的行为的主,是属于完整地归信前定之范畴的,正如清高的安拉说:"真主创造你们,和你们的行为。"(《古兰经》37:96)其理由是,仆人的行为属于仆人的德行,仆人是安拉的被造物,造物者也是被造物属性的创造者。另外一种理由是:仆人的行为是果断的意志、完全的能力所产生的。而"意志"、"能力"这两种又是属于清高伟大的安拉的被造物,整个"因"的创造者,也是"果"的创造者。

如果有人问:我们怎么理解呢?一方面归信清高伟大的安拉是独一的创造者,但又把"创造"一词确定给除安拉之外的,正如清高的安拉说:"愿真主降福,他是一切创造者的最优秀的。"(《古兰经》23:14)穆圣(愿安拉福安之)对画像者说:"他们将被要求:'你们复活你们所创造的吧!'"(《布哈里圣训实录》、《穆斯林圣训实录》)

对 这个问题的答复是:除清高的安拉外的创造者,他不能像安拉的创造一样地创造,他不能凭空创造,也不能使死者复生。他的创造只是把一物质由一种性状改变成另 一种性状,这也属于清高伟大的安拉的被造。举例来说,如同绘画一样,当一幅画绘成后,它并没有新创出来什么物体,最多只能说明是把一种物体变成另一物体, 即把一张纸变成一幅画。正如把泥灰变成鸟的形状,或其它美丽的形状,就像白色的布片被涂上各种颜色变成彩色的图画,但染料颜色、白纸都是安拉的被造物,这 就是把"创造"一词确定给安拉与确定给除安拉之外的被造物的区别。因此,清高伟大的安拉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一的创造者。

2.用"国权"(穆立克)来称述安拉的独一性。因为独一伟大的安拉是国权的真正拥有者,正如清高的安拉说:"多福哉拥有主权者!他对于万事是全能的。"(《古兰经》67:1)安拉说:"你说:'万物的主权,在谁的掌握之中?谁能保护众生,而他自己不受保护呢?'"(《古兰经》23:88)"马立克穆立克"这一词语专指独一的清高伟大的安拉。用"穆立克"一词也有时称述除安拉之外的,正如《古兰经》中安拉说:"或者你们管理(穆立克)钥匙者的家里。"(《古兰经》24:61)安拉说:"除非对他们的妻子和他们的右手所管理(穆立克)的(女奴)。"(《古兰经》23:6) 等等明文证明除安拉之外的具有管理(穆立克)的职能,但他们的"穆立克"是短命的,有限的,有限的权力不具有普遍性。因此,宰德的房子,欧姆勒不会拥有; 欧姆勒的房子,宰德不会拥有。再说这种主权是有限的,因之,人类对自己所掌握的不可自由处理,只能依据安拉所许可的途径来处理,因为穆圣(愿安拉福安之) 禁止挥霍财产,清高伟大的安拉说:"你们的财产,本是真主给你们用来维持生计的,你们不要把它交给愚人。"(《古兰经》4:5)这就证明人类的权力(穆立克)是有限的,与之相反,清高伟大的安拉的权力(穆立克),是真正意义上的掌权的,他的权力包罗万象,主宰一切,清高的安拉为所欲为,没有人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而除安拉之外的,对于他们的行为都要受到审问。

3."泰代比尔"(管理),清高伟大的安拉是唯一的管理者,他处置众生,布置众天与大地,正如伟大的安拉说:"真的,创造和命令只归他主持。多福哉真主——全世界的主!"(《古兰经》7:54)安拉的管理是包罗万象的,不会遇到妨碍和抵抗。被造物的某些"管理"例如人们管理自己的财产、孩子、伺者等等,都是极其有限的、小范围的、有局限性的,不是无限制的。

综上所述,我们说,认识安拉在化育万物方面的独一性,由"归信安拉在创造万物、国权、管理方面的独一性"的论断是正确而真实的。

二、认识安拉在接受崇拜方面的独一性:

这 种"讨罕德"即人类在崇拜、亲近安拉的同时,不能像崇拜安拉、亲近安拉一样地崇拜、亲近除安拉外的任何神明。这种"讨罕德"就是穆圣(愿安拉福安之)奉命 讨伐他们的那些以物配主者为之迷误的原因,由于他们不归信这一"讨罕德",他们的生命、财产、土地、家园统统被充公没收,他们的妻子、家小被俘获,就因为 召人拜主独一的这一"讨罕德",所有的使者被派遣,经典被降示,阐述这三种认主独一的"讨罕德",但所有的使者与其民众探讨最多的,还是这种拜主独一的 "讨罕德"。因此,人类不能为除安拉外的做任何功课,即使是最临近安拉的天仙、被派遣的先知圣人、清廉的密友"吾里",任何人都不可,因为,功课只为清高 伟大的安拉而做,才是正确的。谁忽视了这种拜主独一的"讨罕德",他就是以物配主的"穆什勒克"、不信道的"卡飞尔",即使他承认另外两种"讨罕德"。如 果一个人归信清高伟大的安拉是创造万物、掌管万事万物的,是所有国权的真正拥有者,并且归信清高伟大的安拉享有一切美名及德性,但他在崇拜安拉的同时,又 崇拜另外的神明,那么,他的承认安拉的化育万物及尊名属性这两种"讨罕德"对他是无益的。假设一个人承认安拉在化育万物、尊名属性方面的独一性,但他又去 坟园,崇敬坟墓中的死人,为之许愿、宰牲,以求亲近,那么这人就是永居火狱的以物配主者、"卡飞尔"。清高伟大的安拉说:"谁以物配主,真主必禁止谁入乐园,他的归宿是火狱。不义的人,绝没有任何援助者。"(《古兰经》5:72)凡是读过《古兰经》的人都会知道:穆圣(愿安拉福安之)奉命与多神教徒战斗、没收他们的财产、俘获他们的家小,他们承认安拉是独一的造物主,他们对此深信不疑,原因是他们在拜安拉的同时,又拜另外的神明,因此,他们就成为以物配主者。

