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的支柱

拜功的条件
拜功的条件

第一节 礼拜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1、肯定礼拜的准时。肯定拜时已到便可礼拜。无论这个肯定来自可靠人的通知、推算,或是宣礼员的宣礼,或个人的推算,或通过某种足以了解时间的方法。

2、做大、小净。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当你们起身去礼拜时候,你们当洗脸和手,洗至于两肘,当摩头,当洗脚,洗至两踝。如果你们是不洁的,你们就当洗周身)(《古兰经》五:6)。伊本·欧玛的传述:穆圣说:真主不接受无小净者的拜功,不接受由贪污而来的施济。"

3、清除身体、衣服和拜所上的污秽物。何时能够,何时清除。若难于清除污迹时,可以带着污迹礼拜,拜后不必重礼。

清洁身体。艾奈斯的传述:穆圣说:你们当清洁小便,因为坟墓中的惩罚大部分与此有关。"阿里的传述:我是一个多欢水的人,因我是穆圣的门婿,难以启齿。所以,我委托人向穆圣请教此事。穆圣说:你做小净,并清洗生殖器。"阿依舍的传述:穆圣对一个有病血的女人说:你要清洗血迹,尔后才能礼拜。"

清洁衣服。真主说:(你当洗涤你的衣服)(《古兰经》七四:4)。赛姆勒之子扎比尔的传述:我听一人问穆圣:我能穿着与妻子性交过的衣服做礼拜吗?穆圣说:可以。但你见到污迹时,就要清洁它。"穆阿威耶的传述:我问了温姆哈比白:穆圣穿着睡衣做过礼拜吗?她说:是的。衣服上没有污秽物时,可以礼拜。艾布赛义德的传述:穆圣正带着他的众门弟子礼拜,在拜内他脱下两鞋,大家也脱了鞋。穆圣礼完拜就问:你们为什么要脱鞋呢?"大家齐声说:我们见你脱了鞋,所以,我们也脱了鞋。穆圣说:颉伯勒莱天使降临了,他告诉我说:我的两鞋有污秽物。如果你们到礼拜殿做礼拜时,首先,检查一下两鞋,谁发现自己的鞋上有污秽物,就应当用土把它擦掉。然后,穿着它礼拜。"这段圣训说明,礼拜者带着污秽物,而不知道染有污秽物或忘记污秽物入了拜,而在拜中记起时,应该先去清除污秽,然后,接着礼拜,不必重礼。

清洁礼拜场所。艾布胡勒的传述:一个乡下人在清真寺里小便,大家站起想呵斥他,穆圣说:你们不要制止他,他小便后,你们可用一桶水把他的尿刷洗一下就好了。你们的使命只是给人方便,不能强人所难。"邵卡尼说:上述圣训说明清洁衣服为当然,谁的衣服染上污秽物而礼拜,谁就负于抛弃一件当然"功课的职责,其拜功是成功的。众学者主张:必须清洁衣服、身体、礼拜场所。部分学者主张:这是礼拜成功的条件。部分学者主张:这是圣行,其实是'当然'。谁有意带着污秽礼拜,谁就撇了当然",其拜功是不成功的。

4、遮盖羞体。真主说:(阿丹的子孙啊!每逢礼拜,你们必须穿着服饰)(《古兰经》七:31)。即每逢礼拜时,你们必须遮住羞体。艾克沃尔之子赛里麦的传述:我问穆圣,主的使者啊!我可以穿着长衣礼拜吗?穆圣说:是的,你应系上钮扣,即使用刺也要串住。"

男人羞体的界限

男人礼拜时,应遮住前、后窍。因前、后窍属羞体。除前、后窍外,大腿、脐眼、膝盖是否属羞体方面众学者众说纷纭。这是由于很多遗训的不同而不同,一说是羞体,另一说不是羞体。

主张上述三窍不是羞体的人以下面的圣训为依据

1)阿依舍的传述:穆圣露着大腿坐着。艾布伯克尔和欧玛先后进来谈话,穆圣均未遮住大腿。后来奥斯曼来了,穆圣连忙整衣。他们走后,我问:真主的使者啊!前两人进来时,你毫无介意,奥斯曼一来,你却连忙整衣,这是什么道理?穆圣说:誓于真主!连天使都为他害羞的人,我怎能对其不害羞呢?"

2)艾奈斯的传述:海白尔之战,穆圣卷起裤子,露出大腿。致使我见到他白皙的大腿。伊本·哈兹姆主张:千真万确,大腿不是羞体。倘若大腿是羞体,那么,真主不让内净外洁,受天使保护的使者在为圣后露出羞体。更不会让马立克之子艾奈斯等人看见他的大腿。尽管穆圣在孩提时代,为圣前露过一次羞体,从那以后再未露过羞体。扎比尔的传述:穆圣同他们一道为修筑克尔白"搬运石头,他穿着裤子。他的叔叔安巴斯对他说:侄子啊!你脱下裤子,放在肩膀上,以免石头损伤肩膀。然后,穆圣脱下裤子,放在肩膀上。突然,他晕倒了。从那以后,任何人再没见过穆圣露出过羞体。

3)艾布阿里耶的传述:萨米特之子阿布顿拉说:我去见艾布赞勒,他拍打我的大腿。并说,穆圣像我拍打你的大腿一样,拍打了我的大腿。并对我说:你当按时礼拜。"伊本·哈兹姆说:假设大腿是羞体,穆圣绝不会用圣洁的手,触摸艾布赞勒的大腿。假设艾布赞勒认为大腿是羞体,那么,他也绝不拍打萨米特之子阿布顿拉的大腿。任何一个穆斯林不应该用手去拍打他人的前、后窍。更不应该用手去拍打外妇人的身体,那怕她穿着衣服也不行。伊本·哈兹姆说:胡外勒斯之子朱白尔见到艾布伯克尔露着大腿。马立克之子艾奈斯来见闪玛斯之子盖斯时,他露着大腿。

主张大腿是羞体的人以下面两段圣训为依据

1)哲哈什之子穆罕默德的传述:穆圣经过穆阿麦勒,见他露着两大腿时说:穆阿麦勒啊!你应该遮住大腿。因为大腿是羞体。"

