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斯兰教的疑问

​伊斯兰在中国
​伊斯兰在中国

伊斯兰在中国

在中国历史上,伊斯兰教曾被称作"天方教"、"清真教"、"回教"等。至今,港、澳、台及世界各地华人、华侨仍然称之为"回教"。

中国的穆斯林民族

在中国,有10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他们是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此外,在汉族、蒙古族、藏族、傣族、白族、壮族、汉族也有一部分人信仰伊斯兰,但其数量极少。截止到2016年底,我国10个民族穆斯林总人口接近三千多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中国各族穆斯林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千百年来,各族穆斯林将伊斯兰文化与本民族文化相互融合,构建了丰富多彩的中国伊斯兰文化体系,同样,中国伊斯兰教是世界伊斯兰教的—个重要组成部分。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

中国人民与阿拉伯人民之间有着古老而悠久的传统友谊。早在公元前2世纪,我国汉代张骞通使西域,就打开了中西交通的商道。在中西友好交往的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了中国西北地区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东南沿海地区的"香料之路",丝路花雨霏霏,香路芬芳漫漫,不断交流着中国与阿拉伯的古老文明,而伊斯兰入华就是这种友好交流的结晶。

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特点

第一,伊斯兰传入中国的路线主要有两条,一条是海路,一条是陆路。唐、宋时期的早期传入,以海路为主;元代的大规模传入及新疆地区的传入,则基本上靠陆路。

第二,伊斯兰传入中国以和平方式为主。这种和平方式主要表现在:

1.将伊斯兰教带入中国的,主要是唐、宋时期的穆斯林商人和元代东来的穆斯林移民。数以万计的穆斯林在中国的永久定居和世代繁衍,促成了中国伊斯兰教的诞生。

2.伊斯兰的强大同化力,使大量蒙古人、唐兀人、汉人及新疆回纥(维吾尔)等族人的后裔改变宗教信仰,促成了伊斯兰在中国的繁盛和发展。

第三,伊斯兰是逐渐传入中国的。新疆地区从10世纪至18世纪,内地从7世纪至14世纪,都经历了大约七八百年的漫长岁月,其传播速度相当缓慢。只是在蒙古贵族西征和东来建立元王朝以后,伊斯兰在中国才有了一个较大规模的传入和普遍、迅速的发展。

中国的清真寺

清真寺不仅是中国穆斯林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而且也是他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场所。事实上,每个清真寺都将周围的穆斯林自然地组织在一起,形成一个地区性的宗教和民政组织单位,这就是所谓的教坊。在中国,有一座清真寺,就有一个教坊,清真寺在历史上的职能是多方面的。

目前,中国现在约有清真寺四千座,遍布全国各地。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清真寺建筑从建筑形式到装饰材料、卫生设施都达到了较高水平,为各族穆斯林的宗教生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中国穆斯林的杰出人物

中国各族穆斯林历来就有爱国、爱教、爱民族的优良传统。千百年来,他们与其他民族人民一道同呼吸,共命运,共同保卫祖国,建设家园,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在历史上,我国各族穆斯林中都涌现过许许多多伟大的政治家、军事家、革命家、理财家、航海家,如赛典赤瞻思丁、海瑞、郑和、杜文秀、马本斋、包尔汉、赛福鼎等等。在天文历算学、回回炮与西域火炮、医药学、建筑学、造船与航海术等中国科技史方面,在文学、史学、语言学、哲学、宗教学、中国回回经学等社会科学史方面,在书画艺术、工艺美术、戏曲、音乐、烹饪、武术等文化艺术史方面,在中国伊斯兰教育和中华民族教育史方面,中国各族穆斯林更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中涌现出许许多多杰出的代表人物,以其光辉的业绩和出色的成果,赢得全国人民的敬仰,素为整个中华民族引以为骄傲和自豪。此外,数以百万计的广大穆斯林群众,则以创造性的劳动和无穷的智慧,使祖国的文化更加光辉灿烂、丰富多彩。

