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的道德

​封斋对于你们是最好的
​封斋对于你们是最好的

封斋对于你们是最好的


安拉在正教中为(伊斯兰共同体)这一民族制定有益于今后两世的事物,的确这,是安拉施予它的恩惠之一。封吉庆的赖麦丹月的斋也是安拉制定的最重要的律法之一。

伊斯兰的功修是考验、是责成,是揭示正信在穆斯林内心中的的程度及其光芒的试金石。同时,许多功修也是夯实正信的方式。的确,功修对于信仰的重要性,好似水对树和其它植物的重要性一般。

斋戒的经文没有给我们统计从这项功修中将能获取的诸多福利,是为了这项功修的馈赠成为形式多样、开放性的,由历史性、社会性、现实性的经验表现出来。现在,我们可以通过这两点来探寻这种福祉的多个层面:

1-斋戒是教育自由意志的有效途径:

没有一项功修像斋戒那样可以持续一段时间阻止穆斯林的性欲和食欲。它培养穆斯林的意志来对抗私欲和欲望及生活中的各种诱惑。人类在这方面各有千秋,思考的人会发现不同的轴心是意志而非能力。在人们看来,先天的能力是相近的。但是,他们的根本差别在于驾驭和指导能力的坚强的意志有所不同,它有助于精确时间,压制任性和阻止依恋沉着和拙劣的事。因此,斋戒的到来,是为了加强这种意志,并它让习惯于向善和阻止私欲。因此在穆斯林看来,任何忽视履行此项功修的人,缺少男子气概。这就是许多穆斯林光封斋不礼拜的解释。然而,拜功在伊斯兰中是重中之重的。

伊本.甘伊姆(卒于伊历597年)给我们指出:有些人即便遭受鞭打而被强迫开斋,他坚决不会开斋。如果因为礼拜而遭到屈打,那他一般会放弃礼拜。那是因为许多人认为不封斋就缺少男子气概,而对于放弃礼拜就不会这样认为。超绝的安拉说:(封斋对于你们是最好的)最后:提到许可患病者、旅行者开斋,也暗示对穆斯林而言,最好是在可承受的病痛和不艰难的旅行状态下封斋。因为,实现其意志也是为主道承受艰难困苦的一种。以免部分人不要为了逃避义务功修而钻空子和找借口。

2-斋戒和虔诚。

斋戒是一项反面的功修。意思是:阻止各种坏斋的事项。因此,它能使人远离沽名钓誉。对于想要秘密破坏这项功修的人来说这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所以,封莱买丹月的斋对穆斯林而言是一种增强内在约束的契机。称增强的这种约束是个人成功教育的轴心。感官上来说:重视这种约束通过自信才能完成,在诸事中依赖它。那么,这种约束最像人体上的肌肉一样,运用它、活动它、依赖它,它就会增强。因此,我们认为:有些人做副功、行主命,与此同时忤逆双亲、扰乱社会,这种人的自我约束异常薄弱,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迫于外界压力。因此,当这种压力减弱或消失时,他们就为非作歹、做的合法符合私欲的合法之事。目的是清除曾经遭受的压力。出自正确的家庭式教育,这就使我们在社会监督和加强内在约束之间并驾齐驱。

3-斋戒含有若干的医疗和明显的经济益处:

斋戒使人体摆脱体内堆积的脂肪,使胃从常年的繁重工作上得以休息。同时还有许多其它为人熟知的益处。斋戒能强制性的节约人们在不封斋的日子习惯性消费的百分之四十的食物与饮料。其中具有对伊斯兰金融的重视和保护伊斯兰民族的食品资源。

4-赖买丹月是为安拉完成各项善举的良机:

封此月的斋确已超越了对任何一项功修的理解,因为封此月的斋已经成为了遵循天启方针中诸多律列的一种。在此月中的善功包括立站拜功、多读古兰、在清真寺中坐静、对大多数穆斯林而言,坚持聚众礼拜、缴纳开斋捐、通过在节日那天伊斯兰民族展现出的欢欣鼓舞,以安拉的恕饶和慷慨而兴高采烈。在穆斯林的生活中,赖麦丹月好像充满各种功修和善举的时节,不同于其它任何时间。

5-斋戒与社会交往:

日常处境、社会局势和利益及个人抱负,成为了人们之间相互远离的隔膜,因此导致相互之间联系减弱或散失。在某个社会中,关系微弱是发展、和谐、承受灾难及形形色色的外部侵略的最大障碍之一。因此,穆斯林社会成员无论他们的局势怎样,都在同一时间禁食,也在限定的另一时间内开斋。此外穆斯林们还在吉庆的斋月里习惯于履行其它的集体性的宗教功修,是最能够统一大家的认同感和消除不同处境中所出现的障碍。

今日的斋戒:

原则的至高使命就是:依据其内容来调节人们的生活并加于指导。但是这些原则不会单独被操作,而它是与许多事情交织在一起的。例如:与生俱来的习惯、高压的处境、随性的私欲妄念、对原理原则错误的理解和解释。以上所有的这些最终进入到活生生的社会性事物中。人们的嗜好以一种常见的方式而把天启的方针归纳为他们文化的一部分。根据人们接受伊斯兰的程度,或许是强硬的一部分,也或许是松软的一部分。出自天启方针这些原则成为了对文化的指导和操控。在此,伊斯兰民族在方针和原则的地位方面受到一般文化的影响,是信仰方面最严重的弊病。那么原则就会失去对行为的指导,或者原理原则偏离了它的目的和宗旨。所以预定的律列在立法中不会实现。而永恒的奋斗就是致力于让闪烁的光芒存留在天启的方针里,它区别于人们认可的传统和习惯。

感赞安拉,在我们穆斯林的社会中,有的人一直热衷于以最完美的方式斋戒,他们处在持续增加之中。但是,伊斯兰民族之中的绝大多数人在斋戒方面已经偏离我们刚才所提及的最重要的原理。曾经先辈们把赖买丹月当作一种在若干善行中可以利用的契机。我们发现许多穆斯林在各种游戏、娱乐之中通宵达旦、彻夜不眠。直至封斋饭的时间临近之际,他们享用了可口美味的饭菜。然后,在履行晨礼拜之前就倒头睡下了。如果这个睡觉者是一名职员的话,那么,斋月中开始上班的时间就推迟了,他慢腾腾地去上班,以便在哪里补足瞌睡。如果他不是职员,那么,赖买丹月在他看来就是一个睡觉的月份,他酣睡不醒直到昏礼前片刻工夫。他撇弃了多番主命拜功。许多职员高举的口号就是:赖买丹月是功修之月,并非工作之月。

至于通过饥饿来培养性灵,就可以谈谈。在此,有一些商人在斋月到来之前大约两个月就着手准备必需品,多方面都准备就绪。许多穆斯林在斋月里消费的物品涨到了斋月之外消费的三倍。赖买丹月变成了许多政府给百姓提供货物的沉重负担。

的确,曾经先辈们用六个月来祈祷安拉让他们活到赖买丹月。当赖买丹月逝去时,他们又用另外的六个月来祈祷安拉接纳他们斋月中的善功。至于今日,在伊斯兰世界所有的新闻媒体告诉人们:赖买丹月是压抑、沉重的。好像斋月是避免不了的灾祸。因此,许多节目肆无忌惮的投入到了合法或非法的娱乐之中。吉庆的月份变成了游戏、娱乐的季节。

这个吉庆的月份里,在许多穆斯林身上所发生的事情都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伊斯兰民族正在经历文明停滞的时期,理论与实践脱节,形式、习惯控制了原则原理,军队不会打仗,炮制异端者一无所知,许多副功其中存在许多口号,若干的功修成为习惯。长此以往、持续不断。直至优秀的民族由此而消失,或者安拉让新的民众崭露头角,复兴前辈的已经消亡的教义、教法。这在安拉看来是轻而易举的。

伊斯兰禁止伤害非穆斯林
伊斯兰禁止伤害非穆斯林

穆斯林与非穆斯林杂居早在先知穆圣时代就是社会现实﹐以后随着伊斯兰的广泛传播﹐既有生活在非穆斯林国家的穆斯林少数民族﹐也有生活在穆斯林国家的非穆斯林少数民族﹐因此﹐对待非穆斯林民众的文化﹑信仰和习惯﹐不是什么现代新事务﹐伊斯兰早有固定的政策和制度。这些政策和制度﹐先知穆圣时代就有先例﹐后来的穆斯林贤哲和政权领袖都为后人树立了榜样﹐因为他们的依据是《古兰经》和圣训﹐形成固定了伊斯兰法制﹐禁止毁坏任何宗教的崇拜场所。