三、认识安拉在尊名、德性方面的独一性:

这 种"讨罕德"即:以安拉自己为自己命名的、在《古兰经》中或穆圣(愿安拉福安之)亲口称述安拉的美名使安拉独具此尊名。确认安拉的尊名与属性的原则是:不 可歪曲、不可废弛、不可举形状、不可比拟。必须归信安拉亲自为自己命名的、亲自称述的尊名和属性是真实的,并非虚假,但必须注意的一点就是不可举形状、不 可比拟。有许多自称穆斯林的人对这种"讨罕德"认识不清,铸成大错,他们迷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他 们中有的人因在"否定"与"纯洁"方面过火,使其背离了伊斯兰教。一部分人的表现是中庸的,一部分人所持态度观点与大众派(正统派艾亥勒笋乃)相近。但 前三代对这种"讨罕德"的观点是:安拉为自己所命名、称述的尊名和属性是真实的,不可歪曲、不可废弛、不可举形状、不可比拟。

我 们不妨举个例子加以说明:清高伟大的安拉自称是"永生不灭的"、"维护万物的",我们就必须归信"永生不灭"是安拉的尊名,我们必须归信这一尊名所包含 的,即"永活的",他决不会灭亡和老迈。安拉自称是"全聪的",我们就必须归信"全聪"是安拉的尊名之一,"听"是安拉的德性之一。我们归信安拉是全聪的 主,(听得见的主),这一尊名和德性所要求的要旨是:听不见的听,听不见声音的听,那是虚假的。以下的例子依次类推。

再举个例子:清高的安拉说:"犹太教徒说:'真主的手是被拘束的。'但愿他们的手被拘束,但愿他们因为自己所说的恶言而被弃绝!其实,他的两只手是展开的;他要怎样费用,就怎样费用。"(《古兰经》5:64)在这节经文中,安拉说:"他的两只手是展开的。"安拉为自己确定有两只展开的手,他慷慨的施舍,我们就必须归信安拉有施恩的展开的双手。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是,我们切不可在我们的心里想象这双手的形状,也不能用我们的口舌来说这双手是怎么样的。更不能用人的手来比安拉的双手。因为,清高伟大的安拉说:"任何物不似像他。他确是全聪的,确是全明的。"(《古兰经》42:11)安拉说:"你说:'我的主只禁止一切明显的和隐微的丑事,和罪恶,和无理的侵害,以及用真主所未证实的事物配真主,假借真主的名义而妄言自己所不知道的事情。'"(《古兰经》7:33)安拉说:"你不要随从你所不知道的言行,耳目和心灵都是要被审问的。"(《古兰经》17:36)因此,谁用人的手来比安拉的双手,他确已否认安拉的话:"任何物不似像他。"(《古兰经》42:11)他违抗了安拉的话:"你们不要为真主打比喻。"(《古兰经》16:74)谁描述这双手的形状,并肯定是怎么样的一双手,这种人已假借安拉的名义而妄言自己所不知道的和深究了自己的知识所不及的事情。

关 于安拉的属性,我们再举一个例子,这个例子就是:安拉升上宝座(阿尔世),因为安拉在《古兰经》中七次为自己确定"伊斯特瓦尔来勒阿尔世"(升上阿尔 世)。当我们把"伊斯特瓦"这一动词列入阿拉伯语的语言学的角度考察这一动词时,我们就会发现,当这一及物动词,在宾语前,附带介词"尔俩"时,它的词义 仅局限于"伊尔特法尔"(升上)、"尔龙卫"(高)。所以,清高的安拉说:"安热罕玛奴,尔来勒阿尔世斯特瓦。"(至仁主已升上了宝座。)(《古兰经》20:5) 与其相似的经文的意义是:安拉高过其宝座(阿尔世)是专属安拉的高,并非普遍意义的高。这种高是为伟大的安拉确定的真实的高,适合于清高伟大的安拉的—— 他高过他的宝座(阿尔世)。把人们坐在床上、骑在骑乘上、坐在船上的这种"高"与安拉的高于"阿尔世"的"高"不能作比喻。安拉在《古兰经》中曾提及船舶 和牲畜时说:"他创造万类,而以船舶和牲畜供你们骑乘,以便你们端坐在上面。然后,在端坐的时候,想着你们的主的恩典,并且说:'赞颂真主,超绝万物!他为我们制服此物,我们对于它本是无能的。我们必定归于我们的主。'"(《古兰经》43:12--14)因此,把被造物的高于某一物体,不可以与安拉高于"阿尔世"作比喻,因为,安拉——任何物不似像他。

有 一种人犯了十分严重的错误,他说:"伊斯特瓦尔来勒阿尔世"(至仁主已升上了宝座)的意思是"伊斯讨俩尔来勒阿尔世"(至仁主掌握了宝座)。这是 对经文的恶意歪曲篡改,是与众圣门弟子(愿安拉喜悦他们)、以及善意地追随他们的人所一致统一的观点相矛盾的,是导致虚伪的因素,作为一名信士(穆民)不 能这样称述清高伟大的安拉。尊贵的《古兰经》是用阿拉伯语降示的,毫无怀疑,正如清高伟大的安拉说:"我确已以此阿拉伯文的《古兰经》,以便你们了解。"(《古兰经》43:3) "伊斯特瓦尔俩……"这种句型其义在阿拉伯文中限定为"尔龙卫"(高)、"伊斯提格拉热"(稳定),然而,词与义相合的"伊斯特瓦尔来勒阿尔世"这 一经文中的"伊斯特瓦"的意思是"高于、高过",适合安拉的尊严、崇高的、独特的"高"。如果用"伊斯讨俩"来注解"伊斯特瓦"的话,就歪曲了经文的原 义,即"高",取而代之以另外的意义,就是错误的。