中国穆斯林的朝觐活动

朝觐是伊斯兰教"五功"之一,每年的伊斯兰历12月8日至13日在沙特阿拉伯麦加圣地举行。按照伊斯兰教规定,凡身体健康且有经济能力的穆斯林男女,在旅途安全的情况下,都有为安拉朝觐天房的义务。因此,每年都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穆斯林到麦加朝觐。中国历史上就有穆斯林赴麦加朝觐的记录,但是限于种种原因,朝觐的哈吉数量极少。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从1955年开始组织中国各族穆斯林朝觐团赴麦加朝觐至今,由于人们经济发展,信仰提高,形势大好,每年朝觐人数不断增加,今年更是达到了14500之多。

一位日本女人信奉伊斯兰教的故事
一位日本女人信奉伊斯兰教的故事

芳 子文

去年岁末,我在清真寺里,神情庄重地随着伊玛目一字一句地念了"清真言"——除真主之外,绝无真正应受崇拜的主宰;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

真主是那么的令人神往,清真言就象一股清泉流入我干渴的喉咙里,瞬间便滋润了我的心灵。

真主啊!我终于走向了您!思绪不由得回到了过去,我皈依历程的一幕幕情景浮现在眼前。

两年前的一次校际联欢会上,我认识了哈米德,一位巴基斯坦同学。从他那里,我第一次听说伊斯兰、穆斯林、真主。可以说,起初只是觉得新鲜、好奇而已。

一次学校组织主题为"女性与宗教"的演讲活动,哈米德作了"伊斯兰中的妇女"的讲话。他说,伊斯兰将女性看作母亲或可以成为母亲的人而予以特别的尊敬。这一新颖的观点震撼了我。

联想到我所在的日本社会,看看我周围的那些年轻女孩子,结婚以前就开始与很多异性随意交往,婚后的婚外情现象也相当普遍。

婚姻的意义是什么?曾一度令我感到非常苦恼。而哈米德的演讲使我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看待婚姻等与女性有关的问题。

此后,我有意识地经常和他交流、探讨,从而使我进一步了解了伊斯兰,尊重女性是穆斯林应有的品质。

通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哈米德的言行给我以深刻的印象。他有信仰道德、珍爱生命、尊重女性。

我们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意。但,当他对我说,只有我成为穆斯林后,才能与他成婚时,我犹豫了。对伊斯兰的这一婚姻规定,我十分的不解和反感。

为什么?难道两个人相爱还不够吗?我决定为了得到哈米德的爱,达到结婚的目的,就虚假地答应了入教。可是我的心里连一点点信仰的感觉都没有。

当个人独处时,生活依然如故;当和他在一起时,违心地按照他的要求去做。有时也参加穆斯林的聚会,表现的就象一个穆斯林女性,大家也都视我为她们中的一员,待我如姐妹。我暗自为自己的设计、决定获得成功而庆幸。

可是,纸能包住火吗,我费尽心机地扮演着双重角色,演技再高明,又怎能不露一点破绽呢?他终于感觉到了,于是他失望,深深的失望。他的眼睛告诉了我,我自导自演的伪信游戏该结束了。

信仰啊!伊玛尼!在多少青年人毫无目标地追求享受,无视信仰,甚至不知信仰为何时,你究竟蕴涵着多大的力量,让穆斯林青年为你而追求,为你而拒绝。我要解开这个迷。

我去了清真寺,伊玛目热情地接待了我,耐心地解答着我一个个的问题。告别时,伊玛目递给我一本《伊斯兰教义》,并说道:欢迎你常来。

阅读,思考,彷徨,冲突,我的心灵常常受到原有的偏见和无知的干扰。哈米德知道了,不断的鼓励我,我也经常去清真寺向伊玛目请教,渐渐地我对真主有了初步的认识。

一些穆斯林姐妹也给予我很多指导、帮助,邀请我参加以妇女为对象的伊斯兰知识学习活动。使我有机会更加系统地了解了伊斯兰。我发现以前自己作为常识的东西是多么地脆弱,含糊。

虽然,也读了关于进化论、动物生态学等方面的书,但还是没有找到诸如人类、宇宙从哪里来,他们的归宿,生命和死亡的意义等问题的答案。

在读到"真主是不生育也不被生育,独一存在的"章节时,"这个真主进入了我的心田,我确信伊斯兰是真实的宗教!