根据当代伊斯兰法学家尤素夫盖拉达维博士的权威著作《在伊斯兰社会中的非穆斯林地位》(Ghayr Al-Muslimeen fil Mujtama Al-Islami)﹐伊斯兰政权对待非穆斯林和平居民有确定的法律保护制度﹐对他们表示宽容﹑仁慈和公正﹐禁止对他们任何形式的伤害。真主在《古兰经》中说﹕(未曾为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也未曾把你们从你们的故乡驱逐出境者﹐真主并不禁止你们怜悯他们﹐公平待遇他们。 真主确是喜爱公平者的。他只禁止你们结交曾为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曾把你们从故乡驱逐出境﹐曾协助别人驱逐你们的人。 谁与他们结交﹐谁是不义者。)(60﹕8-9) 与穆斯林相处的非穆斯林﹐不是明显的敌人﹐就是朋友﹐有责任对他们实行力所能及的仁慈和帮助﹐保护他们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

伊斯兰是真主对全人类的怜悯和仁慈﹐不限于穆斯林﹐不因某些人信仰不同而剥夺他们应得的生存权利和行动自由。 在一个政权之下﹐凡是穆斯林所能享有的权利﹐非穆斯林不能例外﹐这就是真主允诺的公平﹐包括他们的宗教信仰和崇拜场所。 当年在麦地那﹐先知穆圣曾经同信仰基督教的纳吉兰人(Najran)有过协议﹕"纳吉兰人和他们居住区内的邻舍﹐都是生活在万能真主和真主使者保护下的居民。 他们的财产﹑宗教和教堂﹐不论多寡或大小﹐都受到真主使者的保护。"(根据阿布尤素夫著《Al-Kharaj》) 先知穆圣许可教堂在穆斯林礼拜前后敲钟﹐"许可他们在白天和夜间敲钟﹐只是在穆斯林礼拜时间除外。 许可他们在节日举行背负十字架行走的礼仪。"

伊斯兰保护多种信仰﹐以信仰自由选择为第一保证﹐并且希望不同信仰的人共同生活在一个社会中。 真主在《古兰经》中启示保护所有信仰者的祈祷场所﹐真主说﹕(要不是真主以世人互相抵抗﹐那么许多修道院﹑礼拜堂﹑犹太会堂﹐清真寺 ---- 其中常有人记念真主之名的建筑物 ---- 必定被人破坏了)。(22﹕40) 先知穆圣归真后的第一任哈里法艾布伯克尔指示为捍卫伊斯兰出征的将士们说﹕"(你们所到之处)不许砍伐和烧毁椰枣树﹐不许杀害动物和破坏树林﹐不许伤害儿童﹑妇女和老人。 如果你们看到人们逃进祈祷场所去避难﹐保护他们在那里和平祈祷。"

伊斯兰政权对待非穆斯林的宗教信仰﹐保护他们的自愿选择﹐不许可以任何方式诱使或强迫他们改变信仰接受伊斯兰。这是根据真主在《古兰经》中的明确启示﹕(对于宗教﹐绝无强迫﹔因为正邪确已分明了。谁不信恶魔而信真主﹐谁确已把握住坚实的把柄。 真主是全聪的﹐是全知的。)(2﹕256) 历代的穆斯林领袖和学者都以此为执政纲领﹐真主的信仰自由启示非常明确﹐是真主的命令﹐不容曲解或误解﹐没有任何借口或理由不执行或变化花样。 既然保证非穆斯林居民的信仰完全自由﹐就应当允许他们有自己的信仰方式和崇拜场所﹐他们的信仰受到尊重﹐体现在对他们的信仰场所的认真保护﹐而不是虚伪地对待真主的启示和命令。

穆斯林从罗马人的占领下解放了多民族共存的历史名城耶路撒冷﹐当时的名称是"伊利亚"(Iliya)﹐哈里法欧麦尔对那里的民众发布的公告说﹕"真主的奴仆﹑信士的领袖欧麦尔保护伊利亚城内的所有居民﹐保护全体居民的生命﹑财产﹑教堂和十字架。 禁止对他们的教堂有任何占据﹑拆毁或损坏的行动﹐也禁止对教堂的任何附属物,如十字架等有任何破坏。 教堂里的信徒永远不被强迫改变信仰﹐也永远不受压迫﹐也不许可伊利亚城内的犹太人进驻教堂。" (根据《At-Tabari﹐Tarikh》卷三﹐P﹒609)