前 三代的人,以及以善意地追随他们的人都一致统一地承认这一词义,即"伊斯特瓦"为"高",因为,除此之外的关于"伊斯特瓦"的解释,从他们那里没有传述 来。如果《古兰经》、《圣训》的明文,前三代的人没有用与明文词义相反的作解释,那么,其规律就是他们保持其经训之原貌,诚信其明文所表达的意义。

如果有人问:前三代的人用"尔俩"(高)注解"伊斯特瓦"的明确文字有吗?

我们回答:有。这样的注释确已由前三代人跟前传述来了。假设,即使没有明确的文字出自他们,经训常识告诉我们,必须保护阿拉伯文字所限定的词义,因为前三代的人就确定了这一词义。

执迷不悟的坚持用"伊斯讨俩"注解"伊斯特瓦"的人,所犯的错误是,如果能这样注解的话,就意味着:

1.创造天地之前,"阿尔世"不归清高的安拉掌管,因为,安拉说:"你们的主确是真主,他在六日内创造了天地,然后,升上宝座。"(《古兰经》7:54)

由此,他们认为,在创造众天之前,创造天地之时,安拉没有掌管"阿尔世"。

2.也就能用我们的话"伊斯特瓦尔来勒艾热祖"、"伊斯特瓦尔俩安仪社印敏买赫鲁嘎特"来解释了。这样做,毫无怀疑、毫不含糊是错误的,绝不适合清高伟大的安拉。

3.这样注释,歪曲了原文。

4.与清廉纯洁的前三代人(愿安拉喜悦他们)的一致观点相矛盾。

总而言之,归信安拉的尊名与属性的这一"讨罕德"就要求我们必须为安拉确定安拉为自己所确定的、穆圣(愿安拉福安之)为安拉所确定的尊名和属性,必须真实地确定,不可歪曲、不可废弛、不可举形状、不可比拟。

浅谈伊斯兰教与社会进步
浅谈伊斯兰教与社会进步

浅谈伊斯兰教与社会进步

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

《古兰经》云:"你应当借真主赏赐你的财富而营谋后世的住宅,你不要忘却你在今世的定分。"(28:77)我们伊斯兰教并不是空谈的信仰和说教,更不是脱离社会"隐遁山林"的个人修行,他向来与人类社会息息相关,紧密相连,为实现两世吉庆的理想境界做着不懈的努力。我们不仅要坚信,还要清楚伊斯兰教与社会之间的这种必然联系,更要积极倡导为维护和建设未来社会做贡献的思维理念。以下的卧尔兹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和认识,现与朵斯提们分享、共勉,不妥之处,敬请大家不吝赐教。

首先、伊斯兰教主张通过统一信仰,来奠定推动社会进步的思想基础

认主独一是伊斯兰教的信仰核心,教导人们的信仰要专注,不要三心二意。《古兰经》里就多处强调"你们当崇拜真主,不要以物配主。"的思想(4:36)。

一、伊斯兰教前的信仰格局

伊斯兰教复兴前,当时的阿拉伯人相信万物皆是有灵的思想,导致他们对自然界、祖先和偶像的极度崇拜,麦加的"克尔白"供奉着360多尊不同氏族部落所崇奉的偶像就是一个证明。信仰不同,导致人们互相仇视、互相争斗、甚至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因此,为了使人们从愚昧和迷信中解脱出来,穆圣号召大家归信宇宙万物的唯一主宰——安拉。

二、伊斯兰教统一了思想信仰。

认主独一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信仰混乱的现象,也有效地阻止了多神崇信带来的思想愚昧和社会道德的堕落,并逐步使穆斯林坚定了自己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感情,牢固了对真主的确信和敬畏。教规教义要求穆斯林在生活中要时刻秉承认主独一的思想,如宰牲时,务必要诵念"以真主的名义"而宰,否则就是不是真正的穆斯林等等。这些思想缔约限制着穆斯林的一言一行,使伊斯兰教最终成为人们思想上唯一的精神支柱。

从公元610年到622年的13年间,穆圣始终是用认主独一的思想把人们统一在伊斯兰教的旗帜下。《古兰经》的三分之二章节就是阐述认主独一的内容。由此可鉴,伊斯兰教宣传的认主独一信仰是伊斯兰教的核心和精髓,他回答的问题是只有解决思想信仰统一问题,行动步调才能一致,方向才能一同,社会上的其他问题才能迎刃而解,进而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第二、伊斯兰教主张通过解决社会经济矛盾,来维护社会稳定

伊斯兰教施舍的内涵,既有财物方面的,也有非财物方面的;既有精神方面的,也有物质方面的。都是体现真主的普慈之爱,恩赐于人。

一、伊斯兰教前的经济分配

伊斯兰教复兴前(6世纪末至7世纪初),阿拉伯半岛的社会经济发展极为不平衡,氏族部落贵族占有大量绿洲和草地,拥有许多奴隶和牲畜,是经济和社会的主宰,而广大底层人民和奴隶本身经济条件就极为低差,还要受高利贷的盘剥,可谓雪上加霜,这些都加剧了阶级对立和经济危机产生的概率。