2)朱尔海吉的传述:穆圣路过见我穿着斗蓬,露着大腿时,便说:你遮住大腿,因为大腿是羞体。"

综上所述,都是两派学者各自的依据。做为穆斯林有权选择以上任何一派的主见。但是为了小心起见,礼拜者应尽量遮盖脐眼与膝盖之间的部位。

女人羞体的界限

女人除两手和面容外全身都是羞体,必须遮住。真主说:(你对信女们说,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饰,除非自然露出的)(《古兰经》二四:31)。即她们不要露出装饰的部位,除面容和两手外。阿依舍的传述:穆圣说:真主不接受不带面纱(盖头)的成年女人的礼拜。"温姆赛莱麦的传述:我问穆圣:女人只穿一件长衣、戴一顶面纱(盖头),不穿裤子可以礼拜吗?穆圣说:可以,不过长衫必须长而宽,遮住脚面。"阿依舍的传述:有人问我:女人做礼拜时,应穿几件衣服?我说:你去请教艾布塔里布之子阿里,然后,你回来告诉我。那人去问阿里,他说:应戴面纱(盖头),穿宽大而遮住脚面的大衣。尔后,那人回来告诉了我。我说:阿里说的正确。

礼拜者应穿的衣服及最佳服饰

凡礼拜者必须穿能遮盖羞体的衣服,即使衣服又窄又小,刚能遮住羞体。若衣服质地薄而透明,甚至能看清肤色时,决不能穿着这种衣服礼拜。

可以只穿一件衣服做礼拜。艾布胡勒的传述:有人问穆圣,可以穿一件衣服礼拜吗?穆圣说:难道你们人人都有两件衣服吗?"

穿两件或多于两件的衣服,尽量修饰,穿着整洁地礼拜为可佳。伊本·欧玛的传述:穆圣说:当你们的一个人要礼拜时,他应该穿上两件衣服,他更应该为真主而修饰。若他没有两件衣服可穿,而要礼拜时,他可以只穿一条裤子。但千万不要像犹太教徒那样披着衣服礼拜。"阿布都兰咱格的传述:对此问题吴班耶和伊本·麦赛吴德有争议,吴班耶说:穿一件衣服礼拜不为可憎。伊本·麦赛吴德说:穿一件衣服礼拜为可憎。但只有一件衣服者则不然。欧玛在演讲台上总结两种主张说:他俩说的都有道理,真主给人宽裕的时候,你们就 当宽用,衣服多的人,他可以有时穿一条裤子和一件上衫礼拜;有时穿一条裤子和一件大衣礼拜;有时穿一条裤子和一件上衣礼拜;有时穿一条裙子和一件上衫礼拜;有时穿一条裙子和一件大衣礼拜;有时穿一条裙子和一件上衣礼拜;有时穿一条短裤和一件披风礼拜。布热德的传述:穆圣禁止男人披一件斗蓬或只穿裙子不穿斗蓬礼拜。阿里之子哈桑的传述:当我立站拜功时,便穿着最好的衣服,有人问我时,我说:真主是俊美的,他喜欢俊美。所以,我为我的养主修饰。我便引证经文(阿丹的子孙啊!每逢礼拜,你们必须穿着服饰)(《古兰经》七:31)。

可否光着头礼拜

伊本·安巴斯的传述:穆圣有时摘下他的帽子,放在他的前面做遮挡物。哈奈菲派主张:男人光着头礼拜为认可,但为了表示虔诚光着头礼拜为可佳。无任何证据说明戴帽礼拜为可贵。

5、朝向天房。众学者公决:礼拜者必须面向禁寺(天房)礼拜,真主说:(你应当把你的脸转向禁寺。你们无论在那里,都应当把你们的脸转向禁寺)(《古兰经》二:144)。白拉依的传述:我们同穆圣朝向巴勒斯坦圣殿礼拜,历时十六、七个月,后来我们改向天房礼拜。

亲眼目睹天房和未见天房者应怎样朝向

亲眼见到天房者,应面向其房体。未见者应面向其方位。这是根据各人力所能及而言。真主对每个人只按能力责成。艾布胡勒的传述:穆圣说:东方和西方之间的地方都是礼拜的朝方。"这是指麦地纳、叙利亚、伊拉克及美索布达米亚的北方人;埃及人的朝方在东南方之间;也门人的朝方是北方;中国人、印度人的朝方是西方。

怎样了解朝向

每个国家都有了解朝向特定的标志。如在清真寺里所修建的壁龛和指南针,都是辨别朝向的标志。

辨不清朝向者的律例

因天阴或黑暗或别的原因而辨不清朝向时,必须向人请教。若找不到请教者时,自己推断,凭推断的方向礼拜,其拜功是成功的。即使拜后知道朝向错位,也不必重礼。若拜中知道朝向错位时,就在拜中转向朝向,切不可中断拜功。伊本·欧玛的传述:人们在古巴邑清真寺正做晨拜,这时候来了一个人,他说:穆圣昨天夜里得到启示:真主命令他朝向天房礼拜。"故你们应该朝向天房礼拜。大家本来都是面向叙利亚礼拜的,现在统统转向天房礼拜。

若以推断的方向礼了一番拜后,想再做另一番拜时,必须再次推断。若推断有新的改变时,就执行新的推断结果,而不必重礼第一次推断的拜功。

什么情况下不朝向天房

朝向天房是主命。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不朝向天房

1)骑乘者礼副功拜时,可以在骑乘物上礼拜,他要指点鞠躬、叩头,但叩头要低于鞠躬。骑乘物走向那里,那里便是他的朝向。热比尔之子阿密尔的传述:我见穆圣在骑乘物上照着骑乘物行走的方向礼副功拜,并用头指点。但主命拜没有这样做过。《艾哈默德圣训集》中有:穆圣从麦加来到麦地纳时,在骑乘物上礼拜,骑乘物走向那里,他就朝向那里。故降示了这段经文:(无论你们转向哪方,那里就是真主的方向)(《古兰经》二:115)。伊布拉欣说:我们原来在骑乘物上礼拜时,骑乘物走向那里,我们就朝向那里。伊本·哈兹姆说:根据圣门弟子、再传弟子的传述,居家者和旅行者都可以执行这种律例。