而且,《古兰经》中指明了所有的生活规范,使我感受到了人生的宁静和喜悦。短暂而又漫长的三个月后,我终于决定入教,这一次是真正的走向真主。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真主让哈米德又回到了我身边,不久,我们在清真寺举行了证婚仪式,在亲人的祝贺声中,在真主的祝福下,我们结为了夫妇。

虽然接触伊斯兰是偶然的,但是,不知不觉地与所渴望的事相遇又是必然的。冥冥中有着真主的引导。

现在让我担心的是包括我父母在内的日本的家,父母年事已高,要改变多年形成的价值观是相当困难的。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家庭会穆斯林化,会走向真主的。托靠真主!那会在什么时候呢?那个美好而幸福的日子。

我真诚地祈求真主的引导!

伊斯兰禁止酒和猪肉
伊斯兰禁止酒和猪肉

先知穆圣说﹐伊斯兰所禁止的饮食﹐吃一口也是非法的"《阿布·达伍德圣训集》 也许过去你从来没有听说过伊斯兰对禁止的饮食有如此严格的法制规定﹐那么你过去的错误行为﹐例如吃非清真的肉食﹑饮酒或吸毒﹐不算作罪过﹐因为真主对无知者是宽恕的﹐但是﹐今天见到了这个严肃的规定﹐以后再不求改正﹐那就是不可饶恕的罪过了。 这样的说法也许显得过份认真﹐是的﹐不错﹐因为信仰是对一个人的人格和精神考验。 这个说法只对归信伊斯兰的穆斯林弟兄有效﹐虽然信仰有自由﹐但在信仰的是非问题上﹐必须保护正道的纯洁性﹐绝无让步的余地。

先知穆圣根据真主的启示严正宣布﹕任何有麻醉性质的麻醉品都是非法的﹐任何形式的麻醉品都是非法的"《穆斯林圣训集》 麻醉品(Khamr和穆雷) ﹐阿拉伯文﹐对人的大脑和神经有麻醉作用的饮食。 穆圣的大弟子欧麦尔听到先知传达的命令﹐解释说﹕麻醉品(酒)是指使人的头脑发昏的东西。" 这是伊斯兰饮食规定的一个原则﹐当时是指蜂蜜﹑驼奶或大麦发酵酿造的酒精饮料﹐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生产能力发达﹐使头脑发昏的东西"应当包括现代市场上和餐厅中销售的各种酒类﹐不论是本地土产的五粮液和茅台﹐或进口的洋酒﹐例如啤酒﹑XO﹑人头马或威士忌。根据《古兰经》和圣训﹐不论多少﹐凡是饮酒都是有罪﹐先知穆圣说﹕有麻醉性质的饮料﹐面前有一大桶﹐品尝一口也是非法的"《阿布·达伍德圣训集》和《提尔密济圣训集》

正如大贤欧麦尔说麻醉品是指使人的头脑发昏的东西"﹐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在任何时代都可以根据现实引伸﹐不论到什么年代﹐只要是使头脑发昏的东西"都属于麻醉品" 人的头脑是全身的神经中枢﹐肠胃中的饮食使神经麻木﹐精神变态﹐头脑觉得发昏"﹐全身行动指挥不灵。 生产罪恶的恶魔们唯利是图﹐在邪道上发展科学﹐研制各种新产品﹐现代市场上有数万种酒类公开供应﹐隐蔽的地下活动暗藏着一个兴旺的毒品大市场﹐销售大麻毒品﹑海洛因﹑摇头丸﹑鸦片﹑白粉和冰毒。 这些奇怪的名称古代无人知﹐经典中没有记载﹐虽然是现代化的高科技新产品﹐但绝对都是麻醉品。