二、伊斯兰教的施舍规定

穆圣通过解决经济问题,维护当时社会的稳定、进步与发展。通过穆圣的实践,可以看出伊斯兰教是把解决经济问题当作推动社会稳定和发展进步重要举措来看待的。其一、提倡劳动,发展生产"当你们礼拜完毕时,你们当散布在地方上,当寻求真主的恩惠。"(62:10)"你们应当在大地的各方行走,应当吃他的给养。"(67:15)《古兰经》的教诲有力地鼓励人们创造物质财富的热情。其二、鼓励穆斯林间互相施舍,缩小贫富差距。一、制定天课。天课是伊斯兰教的课税制度,目的是限制富有者的财富聚敛,财富越集中,就会出现贫富不均,而天课制度的规定则就有效地解决了贫富不均的现象,缓解了贫富对立的社会矛盾。《古兰经》中有82处把天课与拜功相提并论,如真主说:"你们当谨守拜功,完纳天课。"(2:43)等等。天课的主要对象是贫穷者(参照《古兰经》9:60),故此也称为"济贫税"。通过天课使贫穷的人有饭吃,有衣穿,与其他社会成员尽量缩小差距,减少争斗,起到了调解社会经济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作用。二、鼓励施舍。伊斯兰教初期,天课只是宗教上的一种自愿施舍,称作宗教上的善行。"你应当把亲戚、贫民、旅客所应得的周济分给他们。"(《古兰经》17:26)"他们的财产中有乞丐和贫民的权利。"(《古兰经》51:19)公元623年(伊斯兰教历2年)天课被定为主命时,仍然把施舍贫民作为穆斯林赈济善行继续提倡。

三、规定开斋捐。

开斋节前,有一项弥补斋戒中所犯之错、清除斋戒者粗言秽语和周济贫者的宗教义务——开斋捐(赛德盖菲图尔),目的还是主要施舍那些贫穷的人。"有教养的人确已成功,他记念他的主的尊名,而谨守拜功。"(《古兰经》9:60)

四、实行宰牲分肉。

古尔邦节宰牲分肉的仪式则更能体现伊斯兰教解决社会经济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正能量所在。《古兰经》云: "你们可以吃那些牲畜的肉,并且应当用来款待困苦的和贫穷的人。"(22:28)古尔邦节所宰的牺牲物一般都是分成三份,一份留作自用,一份馈赠亲友,一份施舍穷人。在每年的几百万朝觐功修中,所宰的成千上万的肉类都分配给贫穷的人,甚至是最困难的非穆斯林国家的人民,通过此举为更多的人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真主的恩赐、穆斯林的好善乐施。施舍就是要树立善待万物和乐善好施的精神最高境界,要做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国家的事情。可以说伊斯兰教施舍观的广泛内涵,无时无处不在,使人们做精神和物质共同富裕的人。

第三、伊斯兰教最终是要通过道德建设,来维护社会和谐伊斯兰教通过统一信仰和功修,达到逐步完善道德建设,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伊斯兰教的道德建设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从当前的社会需要出发,主要做好以下两方面:

首先、要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是伊斯兰教的传统美德和道德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穆斯林必备的良好情操和处世哲学的精髓。穆圣说:"穆斯林是身处各种条件之中的。"(艾布•达乌德辑录)"不忠于所托的人,没有信德;不实践约言的人,没有教门。"(白哈克辑录)因此,我们要树立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在社会上做一个童叟无欺的好公民。

其次、要助人为乐。

凡是有益于人群的,有益于社会的,有益于生活的,有益于国家的都是好事、善事、正事、助人为乐的事。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指点问路、主持公道、命人行善、止人作恶、放弃坏事等等都是这方面的善举。哪怕是给给人们带来温馨与快乐的微笑。穆圣说:"不要轻视任何善功,哪怕是以微笑迎接穆斯林教胞。"(《雷亚杜圣训集》道安篇) "不要因善行小而抛弃它。"(《百段圣训》)这与古人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同出一辙。这样,就可以形成人人爱我,我爱人人的良好风气和彼此互相关爱的和谐社会。朵斯提们,伊斯兰教通过统一思想信仰,规定义务功修,完善道德建设,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挥着作用,做出了贡献。伊斯兰教与社会是鱼水亲情,社会为伊斯兰教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谐与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伊斯兰教的进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伊斯兰教为促进人类社会的和谐稳定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穆斯林作为社会成员的组成部分,自始至终是离不开社会的,只有更加适应这个社会,并且主动融入整个社会中,为社会的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才能体现出伊斯兰教在当今社会的价值。

阿敏!

(德惠市清真寺阿訇 马文敬)

感谢浏览伊斯兰之光(norislam.com)资讯,欢迎转载并注明出处。

伊本  泰敏叶的简介
伊本 泰敏叶的简介

十四世纪伊斯兰教义学家、教法学家、原教旨主义的倡导者。本名艾哈迈德本阿卜杜勒哈利姆。库尔德人。生于马穆鲁克王朝统治下的美索不达米亚的哈兰。

1268年因蒙古人入侵随家迁居大马士革。出身于宗教学者世家,祖父为罕百里派法学家、圣训学家,其父希哈卜丁曾任大马士革圣训学校教师,并兼任伍麦叶清真大寺宣教员。

伊本泰米叶幼承家学,能背诵全部《古兰经》和圣训,后就读于罕百里派圣训学校。30岁时继其父在大马士革伍麦叶清真大寺讲授圣训教法,并担任宜教员,对逊尼派四大法学派的教法学说进行研究,继承和发展了罕百里派的教法学说,享有盛名。