2)受强迫者、病人、恐惧者礼拜时,怎样朝向

上述三种人无能朝向天房礼拜时,可以不朝向天房。穆圣说:我凡命令你们做的一件工作,你们要尽力遵之。"真主说:(如果你们有所畏惧,那么,可以步行着或骑乘着做礼拜)(《古兰经》二:239)。伊本·欧玛说:如果你们害怕时,可以朝向,也可以不朝向的礼拜。

开斋节及开斋捐礼仪
开斋节及开斋捐礼仪

بسم الله الرحمن الرحيم

斋节及开斋捐礼仪

赞颂,全归安拉——养育众世界的主,我们赞美他,求他佑助,求他宽恕,求主保佑我们免遭自身罪过及恶行的伤害;凡安拉引导的人无人能使其迷误,凡安拉使 其迷误者无人能引导他;我见证:除安拉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他独一无偶;我又见证: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仆人和使者。愿安拉赐福安于他和圣裔、圣门弟子以及遵 循他们的道路的人们直到末日

经训对开斋节的指导

穆斯林教亲们:尊贵的斋月即将告别我们而去,一年一度的开斋节马上到来,让我们珍惜并抓住斋月仅剩的一点点时间,真诚祈祷、诚心忏悔,祈求安拉通过斋戒的磨砺而坚定我们的信仰,增强我们的畏主之心。求安拉接受我们的各种功修,饶恕全体穆斯林——活着的、死了的,阿敏!
穆斯林兄弟姐妹们:每个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的节日,伊斯兰有属于自己的三个节日即:开斋节、宰牲节、主麻日。证据就是:据爱乃斯传述:"穆圣到达麦地那后,发现当地人一直沿袭和欢度蒙昧时代流传下来的两个节日,穆圣加于取缔说:安拉取消了这两个节日,而以更好的两个节日——斋节、宰牲节给你们取而代之。"——艾布达吾德。穆圣说:"这是一个节日,安拉为穆斯林而设立之,每逢聚礼日,人们应该洗大净。可能的话,让他涂抹香料,你们还应坚持刷牙。"——伊本马哲

穆斯林兄弟姐妹务必要注意的是:作为穆斯林来说绝不可以仿效非穆斯林,不论是他们的生活习惯,还是各种节日。如:"中秋节、春节、元宵节、圣诞节、元旦节、情人节、愚人节、母亲节、生日、死祭、结婚纪念日等等。因为穆圣说:"谁仿效一个民族,他就属于他们一类。"——(艾布达吾德)

节日拜之前应注意的事项
一、个人的仪容仪表方面:出去礼节日拜前做大净,打理个人卫生,如:修理上胡须、修剪指甲、清除腋毛、下体毛。
二、涂抹香水,穿上教法许可的漂亮的衣服:在穆圣时代,节日来临之际,穆圣与门第子也会刻意的修饰、美化自身的形象。据欧麦乐之子传述:"他在开斋节之日,洗大净并用美香。"但是,穆斯林的装扮方面不可以超越安拉的法度,穆斯林在装扮方面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如

1发。穆圣说:"们可以改变白发,但不可以染成黑颜色。"——(艾布达吾德)
2男子剃光下胡须。穆圣说:"们当留下胡须,打短唇须。你们可改变白发,你们不可模仿犹太人和基督教人。"——(艾罕麦德)
3男子拖长衣裤至踝骨以下。穆圣说:"信士的衣服裤子可以长至小腿中部,到两踝骨上也无妨。低于两踝骨者在火狱中(均拖入火狱)。谁傲慢地拖长衣服裤子,安拉胡不理睬他。"——(艾罕麦德)
4妇女拔眉、文眉、修眉。穆圣说:"安拉诅咒纹身者和要求纹身者,为了美容而修眉者与要求修眉者,休整牙齿者,以及其它有改变安拉的造化的行为的者。"——修眉指(不喜欢浓眉加以拔出而使其稀薄)。即便为取悦丈夫而违规修饰,一律属于改变安拉的创造。
5妇女穿有失礼义廉耻的着装。如:单薄、透明、既紧身又短或低衣领等。穆圣说:"狱中的两种人,我不愿意看他们,一是:不义之官吏,他们手握如牛尾巴一样的鞭子,逢人就打。二是:身穿透明衣服的女人,趾高气扬,自迷而迷人,头饰(发型)如驼峰,东倒西歪。这般人不得入乐园,甚至是乐园的气味也闻不着。尽管乐园芬芳四溢,很远很远就可以闻到。"——(穆斯林)
三、节日拜之前的饮食:据艾乃斯传述说:"穆圣在开斋节早上先吃几枚单数枣子,然后才进餐。"据阿布杜拉布莱伊德传述说:"先知在开斋之日,吃过食物之后才出门礼拜,在宰牲节,礼拜后才用餐。"——(提日米

四、念大赞词:节日里的圣行之一便是高声念大赞词。伊本艾卜谢巴辑录:"先知在开斋节出门,一直念着赞安拉至大词来到礼拜场做会礼。"菲利亚比在关于两节日的律例中传述:"伊本欧麦尔在节日中一路念着大赞词,前往礼拜地,他一直念大赞词直到领拜师出来。"赞词就是:安拉至大、安拉至大、除安拉外,绝无真应受拜者、安拉至大、安拉至大、万赞归于安拉。
五、缴纳开斋捐

1、什么是开斋捐?斋捐,阿拉伯语为"则卡特费图勒""索得盖费图勒",是指在开斋节会礼前,生活富足的家庭替家庭所有成员交纳的法定性施舍,以赈济贫困者。交纳的价值以半升小麦或一升大麦为准,足以供给一名贫苦人一天的伙食,也可以兑换成其它施舍的物质或现金,故中国穆斯林传统上也称之为"麦子"
2、开斋捐的教法判定: 教法规定,交纳开斋捐是每个穆斯林的应尽的义务(瓦直布)。伊本欧麦传述:"安拉的使者把开斋捐确立为穆斯林人口的定制,交纳一升椰枣或一升大麦;自由人、奴仆、男人、女人、老人和儿童,都有一份责任"(布哈里辑录)。替胎儿缴纳开斋捐是可嘉行为(穆斯特汗布),但不是必尽义务。代替上述人缴纳开斋 捐的当然责任人,是负责他们生活费用的家长