对非穆斯林的自由﹐不局限于宗教礼仪﹐而且也准许他们保持地方的风俗习惯﹐尊重他们的信仰和习惯是对不同文明的宽容﹐伊斯兰政权教育穆斯林必须树立同非穆斯林和平共处的道德行为。在一个穆斯林国家﹐非穆斯林的信仰活动和地方风俗照常﹐如佛教徒在节日里高抬菩萨游行。穆斯林历史学家特里顿(Tritton)说﹕"穆斯林历代统治者对非伊斯兰信徒的宽容﹐令人钦佩。 例如在伊斯兰的城市中﹐许可基督教教堂正常举行礼拜仪式﹐政府中容纳非穆斯林的官职﹐如基督教徒和犹太人。有许多非穆斯林商人成为富翁﹐政府保证他们的合法收入和财产安全。"(根据《Khartubali》 by Hssan Ali﹐P﹒256)

根据《古兰经》和圣训的原则精神﹐以及前几代哈里法依据先知穆圣的行政范例﹐对生活在伊斯兰政权下的非穆斯林民众实行信仰自由政策﹐伊斯兰文明历史形成过程中所演绎的伊斯兰法学也对信仰自由和保护其它宗教崇拜场所﹐有一致的法学律例。四大法学家都这个原则基本一致同意﹐哈乃菲﹑马立克﹑沙斐仪和罕伯勒这些法学大师都留下了明确的论述﹐伊斯兰世界不存在一个许可伤害非穆斯林居民的教派。他们确认在伊斯兰领土之内生活的非穆斯林﹐都是穆斯林的邻舍和同等居民﹐受到同穆斯林一样的保护﹐穆斯林必须以真主﹑使者和宗教的名义保护他们的平等﹑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甚至不许可对非穆斯林有不尊敬的言词。在这些居民受到敌人攻击时﹐穆斯林有责任派遣军队保护他们﹐如果穆斯林让他们受到敌人任意欺凌﹐就是忽视真主的法令。著名的哈乃菲学派大学者卡迈尔胡曼姆(Al-Kamal ibn Al-Humm)在他的著作中说﹕"哈乃菲学派的法制规定﹐禁止任何穆斯林破坏寺庙﹑教堂和祈祷场所。"

在伊斯兰的所有经典和法典中﹐或在任何一个伊斯兰政权的宪法中﹐从来没有过毁坏寺庙或强制非穆斯林入教的规定。从最早的麦地那穆斯林公社一直到公元1924年最后一位奥斯曼哈里法被迫宣布退位﹐在伊斯兰一千三百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伊斯兰政权宣布禁止其它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制和措施。信仰自由和互相尊重是伊斯兰自古以来的一贯政策﹐从先知穆圣时代开始﹐历代王朝和历朝官员必须遵照执行。从理论到实践﹐历史证明凡是穆斯林有能力控制局面的地方﹐绝对不会发生毁坏其它宗教场所的不幸事件﹐因为伊斯兰对待非穆斯林的开明政策﹐充满了真主的仁爱恩德和人道主义精神。

今日世界上﹐许多地方发生文明冲突﹐长期忍受西方殖民主义压迫的穆斯林地区﹐许多地方处于无政府状态﹐出现某些野蛮行为﹐他们破坏寺庙和教堂﹐粗暴对待非穆斯林民众。根据当代著名法学大师盖尔达维博士的意见﹐我们应当划清一条界限﹕一边是明确无误的伊斯兰保护非穆斯林居民的原则﹐另一方面在穆斯林人群之中有少数思想极端狭隘的无知民众。那些违背伊斯兰基本人道精神和野蛮破坏其它宗教祈祷场所的人﹐是穆斯林的内部敌人﹐他们对伊斯兰文明的破坏性超过伊斯兰的正面敌人。

追查任何一个地方发生冲突的地方﹐寺庙或教堂遭到袭击和被焚烧﹐冲突的原因不是宗教﹐而是涉及许多其它原因﹐例如经济﹑政治或历史仇恨。当伊斯兰的敌人利用宗教发动军事入侵或经济掠夺的时候﹐散布宗教仇恨﹐煽动民族矛盾﹐激发当代人民的激愤﹐反抗的形式脱离伊斯兰法制常规行为。盖尔达维博士告诫人们要划清界限﹐目的是﹐莫将政治与社会问题与宗教精神混为一谈。当今世界上有许多不幸的事件﹐既有以宗教为幌子﹐披着宗教外衣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也有人把正义的抗战归于伊斯兰"好战"与"恐怖"﹐而对根本原因和真相却金蝉脱壳﹐转移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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