1298年,因反对一些学者对《古兰经》中关于真主德性问题的任意注释而被指控。1306年,被叙利亚总督遣送开罗,曾与哈乃斐派、马立克派、沙斐仪派的学者、法官进行辩论。后因沙斐仪派首席法官指控他犯有"把安拉人格化"罪,被监禁18个月。

1308年获释后,在开罗萨利赫学校讲学,继续宣传他的教义、教法主张。又因反对伊本阿拉比派对苏菲圣墓的崇拜而遭软禁。

1309年被流放到亚历山大。1313年随马穆鲁克王朝素丹伊本盖拉温出征,收复被蒙古人占领的叙利亚。后定居大马士革,继续讲学和著述。1320年因对教法中有关休妻律例用类比推理去解释,有悖于逊尼派四大教法学派的主张而被囚禁。

次年出狱,仍坚持己见。1326年再度下狱,其著作全部被封禁。1328年9月26日在开罗狱中病逝,葬于苏菲公墓。

伊本泰米叶一生执着于早期伊斯兰教的正统思想,遵循罕百里学派的法律传统,明确提出了"回归古兰经"的著名口号,以纯洁信仰,恢复伊斯兰教的本来精神。

他通过对伊斯兰教各派学说的研究和批判,认为伊斯兰教从中世纪以来,由于受到希腊哲学、基督教、佛教、琐罗亚斯德教和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出现了崇拜 外里(即所谓的老人家或上等人)、朝拜圣墓、祭祀自然物等新的多神崇拜和异端思想,背离了"安拉的正道"。

他主张应复兴早期伊斯兰教的原旨教义,恢复《古兰经》、圣训的真正精神和赛莱菲耶(sailaifengye,即伊斯兰最初三代)的传统惯例,坚持伊斯兰教认主独一论的根本信仰。除遵循经、训外,不信奉任何权威,反对凯拉姆学派、苏菲主义和其他哲学学派离开认主独一教义的任何"创新",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四分五裂的伊斯兰社会再度统一。

他认为(古 兰经》是信仰的最高准则,对其注释要严格、精确,不能妄加推猜和穿凿附会。在伊斯兰教的立法上,他认为《古兰经》和圣训是立法的基础,在不违背经训原则下 可应用"类比推理"(即;革亚斯),对律例进行独立判断,而"公议"(即;易只玛而)或某个团体的意见对立法并无价值。在政治上,他承认早期四大哈里发的 正统性。

认为哈里发只有经过民主选举,才符合伊斯兰教关于穆斯林人人平等的原则。伊斯兰国家的政府应对'稳埋'(即穆斯林社团)负责,实行沙里亚教法,稳埋则对真主负责,保证政府实行教法。服从执行教法的政府和反对异端及偏离教法的政府同样是穆斯林的义务。那些离开"安拉正道"而又渎职和腐败的统治者,是最不道德的人,穆靳林没有必要去服从这样一个腐败的统治者。

伊本泰米叶的学说和著作对18世纪阿拉伯半岛兴起的瓦哈比教派运动提供了理论依据。近现代的伊斯兰复兴思潮和运动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他的思想影响。他被称为"罕百里教法学派的权威"、"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先驱"。

伊本泰米叶对《古兰经》和圣训均有研究和注释,著有教法、哲学、逻辑、伦理及对各派学说批判的大量论著,流传至今的约64部。著名的有《教法判例》、《政治与教法》、《论文集》、《圣行之道》、《反驳哲学家》、《批判逻辑学家》等。