3、出开斋捐的目的和意义:目的是

穆斯林对待古兰和圣训的义务
穆斯林对待古兰和圣训的义务


今天,穆斯林迫切需要团结一致、统一方向,可是,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从信仰、教法、操守等方面都统一在《古兰经》与圣训的指导下。然而,号召人们遵《古兰 经》与圣训,往往会与一些因袭的传统主义者的禁锢相冲突,这些人认为,遵循经训有损四位伊玛目的作用,或贬低了他们的形象。他们还认为,这是废黜四位伊玛目的法学,是在教门中制造混乱。

在 伊斯兰史上,涌现出许多杰出的学者、伊玛目,他们为服务经训、宣传经训、引导穆斯林"稳麦"鞠躬尽瘁,付出毕生的精力,他们中有的从事注释《古兰经》、有 的从事辑录圣训、有的从事辑录圣史、有的从事编辑教法,安拉藉着他们的努力体现对这个"稳麦"的仁慈。求安拉加倍地回赐他们,啊米乃!

在伊历1世纪末至3世纪中的150年 间,有四位杰出的伊玛目、教法学家,他们的教法主张在整个"稳麦"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乃至一般人认为,伊斯兰的教法主张仅局限于这四位伊玛目。那么,四位伊玛目是怎样在"稳麦"中赢得如此高的声誉?"稳麦"对他们的立场是怎样的?为什么有人把他们的主张当成传统的、不可改变的?为什么有人把号召人们遵 《古兰经》与圣训称之为"赛莱菲耶"?这些问题都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首先,要认识一下,什么是"赛莱菲耶"。"赛莱菲耶"这个词是阿语"赛莱夫"(前人之意)的从属名词,意为"前人的主张"或"继承前人的主张"。"赛莱夫"(前人)是怎样概定的呢?伊斯兰历史学家们认为,伊斯兰信仰最纯洁的时代是这个"稳麦"的前三代,即圣门弟子、再传弟子、三传弟子,这一点有圣训为佐证:你们最优秀的是我这个时代,然后是接近他们的人,然后是接近他们的人。(《布哈里圣训实录》:2651)有许多圣门弟子以及众多的学者都说过这样的话,这前三代的人心地更纯洁、学识更渊博、信仰更虔诚、受外道思想影响更少。从时间上说,圣门弟子的年代以伊历100年为截止时间,再传弟子的年代以伊历181年为截止时间,三传弟子的年代以伊历220年为截止时间。从这个时间表来看,四位伊玛目都是"赛莱夫"(前人),艾布哈尼法是再传弟子,其他三位伊玛目是三传弟子,所以,四位伊玛目的教法主张应该归在"赛莱菲耶"的范畴中。

"赛莱菲耶"不是一种教派,它是紧紧依靠经训证据为指导,同伊斯兰"稳麦"优秀的前三代的信仰纲领以及教法主张保持统一的思想认识,并依照《古兰经》、圣训以及前人的训示来履行功修。或许会有人说,当今世界,日新月异,怎么能老是抓住前人的东西?不错,时代在变化,社会在发展。可是,穆斯林的信仰与功修能随着变化与发展吗?信仰与功修是安拉和圣人(祈主福安之)确定的,是不容变更的,不变更的东西才显示出它的高贵与完美,要是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地添加一些东西,或者吸收一些外道的思想,这怎称得上高贵与完美,这哪是主圣制定的内容,这是对主圣的污蔑,是对伊斯兰的亵渎,在教门功修中遵守前人的训示是非常必要的。

接下来,我们简要地谈一谈四位伊玛目的简历及他们的风范和为教门所做的工作,以认识"赛莱菲耶"与四位伊玛目的关系,并探讨上面提到的问题。

第一位伊玛目是努尔曼本撒比特,号艾布哈尼法。伊历80年生,伊历150年 归真。从小在库发生长,他从事教法编辑和传授教法后,在库发及巴格达享有很高的声誉。安拉赐于他许多优秀的学生,如艾布优素福、穆罕默德本哈桑、祖 菲尔本胡载依勒。艾布哈尼法传授教法的风格是,他在学堂里召集学生,向他们提出问题,尔后让他们去寻找证据和钻研该问题,接着再次召集他们,让他们 各自称述自己的教法主张,最后伊玛目再加以纠正和点评。他的教法主张中很大程度上应用了"创制",这是因为当时他得到的可靠正确的圣训较少以及他慎用圣训 的原因所致。他的学生们从事辑录他的教法主张,不过他还是禁止辑录他的所有教法主张,他对艾布优素福说:"你不要完全记录我所说的话,我们都是凡人,今天说过的话,明天会反悔;明天说过的话,后天会反悔。"莎菲仪伊玛目曾评价他说:"论法学我们都是艾布哈尼法的家属。"

艾布哈尼法自食其力,靠经商布匹、丝织品为生,从不欺骗人,也不巴结有权有势者。当时,伊拉克总督要委任他作法官,遭到他的拒绝;后来,帝国哈里发曼素尔也要委任他作法官,同样遭到他的拒绝;他因此被投入监狱,直至死于狱中,一直保持着伟大学者的风范。求主慈悯他,啊米乃!

第二位伊玛目是马立克艾乃斯,伊历93年生,伊历179年归真。从小在麦地那生长,他酷爱学习,尊重圣训,未满20岁 就学有所成,大批学者证明他可以作教法决议。他辑录了集圣训、圣门弟子的主张为一体的教法典籍——《穆宛塔》,帝国哈里发曼素尔曾要求把它当作帝国法典, 遭到他的拒绝,理由是圣门弟子已遍及帝国各大城市,《穆宛塔》只搜集了圣训和圣门弟子主张的一部分。这部典籍吸引了众多穆斯林学子,纷纷投入到马立克帐下 学习,包括莎菲仪和艾哈迈德罕佰里等,它让穆斯林大众在教法主张中紧紧依靠经训明文和重视圣训方面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马立克的传授风格与艾布哈尼法的讨论式完全不同,他的风格是灌输式的,在授课中他不喜欢有人打断他,这是因为他背记的圣训多,授课时都援引经训明文,而打断经训明文是不礼貌的。他一生授徒颇多,其中包括莎菲尔。