吸食毒品的瘾君子﹐心理和身体双重受害。 初期尝试者多数是因为个人目的不如意﹐感到生活失望和精神空虚﹐用毒药刺激幻觉﹐减缓精神压力。 结果﹐心病难医﹐痛苦不能解脱﹐反而堕入罪恶深渊﹐成为毒品的奴隶﹐每天为了一口毒瘾不惜倾家荡产卖儿卖妻。 毒品侵蚀身体﹐神志不清﹐健康全面崩溃﹐劳动力彻底丧失﹐青年时代的美好理想和未来憧憬烟散灰飞﹐眼前只有凄凉和悲惨﹐如同活地狱。吸毒的人﹐只图片刻销魂﹐葬送全部前程﹐绝大多数人后果不堪设想﹐也许露死街头﹐也许成为罪犯永驻囹圄。 伊斯兰的基本原理是提高人性的品级﹐既为了物质生活的福利﹐也是为了精神生活的高尚﹐所以必须与杀人不见血的酒精和毒品断绝关系﹐品尝一口都也是非法的"的严格命令﹐是杜绝罪恶的发展从最原始阶段开始。 先知穆圣曾经说过﹕饮酒必须禁止﹐因为饮酒是罪恶与污秽之母" 当时科学不发达﹐还没有提炼出鸦片和海洛因﹐这些是十九世界之后的新产品﹐但毒害作用超过酒精饮料﹐因此﹐对这段圣训的现代解释﹐应当判断吸毒也是万恶之母。

穆斯林世界内部思想自由﹐法学家有四大门派﹐历史渊源形成逊尼与什叶两家﹐还有不同文化背景的苏菲门宦﹐构成彩色斑斓的伊斯兰多种文明﹐但是在禁酒禁毒问题上﹐全部归于一致意见﹐没有分歧﹐对待伤害身心健康的麻醉品一律根据《古兰经》和圣训判断为非法的非法的。 非法的的东西绝对禁止﹐没有丝毫让步和通融﹐违禁者必为有罪之人。 历代学者对非法的的东西论述备矣﹐学术著作浩如烟海﹐后人学习资料丰富﹐每一代人都能受益。 现代的法学家伊玛目伊斯拉姆·泰密亚说﹕大麻叶是一种植物﹐且不论这东西含有的毒性多或少﹐但吸食大麻的人为了享受迷幻的感觉﹐头脑昏沉﹐对人体神经的效用如同酒精麻醉。 根据这个理由﹐伊斯兰对吸食大麻叶判断为非法的﹐吸食者都有罪过。 酒精与大麻作用不完全相同﹐前者使人失去理智﹐胡言乱语﹐而吸食大麻毒品使思维迟钝﹐昏沉欲睡﹐或者性欲冲动﹐导致无耻犯罪。 两样的东西﹐一样的结果﹐丧失人性﹐追随恶魔﹐无恶不作。 因此﹐饮酒者或吸食大麻者﹐不论消费多或少﹐罪恶的性质相同﹐在伊斯兰法制中﹐应受同等处份﹐根据检讨的态度﹐应当处以四十鞭或八十鞭体罚﹐以示警告。"

伊斯兰严禁酒类与毒品﹐是爱护人类健康和道德﹐因此﹐穆斯林应当坚决拒绝﹐遵循真主的法度﹐做世界上优秀的地球公民。 伊斯兰法制也禁止把毒害传播给他人﹐不论信仰什么宗教﹐都是真主造化的人类同胞﹐穆斯林都有责任关怀爱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因此﹐伊斯兰也禁止穆斯林参与酒类生产﹑销售和服务。 这是根据圣训中专指的十种人﹐凡是与饮酒有关的生产或工作都应当拒绝﹐因为行为的性质都是非法的。 先知穆圣说﹕真主厌恶麻醉品(酒精饮料)﹐真主也厌恶那些人﹕他们是生产者﹐他们是帮助生产的服务者﹐他们是饮用者﹐他们是经营者﹐他们是运送者﹐他们是为运送的服务者﹐他们是销售者﹐他们是从销售中的获利者﹐他们是购买者﹐他们是帮助购买的服务者"《提尔密济圣训集》和《伊本·马哲圣训集》 这段圣训是给与伊斯兰禁止的酒类酿造﹑经营﹑运输﹑服务﹑销售等参与一切活动者下的性质定义。 由于时代的局限﹐一千年前只理解为饮酒﹐但一千多年之后﹐情况有了新的变化﹐人类发明了更为凶恶的毒品﹐也都归为严厉禁止的麻醉品"之列。 种毒﹑制毒﹑贩毒和吸毒﹐以及一切参与者﹐行为都是非法的。

真主在《古兰经》中告诫说﹕信道的人们啊﹗ 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 恶魔唯愿你们因饮酒和赌博而互相仇恨﹐并且阻止你们记念真主﹐和仅守拜功。 你们将戒除饮酒赌博吗?"(590-91)