真主的禁月
真主的禁月

真主的禁月


穆罕勒姆(伊历一月份)是真主在古兰经中提到的禁月之一,他说:【月数

确是十二个月,真主创造天地之日,已记录在天经中。其中有四个禁月,这

确是正教。故你们在此期间不要自欺。】《忏悔章》(第36节) , 真主特别提

到四个禁月而没有涉及其它月份。 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之)说:禁月期间你

们不要自欺,由此特别提到四个禁月,为尊重其禁戒性,因此禁月期间犯罪

其罪责远远大于其它月份,反之一样,在禁月中的善举其回赐也远远大于其

它的月份。 尔哉-本-阿卜杜赛莱目(愿主慈悯之)说:地域和时间方面的优越

性分为两类: 第一、现世生活的, 第二、宗教层面的,其回赐归之于真主对

于工作者的精细程度作出的优劣区分,一如莱麦丹月(即伊历九月)的斋戒

远远优越于其它月份的斋戒一样,或阿舒拉日的斋戒高贵于其它副余的斋戒

一样。工作的优越取决于真主的慷慨和对仆人的善待。 穆罕勒姆(伊历一月

份)因此而被命名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禁月,更是为了强调它的禁戒性。

因为在蒙昧时代的阿拉伯人曾经也这样命名这个月,不过他们以前则是禁戒

一年,而开放下一年。使者(愿主福安之)在正确的圣训中也曾如此命名这

个月,并附缀于真主的名誉之后,以此来加强它的尊贵性及优越性,因为只

有因被造物的特殊性才会把真主的名誉附缀其上。正如把穆罕默德、伊卜拉

欣、伊斯哈格、叶孤伯等其它的使者附缀上真主的仆民一样。同样真主的朝


房及母驼等也是一样的。 哈桑-巴士拉说:真主以穆罕勒姆(伊历一月份)开

始新的一年,以另外一个禁月祖尔哈吉(伊历十二月)而结束一年。在真主

看来一年中的莱麦丹(伊历九月)后没有比穆罕勒姆(伊历一月份)更高贵

的月份了。因此把它称之为真主的禁月,因为对此非常的尊重。传自艾卜胡

勒(愿主喜悦之)的圣训 :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曾说:在莱麦丹(伊

历九月)后没有比穆罕勒姆(伊历一月份)的斋戒更高贵的了,除主命拜后

再没有比夜间拜更高贵的了。当这个月份被特殊的附缀上真主的名誉后,那

么其间作为功修的斋戒也自然被附缀于真主的尊名上。 嘎勒说:"很明显,禁

月所指的就是整月的禁止,但使者的圣训准确的记录是使者在禁月中并非整

月封斋,除了莱麦丹月以外。因此圣训旨在于鼓励人们在禁月中多封斋,而

非整个月进行斋戒。因为使者在有生之年曾经封舍尔邦的斋戒,除非是到了

他的晚年,才尽其所能的封斋。 伊本-莱者布说:在我看来副功斋戒分为两

种:第一、绝对的副功斋戒,这种斋戒中最为高贵的即穆罕勒姆(伊历一月

份)的斋戒。正如最为高贵的副功礼拜是夜间的礼拜一样。 第二、莱麦丹月

前后的斋戒。这不能算为绝对的副功斋,因为它有可能是与莱麦丹月的有一

定关系。因此有人说:闪瓦里的六天斋戒与莱麦丹月的斋是关联的。因为斋

戒这六天的斋与莱麦丹月的斋的人就好像他长年封斋一样。类似副功斋戒是

最高贵的斋戒。至于绝对的副功斋戒最高贵是穆罕勒姆(伊历一月份)的斋

戒。对此,有一段圣训足以证明,先知愿主福安之曾说:"主命拜后最为高贵

的礼拜是夜间的礼拜。此处所指的是主命礼拜及附属的圣行礼拜之外的礼

拜。因为,无论是主命礼拜之前的或之后的圣行礼拜 当然是比副功拜高贵,

在众学者看来。斋戒也是如此,主命的莱麦丹月的斋戒及与之相关的斋远比

其它月份的副功斋戒高贵,但,绝对的副功斋戒中当数穆罕勒姆(伊历一

月)月份的斋戒最为高贵。 穆罕勒姆(伊历一月份)月份中最高贵的斋戒是

前十天的斋戒。艾卜-欧斯曼-奈亥迪(祈主慈悯之)说:"人们曾经特别尊重

三个十天;莱麦丹月的后十天,祖尔哈吉的前十天及穆罕勒姆(伊历一月

份)前十天。有人说:"穆罕勒姆(伊历一月份)的前十天是真主以此来完善

与穆萨圣人四十天约言的日期,并在第十天的时候开始与穆萨圣人对话。由

瓦哈布-本-孟柏传述,他说:"真主启示穆萨圣人,你当命令你的仆民在穆罕

勒姆(伊历一月份)的前十天接近我。当第十天的时候我便会宽恕他们。 伊

本-莱吉布(祈主慈悯之)说:"几个禁月是莱麦丹月之后最为高贵的月份。这

几个月份的斋戒要么是封印伊历的年终,要么是对其的开端。谁要是封了祖

尔哈吉的斋戒(除过禁止封斋的日子)并封了穆罕勒姆(伊历一月份)的 斋

戒相当于他以顺从真主的身份来封印这一年的斋戒,并以顺从者的身份来开

始了新的一年一样。然后他希冀自己一整年被定为顺从者。因为他在年初与

年终都是在顺从真主中度过的。 伊本-穆巴拉克(祈主慈悯之)说:"谁以记

念真主来结束一天,那他会被定为一个一整天在记念真主之人。对此有圣训

指出工作是以其结局来衡量的。如果开始与结束都是在记念真主那么理所当

然为一个全天记念真主者。如果一年伊始以虔诚来开始,那么其余的日子所

犯之错理所应当被勾抹,以此类推。 穆罕勒姆(伊历一月份)前十天中最高

贵的当数第十日。脑威(祈主慈悯之)曾说:'阿舒拉'(伊历一月的第十日)