第三位伊玛目是莎菲尔,伊历150年生,伊历204年归真。他从小在麦加生长,随禁地大学者学习,15岁就被学者们公认有资格做出教法决议。他后来到麦地那随马立克学习,背记了《穆宛塔》。

莎菲尔伊玛目游历了伊斯兰各大城市,如巴格达、开罗等,同各大城市的教法学家研讨教法问题,据传他同艾布哈尼法的学生穆罕默德哈桑讨论过教法,使后者的1/3的教法主张都归到了他的观点上来,当然他的一些教法主张也受到了哈乃菲学派的影响,这一点说明了伊玛目们是追求真理者,而不是因袭者。他还同艾哈迈德罕佰里研讨过教法问题,从后者那里获得了许多圣训依据,他对罕佰里说:"你比我更知道圣训,你跟前有的正确圣训,你应该告诉我,以便我遵循它的要义" 。罕佰里也非常敬重他,称自己的许多知识都是从莎菲尔跟前学的。闻知莎菲尔归真,罕佰里非常痛苦地啼哭,对人才的流失感到深深的无奈。他的儿子阿卜杜拉问他:"父亲啊!莎菲尔是什么人啊?"他说:"莎菲尔是世界的太阳,是身体的健康;这两样东西一旦失去,还能有弥补吗?"他还说过:"30年来,我一直没有中断为莎菲尔做好杜阿宜、替他向真主求恕饶。"

第四位伊玛目是艾哈迈德罕佰里,伊历164年生,伊历241年归真。他自小就酷爱圣训,在巴格达就跟随几位大学者学习圣训与教法,其中包括莎菲尔、艾布优素福。后来他从事搜集圣训的事业,曾多次徒步旅行到麦加、麦地那、库发、巴士拉、也门等大城市,遍访圣训传述人,搜集和编录了40000多段圣训,统编为《艾哈迈德圣训集》。他因对待圣训的严谨态度而赢得了广大穆斯林的尊敬和爱戴,在教法方面,他严格依照圣训根据,虽然他也著过一些创制性的 教法经典,但他没有让它流传下来;在信仰和操守方面,他严格批评:"苏菲主义"的蛊惑思想、"哲赫林耶派"否定安拉的属性的论调、受希腊哲学影响的"穆阿太齐勒派"关于"《古兰经》受造"等问题的理性思潮。他在这些离经叛道的大是大非的问题面前,坚定不移,不屈不挠。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激怒了深受"穆阿太齐勒派"思想影响的帝国哈里发马蒙,以致于被捕入狱,受尽磨难。

艾哈迈德罕佰里的学生很多,有教法学家、圣训学家:布哈里、穆斯林、艾布达悟德等都是他的学生。他是以其善良、虔诚、笃信、畏主而闻名于世的。在他归真之日,巴格达的男女老幼都出来给他送葬。

通过我们简要地了解四位伊玛目的大概情况,我们明白了这些伊玛目们都是主道上的诤友、是弟兄、是朋友、是师徒。他们言传身教地遵循真理,互相学习,互相讨论,谁也没有固执己见,自立门户,更没有号召人们来跟随他们。他们同时都禁止自己的学生因袭师传,命令他们跟随真理、寻找证据,艾布哈尼法说:"不知道我的证据的人,禁止他用我的话来作出决议。"艾哈迈德罕佰里说:"不要因袭我,不要因袭马立克,不要因袭奥扎仪,不要因袭扫里,你们应从他们获取原理之处去获取教法主张。"

四位伊玛目是再传弟子或者三传弟子,是我们的"赛莱夫"。他们的根本主张是"赛莱菲耶";他们寻真理、抓证据、不因袭,而且禁止人们因袭他们、跟随他们、不 问青红皂白地采取他们的教法主张。是啊!《古兰经》没有一节经文、圣训里也没有一段圣训、伊玛目们更没有一句话讲过要跟随哪一个伊玛目,而《古兰经》、圣 训、伊玛目的话确确实实讲到要跟随穆圣(祈主福安之),关于跟随穆圣(祈主福安之)的内容数不胜数,不胜枚举。当然,四位伊玛目给整个"稳麦"留下了丰富 的遗产——教法学、圣训学,他们为主道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和丰硕的贡献,求主加倍地回赐他们,艾啊米一乃!

需要说明的是,与四位伊玛目同时代的还有一些知识渊博、为主道作出努力和贡献的伊玛目,如奥扎仪、莱依斯本赛尔德、艾布扫里。可是,安拉前定了四位伊 玛目培养的学生们辑录了老师们的知识和教法主张,并编辑成书,得以流传后辈。这就是四位伊玛目的教法主张驰名于后人而其他伊玛目的教法主张及他们本人的名 字均未驰名于后人的主要原因。

正因为这种驰名的因素,以及阿巴斯王朝的危难时刻的来临——国力衰退、四分五裂、反对阿拉伯民族优越于其他民族的声音高涨、地方首领及长官各自为政、教派林 立而迎合各种不同的私欲的不良教法决议层出不穷,这个时候,穆斯林们强烈希望结束危险的教法主张和创制决议。于是,在人们之间出现了这样一种论调:四位伊 玛目之后不再有教法主张,创制教法决议之门已被关闭,人们不可以采用和他们的教法主张相反的内容来创制教法决议。这样一来,非但没有制止不良教法决议的出 现,而且,又走向了另一个死胡同,给"稳麦"带来了不小和不少的危害,大致为以下几点:

1.因袭自己喜欢的伊玛目的教法主张,不追求经训证据,放弃对经训内容的思考与领悟,只追求认识自己喜欢的伊玛目的教法主张,毫不在意其他伊玛目的教法求证证据和不同教法主张之间的相互比较。

2.因袭的各教法学派之间各立门户、相互竞争,这导致了穆斯林之间相互仇恨、相互残害。历史已证明这一点,很多穆斯林互相不在不同于自己的学派的弟兄后面跟随礼拜。这是明显的分裂现象。

3.认为对同一个问题的不同主张,甚至是矛盾的主张都是对的,这是另一种怪异的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只要因袭出自四位伊玛目的教法主张都是正确的。这是人的思想所不能接受的啊!一件事情怎么可能同时既是白又是黑,即是非法又是合法,既是对又是错。