​伊斯兰是和平的宗教 1
​伊斯兰是和平的宗教 1

伊斯兰是和平的宗教

当代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错误理解伊斯兰的危机大幅度升级。这就是造成有些仇视伊斯兰的人和一些无知者对伊斯兰进行丑化和描绘成"暴力"、"恐怖"与"极端"形象的原因。事实上,伊斯兰是一个和平的宗教。伊斯兰的名字本身即派生自"和平(赛俩目)"一词,而且和平也是安拉的尊名之一。归信伊斯兰的人被称作"穆斯林(和平人士)",穆斯林一词在古兰和圣训中多有提及。作为伊斯兰旗帜下每一位穆斯林,在当下这个信息全球化的时代,有责任阐明伊斯兰的真实和崇高。

———泰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谢赫苏瓦德索玛里亚素

人际关系中的伊斯兰和平

伊斯兰呼吁以互识互助作为交往的基础。伊斯兰为人类生活所制定的基本原则,便是安宁、和平和稳定,这是毫无疑意的。在伊斯兰看来,无论是个人、团体、还是国家,凡人类关系之根本,就在于主持正义、互识互助;而并非侵略压迫、恐怖冲突。假若我们悉心思考伊斯兰理念,即可明显发觉,伊斯兰的根本目的,乃是呼吁全人类实现包罗今、后两世的全面的真正的和平与成功:今世的安宁稳定与后世的永久乐园。诚如安拉所言:"你们中当有一部分人,导人于至善,并劝善戒恶;这等人,确是成功的。"(3:104)此段经文中的"至善"一词,即指的是伊斯兰———它是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通过安拉的启示,为了实现人类今、后两世的幸福,带给全人类的生活制度。这便是伊斯兰使命和宣传的最崇高目标。

认识安拉如同认识全人类

然而,全知彻知的安拉却意欲部分人拒绝接受旨在实现今、后两世全面和平的这一正义与互助。尽管如此,为了在今世生活中实现部分和平,伊斯兰仍然呼吁所有人在正义事业上互识互助,坚决反对因侵略和压迫而相互媾合。

安拉在《古兰经》中确立了人类关系的准则:"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上创造你们,我是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教,以便你们相互认识,在安拉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安拉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49:13)

互识就像是一根在不同种族、不同部落、不同肤色、不同语言的人类关系间旋转的轴心,有别于一个人知道另一个人名字的更深远意义。然而,互识将促使人们相互间展开更高层次的有益交流和互助。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明确的互识,必须要认识以敬畏和高尚为崇高理想,积极努力向上,和平的关系本质,把个体、部落和民族间的友好交往提升到理想的水平;这便是名副其实的多领域、多层面的相互认识。当相互认识的目标在不同阶层的民族间得以实现的时候,导致仇视和冲突、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危害的分歧的领域就会相对减少。

互识互助共创和平因此,和平乃是促进目标明确的互识互助,以及在不同民族、部落间传播正义的最基本的要求。各民族间的目标明确的互识,是实现人类社会和平的最主要因素之一;这也是在敬畏和正义的层面上彼此互助,响应安拉命令的基础。安拉说:"你们当以敬畏和正义而互助,不要为罪恶和横暴而互助。你们当敬畏安拉,因为安拉的刑法确是严厉的。"(5:2)

互识的本质,促进了互识各方的互助;伊斯兰将理想的互助定格在正义与敬畏的层面之上,此二者是人类两世和平与幸福的保障。而在人类间时常发生的以犯罪和侵略为目的的相互媾合,则是伊斯兰所禁止的;因为此二者是引发一切战争、矛盾,以及点燃危害人类和平与幸福的冲突之火的万恶之源。综上所述,可明显获知:伊斯兰信仰共同体的外交关系之根本,就是和平与互助。至于因偶然的原因所发生的偶然的战争,则是出于敌人对穆斯林及他们宗教的侵犯所致。

和平是每个人的愿望,它不仅仅是信仰和安宁的结果,而且出自无侵犯的原则。伊斯兰对于战争的规定,旨在于保护伊斯兰宣传和伊斯兰人的平安,确保高举仁爱与和平大旗的伊斯兰号召的进程,维护人类有选择(并非强迫)信仰作为一个宗教和生活制度的伊斯兰的自由权。 诚如安拉所言:"对于宗教,绝无强迫;因为正邪确已分明。谁不信恶魔而信安拉,谁确已把握坚实的绝不断折的把柄,安拉是全知的,是全聪的。"(2:256)