及'塔素尔'(伊历一月的第九日)是两个美好的名字。这在语言书中是众所周

知的。阿舒拉是一个伊斯兰名称,蒙昧时代是不为人知的。伊本-古多迈(祈

主慈悯之)说:"阿舒拉是伊历一月的第十日。"这一说法与赛义德-本-穆赛以

布、哈桑的看法相吻合。 这一个吉庆日子的优越 1、使者(愿主福安之)曾命令

麦地那人斋戒阿舒拉日,这是在莱麦丹月斋戒正式成为主命斋戒之前。并派

门弟子们号召如此做。甚至他们中的小孩子也在封这一天的斋。传自于拉比

尔-本-穆阿兹-本阿法拉义(愿主喜悦之)说:使者在阿舒拉日清晨派人到麦


地那周边的村庄去说:"谁要是今天早上斋戒了,那让他继续;谁没有封斋,

让他在剩下的时间斋戒。"她说:"从那天后我们就斋戒阿舒拉日这天的斋,并

让我们中的孩子也一切跟随斋戒,并为他们准备一些玩具,带上他们一起去

清真寺,如果有的孩子因饥饿而啼哭,我们也给孩子吃上一点。直到开斋时

间。" 2、阿舒拉日的斋戒能罚赎一年的错误与小罪,如果在没有触犯大罪的

时候。传自于艾比-格塔德(愿主喜悦之)的圣训:"曾有人来问及先知(愿主

福安之)关于阿舒拉日的斋戒?使者回答:"你希冀真主宽恕你上一年的罪过

吗?" 3、使者曾经非常希冀且渴望阿舒拉日的斋戒及其回赐。传自于伊本-艾

乃斯(愿主喜悦之)的圣训:"曾有人问他关于阿舒拉日的斋戒?他回答:"我

知道真主的使者没有比这个月的今天的斋戒(阿舒拉日的斋)更为渴望的斋

戒了。 4、众先知、使者们因为阿舒拉日斋戒的高贵而封此日的斋。 (1)、传

自于伊本-艾乃斯(愿主喜悦之)的圣训: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到达麦

地那的时候发现当地的犹太人们在封阿舒拉日的斋,便问他们:"你们所封的

今天的斋戒是什么斋呢?他们回答说:"今天是个伟大的日子,真主在今天拯

救了穆萨圣人及其民众,并淹没法老及其军队。穆萨圣人封了今天的斋戒为

了感谢真主。故我们也封今天的斋戒。使者说:"我们比你们更适合、更接近

穆萨"然后使者就封了阿舒拉日的斋,并命令人们封这一天的斋戒。 (2)、真主

的使者在迁徙麦地那之前曾在麦加就封阿舒拉日的斋戒。传自阿依莎(愿主

喜悦之)的圣训她说:"在蒙昧时代古莱氏族的人就斋戒阿舒拉日的斋。使者

(愿主福安之)曾经封阿舒拉日斋,当他到达麦地那的时候也封阿舒拉日斋

且命令人们也封这一天的斋戒。当莱麦丹月份的斋戒被定为主命后,使者便

放弃了封这一天的斋戒。并说:"谁愿意就斋戒之,谁不愿意便放弃之。 传自

于哈密德-本-阿卜杜拉嘿曼(愿主喜悦之)的圣训,他听穆阿威叶-本-艾布素

福杨(愿主喜悦之)在朝觐年站在演讲台上说:"麦地那人啊!你们的学者们

在哪里?我听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阿舒拉日这天的斋戒没有定制

成为你们的主命,我今天作为斋戒者站在这里,谁愿意就斋戒之,谁不愿意

便放弃之。 5、阿舒拉日这天真主恕饶他的部分仆民。传自阿里(愿主喜悦

之)的圣训:"有人问他说:除过莱麦丹月的斋戒外你命令我斋戒那个月的斋

呢?阿里对他说:这个问题我没有听任何人问过,只有听过一人曾问过真主

的使者,而当时我正坐在使者旁边。他问:"真主的使者啊!:除过莱麦丹月

的斋戒外你命命令我斋戒那个月的斋呢?使者回答道:"除过莱麦丹月的斋戒

外你想斋戒的话,就斋戒穆罕勒姆(伊历一月份)月的斋吧!因为这是真主

的禁月,这个月中有一天,真主在其中恕饶一伙人,并接受另一伙人的忏

悔"。 6、阿舒拉日,真主在这一天接受了阿丹圣人的忏悔。传自于伊本-阿巴

斯(愿主喜悦之)的圣训他说:"阿舒拉日这一天真主接受了阿丹圣人的忏

悔。有人问及伊本-欧麦尔(愿主喜悦之)关于阿舒拉日这天的斋戒?他

说:"穆罕勒姆(伊历一月份)是真主的禁月,真主在这一天接受了阿丹圣人

的忏悔。如果你有能力在这一天斋戒的话,那么你就做吧! 7、在蒙昧时代人

们在阿舒拉日给克尔白(天房)换上幔幛。塔伯里传自伊本-宰德(愿主喜悦

之)由他的父亲上传述的圣训,他说:"阿舒拉日并非像人们所说的那样,那

只不过是天房被换上新幔幛的日子罢了"。

阿舒拉日的斋戒有四个品级: 1
斋戒九号、十号、十一号三天,这是最高贵,也是最完美的。 2、斋戒九号、十号、这是第二品。 3、斋戒九号、十号两天,或十号、十一号两天。 4、仅斋戒十号(即阿舒拉日),这是最低级别

穆斯林在饮食方面的礼节
穆斯林在饮食方面的礼节

饮食礼节看伊斯兰的全美

伊斯兰不仅仅是安拉赐予全人类的一种宗教,而且还是由穆圣及其门第子已经在他们的生活中全面实践过的一种生活制度。这种生活制度体现在各个方面,大到治国、平天下,小到娶妻生子、衣食住行无所不包。正如哈桑·纳所述:伊斯兰既是宗教又是政治,既是精神又是物质,既是功修又是生活,既是家庭又是社会……"

伊斯兰是十全十美的宗教,它之所以全美,就在于它是安拉赐予全人类的唯一正教,天地间的真理。真主所喜悦的宗教,确是伊斯兰教。(《古兰经》319)无论是古兰经的内容,还是伊斯兰教的各种教义、教规、其文化理论处处体现出这种完美性。甚至是饮食礼节也体现了这种完美性

这些礼节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吃饭时先念台思米"(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吃完时念台赫米得"(万赞归于真主)。穆圣(愿主福安之)说:任何人在吃饭时,他应先提念真主的尊名;如果遗忘了,记起时当念:'由始至终都奉真主之名'“"台思米有两个目的;一是驱逐恶魔,穆圣说:凡没有提记真主尊名的人,恶魔会与他同吃同饮;当他提到真主的尊名时,恶魔便把腹中之食全部吐出。二是念台思米"可以带来",阿伊舍说:当初,穆圣与六个圣门弟子一起吃饭时,来了一个游牧人,他没有提记真主的尊名便狼吞虎咽,于是穆圣说:'倘若他念了台思米,那么他所吃之食一定够你们所有人吃了'穆圣(愿主福安之)又说:谁吃完饭后念了'赞归于真主,他为我们提供了这顿美食,并赐予我们给养,无能无力,只仰赖真主',真主就会饶恕他以前的罪过。"穆圣(愿主福安之)吃完饭后常念:赞归于真主,他为我们提供了饮食,并使我们成为穆斯林。"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穆圣(愿主福安之)将饮食视为一种宗教功修,并告诉穆斯林每吃一口食物都要想到真主是给养者,他为我们创造了各种美味,我们应为此而感谢他,赞颂他。其次是通过提记真主的尊名养成事事以礼,认真对待生活中的每件事。