4.使"稳麦"看不到与四位伊玛目不同的许多经训证据,如"一次休妻三休"是算一休,还是算三休。四位伊玛目都主张算三休,而正确、可靠的圣训讲到在圣人(祈主福安之)时代、在艾布拜克尔时代、欧麦尔执政的前两年是算一休。

5.使"稳麦"失去在新形势下对各种教法问题的创制能力,穆斯林思想因此僵化,对学习与求证的兴趣荡然无存。这导致了"沙里亚"与穆斯林的生活渐行渐远,并且逐渐默认了"世俗法律"。

6.把因袭的教法主张当"迪尼"遵循,严厉指责遵循经训、以经训证据创制教法的穆斯林,认为这是反对四位伊玛目、是搞分裂,从而加以仇视、诋毁和贬责。

7.让人认为每一个穆斯林都可以采取四位伊玛目的任何主张,即便是与经训内容相反的也罢。因此,各种不同的教法主张在穆斯林中间错综复杂地搅和在一起。

8.使人减弱对经训的认可力度,一个承担教法责任的人,当他听到《古兰经》与圣训明文的时候,他可能不以为然;可当他听到是某位伊玛目的主张时,他会马上给以重视,两眼发起光来。

9.各学派间互抓辫子、互找弱点,每一个学派都在搜寻其他学派松软的、证据不强的教法主张,以致互相轻视,导致穆斯林不团结。如果,寻求的证据都是《古兰经》与圣训的话,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10.尊重伊玛目超过应有的限度,甚至有人认为他们不会犯错误。我们看到很多学者,即便知道伊玛目的一些主张与经训内容相反,也不敢断言伊玛目的错误。这样的尊重会导致该学者因害怕与某位伊玛目不能保持一致而断然拒绝正确的经训证据。这虽然还不是举伴主的大罪,可也是导致举伴主的一条重要途径。

以 上十条,是盲目因袭伊玛目的主张、断言创制之门已被关闭的危害,事实上危害远不止这些,我们把最严重的这十点罗列出来,为的是提醒大家注意,应该加强警 觉,遵经革俗。不错的,四位伊玛目是我们的先辈,是我们"稳麦"中被公认为虔诚、高贵的优秀学者,我们应当效法和学习他们一丝不苟、严格追求经训证据的精神,而不是一味因袭他们的教法主张。

因袭者以为自己跟伊玛目们很亲近,实际上他们跟伊玛目很疏远,因为他们违背了伊玛目们关于禁止因袭和不弄明白证据就出决议的训示,又因为他们忽视了伊玛目们所追求的共同目标。

他们以为自己跟伊玛目们很亲善,实际上,他们的言行已经拒绝了伊玛目们的教育纲领,这跟仇视伊玛目们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伊玛目们都说过:如果我的话跟圣人(祈主福安之)的言行相矛盾,那么你们就遵循圣人(祈主福安之)的言行,而把我的话抛在墙角跟。没有任何一个伊玛目说过:教法的知识只归于我们做伊玛目的所有,你们要紧跟我的每一个步伐。

综上所述,反对因袭、倡导紧抓经训证据、跟随圣人(祈主福安之)是整个"稳麦"的学者们共同的心声,是四位伊玛目等一切先辈学者们召人于主道的纲领和最终目标。

跟随圣人(祈主福安之)、依据经训创制教法主张,这是教法所赋予"稳麦"的使命。这一使命对"稳麦"和个人都有许多益处和重大的吉庆。我们把它大致归纳如下:

1.保持"稳麦"的团结与统一,不搞宗派主义、门户之见,没有四家学派、五家学派的说法,只有一家学派——那就是《古兰经》与圣训学派,伊玛目们是这唯一一家学 派的开创者、号召者和宣传者,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是这一条统一道路上的一座座灯塔、盏盏明灯。他们的主张和决议,只要符合经训明文都是被"《古兰经》与圣训 大众派"所接受的。

2.让整个"稳麦"与天经、圣训紧紧联系起来,加强教门的亲切感,因为一个人记住主圣的话与记住别人的话是完全不同的。

3.培养完美的、真正的穆斯林,让他们养成求真理、寻证据的作风,让他们用心去做事,凡事都寻证据而不是因袭别人。这样,他们能辨别各种不同的言论,真理才能被他们看见和看重。

4.认识教门的原则是:遵循经训的证据。穆斯林要与这一原理紧扣在一起,假如人们过度地青睐某个人的主张和意见,必定不能更多地从经训中获益,这也就违背了安拉的教诲。尊大的真主说:(这是我所降示你的一本吉祥的经典,以便他们沉思经中的节文,以便有理智的人们觉悟。)38-萨德章:29毫无疑问,追求经训知识、寻找经训证据的人与依靠学者们的各种不同主张,这二者本来就是完全不一样的,前者的根据是正确的、受保护的,而后者是不受保护的、或许是错误的。

总之,遵循经训证据、放弃因袭、不搞门户主义是充满吉庆的。这样做难道会受指责吗?又难道怕受指责吗?跟随受主保佑的使者(祈主福安之)与跟随不受主保护的学者、伊玛目或其他人相等吗?

遵循经训是我们的信仰要求,不是创新,不是异端,是安拉已经证实了的真知灼见,是使者(祈主福安之)的号召,是伊斯兰的号召,是"稳麦"喜爱的四位伊玛目的号召,是优秀、高贵的圣门弟子们所奉行的统一纲领,是每一个穆斯林的要为!

有《古兰经》和圣训作为我们信仰、思想和行为的具体指导。我们通过遵循它得享安拉的巨大恩惠,祈求安拉让我们凭经训而生,为经训而死,坚持经训,直至见主,啊米乃!

安拉是应答其众仆祈求的真宰,我们只依靠他;除了依靠他,我们没有任何力量与策略。


摘自《怎样跟随圣人مُحَمَّد(祈主福安之)

​伊斯兰教的道德观
​伊斯兰教的道德观

伊斯兰教的道德观

伊斯兰教是讲究道德的宗教,我仅就伊斯兰教的厚德观念阐述一下伊斯兰教的观点。

一、 教德:伊斯兰教以德立教,以德传教,以德兴教,最为重视道德在宗教中的作用,所以伊斯兰教认为,这个宗教是个道德宗教,是以道德教化作为首要任务的宗教。尤其在确认安拉属性和解释安拉创造世界等问题上,更是高举道德的旗帜。

说到 "教德"这个词,并不是泛指宗教道德,而是在说明伊斯兰教秉承着道德的传统和具有普世的道德高位并具有道德属性。在《古兰 经》中有关伊斯兰教,尤其是对独一安拉的描述,代表了伊斯兰教的道德准则,安拉不仅仅是造物主,而且还是道德的化身,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看看古兰经如何描述安拉的德行,在《古兰经》中,安拉有 99个尊名。

也就是和安拉同义的名字,这些名字都是指称安拉的,《古兰经》中提到了安拉的许多美妙的名称,而且在相应的语境中反复地出现。所以很有必要注意安拉尊名的概括意义与综合含义。这些尊名的解析都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安拉的大德与至高的品级。把伊斯兰教的道德归应为安拉的品格。这就从根本上解决的宗教的道德化归属,确立了伊斯兰教的道德属性,确立了以德立教。

在描述安拉创造宇宙和世界和人 类时,体现了道德的力量,号召穆斯林遵从道德教化,学习安拉的一切德行。

二、法德:伊斯兰教在确立了以德立教,安拉是道德的最高表现形式之外,在建立伊斯兰教法规方面也体现了以德立法和法中见德的特性,伊斯兰教的教法来源于《古兰经》、圣训、类比和决议。

具有不同于其他的特点。第一,它的立法基础是天启的。伊斯兰教法区别于其它人为法律在于它的立法来源,即安拉的《古兰经》与先知的圣训。每一位致力于剖析教法论断的创制者,都必须依靠这两种源泉。所有直接从这两个源泉中分支出现律例、原则也都是依照这两个源泉。第二,它包含了生活所有的要求。伊斯兰教法区别于其它法律在于它容纳了人类的三种关系:人与主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它服务于家教、社会及整个人类:它既包括信仰、功修,又包括道德、交往;它阐明权利和义务,并接收安拉的明、暗的督察:它规定了生活的专门制度和普通制度。

具体地说,它包括:1、宗教功修如:清洁、礼拜、封斋、朝觐、天课、许愿、发誓等人与安拉之间的。 2、社会交往如:婚约、经商、惩罚、担保、礼节等人与人之间的。

第三,它在宗教上具有合法与非法判断的特点。其中包括人为裁判和宗教裁判两种。

第四,它与道德紧密联系。我们知道,任何法律的设置,都会将宏扬高尚的社会道德置于较高的地位,因为这是维护制度、安定社会的手段,而伊斯兰教法尤其重视道德方面的建设,它重视美德,倡导高尚的典范;它制定各种功修目的是为了纯洁人们的心灵,使其远离禁止:它禁止高利贷,目的是倡导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宽容的精神,并保护需求者;它提倡友爱和互信,反对欺骗和不义;它尊重人权,号召守约;它禁止饮酒,保护人区别善恶的标记——理智。

第五,它对于违法者实行今后两世的惩罚。一般法律对于违法者只限定今世上的惩罚,而教法还要对人们内心的恶念如嫉妒、仇视等进行惩罚,尽管这些内心的犯罪不足以得到今世的惩罚,因为伊斯兰教法重视倡导使人行好,止人做恶。

第六,它同时重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当两种利益相冲突时,首先考虑集体利益,当两个人利益相冲突时,首先考虑受损较大的一方的利益,例如:鼓励集体礼拜,鼓励交易,反对高利贷等。

第七,它是永久的、适于长期执行的法律。原则性的教法是不会改变的,但涉及到推理、习俗等的利益时,可以视环境、人文、时间等作适当的调整,但这种调整充其量也只是在社会交往方面,而涉及信仰和宗教功修方面的教法是不会变更的。 通过以上对教法特点的描述,我们明晰的看到,教法的确立也是体现了伊斯兰道德的属性,以德立法,具体的事例我们可以从宗教法(念礼斋课朝),社会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等条文中感受到。以婚姻为例,婚姻对人类而言是十分重要的,通过婚姻,不仅能满足人们的生理需要,而且在心理上、情感上、精神上,也能给人莫大的快慰;同时还可以生儿育女,完成种族 的繁衍,促进人类的发展与进步。穆斯林的婚姻制度,是根据 《古兰经》、圣训和教法而订的。

三、人德:我们最熟悉也最被重视的就是伊斯兰教的伦理道德建设和相关的道德规范,因为是规范人类的行为,所以简称为人德。这方面的论述实在是太多了,我们简单的论述一下,伊斯兰教的伦理道德思想和相关规定。伊斯兰教不仅要求人们信仰安拉,而且还要遵循安拉为人们制定的伦理道德规范,即《古兰经》所反覆强调的"信主行善"。伊斯兰教义、教法与它所倡导的伦理道德密不可分,伊斯兰教的有些伦理道德规范同时又是伊斯兰的教义和教法条款。《古兰经》处处强调要行善,要公正,禁止 作恶、霸道。穆罕默德也很重视道德,他本人就是一位伦理思想家和道德实践者。他的言行是穆斯林伦理道德的典范,成为穆斯林仿效的榜样,被尊崇为"逊奈"(圣行)。他说:"后世之日,信世之功德,分量最重者,是美德,安拉最厌恶者是恶性和野 性。""我的使命是为了弘扬一切美德。"

伊斯兰教道德观之范围可说是包罗万众,它包括对安拉(安 拉)的信从、宗教的仪节、精神的遵奉、社会的行为、决策的制定、知识的追求、消费的习惯、言谈的态度、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的其它各方面。对伊斯兰教的道德观,马明良先生做了十分全面的概括和梳理,本文主要引述他的观点。他认为,伊斯兰教的道德观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调整人与安拉之间关系的宗教伦理规范;二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伦理规范;三是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伦理规范。 1.调整人与安拉之间关系的宗教伦理规范。"伊斯兰"意为服从安拉的意志,而"穆斯林"的意思是顺从者。