二、用右手吃。阿伊舍说:穆圣用右手做洁净的事情,如梳头等,而左手用于大小便等不洁之事,以及有伤害的事情。"欧麦··阿此·赛利麦说:小的时候,一次穆圣抱着我,吃饭时,我伸手就抓碟子中的食物吃,于是穆圣对我说:'孩子你要念台思米,并且用右手吃靠近你这一边的食物'用右手进餐是圣行,穆圣曾严历地指责过一位用左手吃饭的人,并当众说:只有恶魔才阻止他用右手吃饭。穆圣(愿主福安之)就是这样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来教育我们,做任何事要有轻有重,有前有后,先易后难。哪怕是吃饭我们也要慎重对待,不能随心所欲,想用哪只手就用哪只。这种随意做法

久而久之就会助长我们的私欲。人生本来就是一个大考验场,事事都要和自己的私欲作斗争,最终战胜它。而这种虔诚的力量只有长时间从点滴积累,使自己趋于完美。用右手吃饭看似平平淡淡的小事,但在穆斯林看来却并不平凡。起右是圣行,右边的回赐大于左边;右手象征着权利和尊贵,象征着平安和吉庆,就象《古兰经》所描述的那样:至于用右手接过功过薄者,将受简易的稽核,而兴高采烈地返于他的家属。"(《古兰经》847-8)因此,用左手或右手就不仅仅是习惯或方便不方便的问题,而是跟随圣行,喜爱圣行,得到安拉喜悦的一件功修。

三、穆圣(愿主福安之)曾禁止饮食者向餐具中吹气,如果食物或饮料很烫,他也应该稍等片刻,以便让它慢慢冷却。喝水时不要太快,而发出咚咕咚"的声音,应一口一口慢慢喝。这种礼节,或许在一千四百年以前,人们并不知道它是一种文明的"卫生的为,就像穆圣(愿主福安之)曾禁止人们在厕所里说话,当时的穆斯林或许根本就不知道病从口入这一道理。到一千多年后的今天,那些文明人士"刚刚开始提倡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

四、穆圣(愿主福安之)嘱咐要吃靠近自己这一边的食物,不要在盘子中挑来拣去。穆圣(愿主福安之)说:一个人的食物够两个人吃,两个人的食物够四个人吃,四个人的食物够八个人吃。说:庆从食物的中间降下,你们当从边上吃,不要从中间吃。"

五、穆圣(愿主福安之)说:们这个民族,不饥不食,食不过饱。说:吃三分之一,喝三分之一,三分之一留作呼吸。长期暴食暴饮既伤害胃,又使我们健忘,变得懒惰、自私、贪婪。要想保持一个清醒的大脑,就必须给我们的胃留一定的空间。许多圣训记载着穆圣(愿主福安之)当年经常饥肠辘辘,腰间捆着石头。这并不是说穆圣(愿主福安之)没有能力吃饱,而是穆圣(愿主福安之)保持一种高尚的情操,与民同甘共苦,以此求得安拉的回赐和喜悦。饭裕生闲事这也是人常犯的一个错误

六、等待年长的人,或有学问人到后,共同进餐。候则法说:每当我们和穆圣同桌吃饭时,穆圣开始吃后,我们才动手。穆圣(愿主福安之)说:给人供水者,自己最后一个喝。因此,在家吃饭时,我们应该等待父母一起进餐;如果宴请客人,主人应先请客人入席,处处体现出穆斯林的高尚美德

七、吃饭时谈论一些善事,或讲述先贤们的故事属可嘉行为。同样,穆斯林可以互相祝贺,祝福好运,祝愿成功或表达心中的喜悦之情,要么是抬起双手,向真主祈祷,要么是默默为对方祝福;而不是举杯欢庆。

除此外,穆圣(愿主福安之)还严禁用金银器皿吃饭,他说:们不要穿丝绸衣服,用金银器皿,这些物品今世属于不信道者,后世才属于我们享受。关于饮食方面的经文我们不再一一列举。

由此我们看出,仅仅饮食这样一个很平常的问题,穆圣(愿主福安之)也规定得如此全面,可见伊斯兰的完美性是有据可查,有目共睹的。就像麦克·哈特所述:宗教与现世之间如此紧密结合,令人确信穆罕默德是全人类历史上影响最大的人物。麦克·哈特这段公正的评述又一次提醒我们:由穆圣(愿主福安之)曾实践过的伊斯兰生活确实是完美的,这种完美的生活制度只能源于安拉,因为他最知道人该用怎样的生活方式去生存,哪怕是吃喝

遗憾的是:这样一种完美的生活方式竟然遭到了人们的忽视,尤其是在西化潮流的影响下,有许多人追求西方人的生活方式,连吃西餐也成了一种时尚,把去麦当"肯得基"费视为是一种荣耀,就连自幼在伊斯兰国度中成长起来的为数不少的阿拉伯穆斯林也视伊斯兰的生活方式为落后",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西方文化输入的载体和牺牲品,当他们在西方文化阵营中徘徊迷惘的时候,蓦然回首,才发现伊斯兰是那么的完美,只有伊斯兰才能为他们指点迷津。不要东方,也不要西方,只要伊斯兰"这才是我们唯一的出路

开发 midade.com

丝绸之路文明对话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