自然界的一切存在物都顺从安拉的安排,都在安拉的驾驭和控制之下。人作为安拉在大地上的"代治者",应该赞美、崇拜、敬畏、感谢、喜爱安拉。唯有如此,才是"善"的。在伊斯兰教中,《古兰经》是判断是非善恶的唯一标准或最高标准。其中关于敬畏安拉的教训约有 250 处,如:"你们当中最高贵者为最敬畏安拉者。""安拉确是同敬畏者和行善者在一起。"《古兰经》 中关于顺从的教训有100 处,如:"顺从安拉与使者的人,与安拉所赐之先知、贤哲、烈士、义人同在。"用 Muslim 的话来说,"介乎一位穆斯林与安拉安拉之间的关系,乃是一种爱与服从、全然的信任与关怀、和平与感念、坚定不移与积极主动的侍奉之关 系。" 2. 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伦理规范。

伊斯兰教在确定了人与安拉之间纵向垂直关系(主仆关系)以后,还确定了调整人与人之间横向平行关系(兄弟关系)。调整人与人之间横向伦理关系的规范,就是社会伦理规范。

伊斯兰的社会伦理规范内容很多,但最主要的和最基本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第一,安拉面前人人平等。《古兰经》指出:"我以你们成为 大地上的代治者,以便我看你们怎样工作。"(10:14)全人类都是安拉造化的,人人都是安拉的仆人。因此,人不分部落、民族、种族、地域、语言、文化、门第、阶级、贫富、强弱,在安拉面前一律平等。穆罕默德更明确地指出:"你们的主是一个,阿拉伯人与波斯人毫无区别,黑种人与红种人谁也不比谁优越;所不同者只在于敬畏安拉,工作善美而已。"又说:"谁伤害异民族,我便是他的敌人。"还说:"我对你们而言,虽是圣人,但我们对安拉而言,都是他的仆人,我们都是兄弟姐妹。""穆斯林是平等的,犹如梳齿一般。"以上种种都说明, 安拉面前人人平等, 是伊斯兰教社会伦理规范的基础和根本。

第二,人道主义。伊斯兰教有关人道主义的主要内容有:孝敬父母,慈爱子辈,抚养孤儿,善待奴隶,款待旅客,扶危济困,接济亲属,亲爱近邻,泛爱众生。《古兰经》指出:"正义是信安拉、信末日、信天神、信天经、信先知,并将所爱的财物施济亲戚、孤儿、贫民、旅客、乞丐和赎取奴隶,并谨守拜功,完纳天课,履行约言。"(2:177)穆罕默德说:"有信仰的人们相亲相爱,相互同情,相互怜悯,像一个身体一样,如果这个身体上的某个器官生病,其他器官便因此而出现发烧、失眠现象。" 还说:"谁具有三种美德,安拉就用荫影掩护他,让他进乐园,慈爱弱者,孝敬父母,善待下属。""不慈小孩,不尊敬老人者,不是穆斯林;为救护寡妇和贫弱者奔波的人,相当于主道上的战士和昼 夜封斋礼拜的修士。""你不慈悯人,主不慈悯你。只有薄福的恶人才无仁慈,也得不到慈悯。"

以上种种说明,人道主义是伊斯兰教社会伦理规范的基本精神和主要要求。

第三,中正均衡。伊斯兰对任何事物都主张中正、均衡原则。无过无不及。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既保证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又要他们承担起对社会应有的责任。对个人与集体,既提倡群体价值,又不抹杀个人个性;等等。由于伊斯兰的社会伦理观强调中庸、均衡,所以,穆斯林在处理诸如权利与义务、个人与群体等关系时,并不存在二难选择,其中正、均衡的伦理观使他们能够较自如地处理这些对立统一的关系。

第四,劝善戒恶。劝善戒恶是伊斯兰伦理道德观的重要内容。

3.调整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生态伦理规范。 伊斯兰教认为,安拉创造了自然万物——日月星辰,整个大 自然气象万千、多姿多彩、和谐美妙,有高山、陆地、河流、海 洋,还有空气、阳光、水和生活在地球上的无数种动物、植物。 所有这一切构成了一个协调有序、生机盎然的宇宙大家庭。人类就是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而且是安拉在大地上的"代治者"。 因此,人除了处理好与安拉和同类之间的关系以外,还得处理好同自身赖以生存的大自然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同自然之间的关系, 要求人们把握两点,一是接近自然而不崇拜自然;二是改造自然 而不滥用自然。

我们对伊斯兰教道德观的主要特点作一番总结:(1)在人与安拉的关系上,伊斯兰要求人们在牢固确立六大信条(信安拉、 信末日、信天神、信天经、信先知、信来世)的基础上坚持五大功修(念功、拜功、斋功、课功、朝功),在所有领域都要体现人与主之间的主仆关系。(2)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伊斯兰主张人人平等,相亲相爱,和睦相处。

此外,伊斯兰主张在个人与群体之间建立起一种均衡关系,既保证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又要 他们承担起对社会应有的责任。

(3)伊斯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 提出接近自然而不崇拜自然,改造自然而不滥用自然的中正之道。接近自然为了领悟大自然的奥秘所在,从而更好地把握宇宙的运动变化规律,坚定自己的信念;改造自然的目的是通过辛勤的劳动,合理的开发自然来创造幸福美好的人生。

通过以上我们对伊斯兰教道德的解析和了解,我们知道,教德是伊斯兰教的道德基础,法德是伊斯兰教的道德途径,而人德是伊斯兰教的道德结果。完善人性,纯洁善行是穆斯林最终的追求和归宿。但是我们清楚的看到,宗教倡导的高尚道德理念在社会生活中还远远没有被理 解和遵行,有的无德,有的缺德,有的薄德。离厚德的要求相差 很远,在伊斯兰教组织,在教职人员,在穆斯林信众中,都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足和缺憾。有的追求名利,有的卖名显夸,有的沽名钓誉,还有的追求物质利益的享乐,追求浮华,表现出与一名纯粹和虔诚的信仰者极大的差距。这些都要在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宗教道德,践行北京精神的过程中加以完善和改变。我们深信,作为宗教界人士,一定会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中,在发掘和继承优良的传统文化过程中,不断的纯洁自身,立行善举,完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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