​你们不要为自己的盟誓而以安拉为障碍 3
​你们不要为自己的盟誓而以安拉为障碍 3

你们不要为自己的盟誓而以安拉为障碍

(三)

阿伊德格尔尼博士著

赵阿丹 译

因此,面对誓愿这里有一些义务,我们应该坚持它:

第一,我们不要随便发誓,除非被迫需要发誓时。宰海比提及沙斐仪(愿主慈之)说:在我的一生中无论真假我都不以安拉发誓,是为了尊重安拉,敬畏安拉。

穆团里夫本阿卜杜拉信黑尔说:你们任何人不要对其奴隶说:愿安拉凌辱你!愿安拉使你出丑!

伊本泰米叶(愿主慈之)提到穆罕默德本贾法尔萨迪格,当有人说:不,指主发誓!他因尊重安拉而脸色变红。

第二,我们被迫需要发誓时只能以安拉发誓。不以安拉为满足者,安拉则不会满足他;不以安拉的尊名和属性来发誓治疗者,安拉则不会治愈他。因为他尊重了安拉以外的,给安拉设置了配偶。

以离婚或非法发誓同样属于以安拉以外的发誓,因为这也属于以尊重安拉以外的,因为在伊斯兰中离婚的言辞只是用在与妻子分手上,而不是用于发誓的。尽管如此,有些人不响应,不相信,除非当人以离婚或非法发誓时才行,这是由于他们的无知,他们的不懂,在他们心中没有尊重安拉。安拉的使者(愿安拉福安之)说:"麦尔彦之子尔萨看见一人偷盗,尔萨就对他说:你偷盗了吗?那人说:绝没有,指除他外绝无应爱崇拜的主发誓!于是尔萨说:我笃信安拉,我看错了。"[1]那是为了尊重安拉,尊重发誓者,因为他以安拉发了誓。

故我们不应该多发誓,即使我们是诚实的,因为多发誓可能会导致轻视安拉的尊名,没有加以尊重,就像有些人在他们的会场和会所无缘无故地以安拉发誓十数次,他们的一人站起也发誓,坐下也发誓,喝水也发誓,这证明他没有尊重安拉。

第三,还有一些人,专门是商业买卖者们,他们只以发伪誓来兜售他们的货物,先知(愿主福安之)针对这帮人曾说:"三种人于复生日安拉不理睬他们:施恩图报者,即为表恩才施予者;以伪誓推销商品者;拖拉裤角者。"[2]

他(愿主福安之)又说:"三种人于复生日安拉对他们不理不睬,也不涤除他们的罪恶,他们将受痛苦的刑罚。"他(愿主福安之)在其中提到了:"一种人于晡礼后兜售货物,他以安拉的名义发伪誓,以便获得高额利润,于是买方相信了他,实际上并非如此。"[3]

在两圣训实录中辑录了艾布胡莱赖(愿主喜之)传述的圣训,他说:我听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发誓能兜售货物,消除吉庆。"[4]安拉不会在恶人的财产中赐予吉庆,也不会在其商品中赐予吉庆,也不会在其生意中赐予吉庆。

第四,穆斯林发誓后,若发现有比誓言更好的,他应该破誓拿罚赎,去做更好的。在两圣训实录中,阿卜杜拉哈曼本赛穆赖的传述,他说:先知(愿主福安之)说:"阿卜杜拉哈曼啊!你不要求官做,因为你若是通过讨要而得,则寡助,若是大家举荐而非讨要而得,则蒙辅佐。当你发了一件誓愿后又看到比其更好的,那你就当拿来更好的,并破原誓出罚金。"[5]

所以有些人发誓不行善,他发誓不探望近亲,不接恤骨肉,不孝顺父亲,不施舍一,之后又后悔不迭,但是他的誓愿阻碍他行善,这时此人应该做的是,他去做接恤骨肉、孝敬双亲、施舍等善功,他应破除誓言交罚赎,应敬畏安拉,因为多福清高的安拉说:"你们不要为自己的盟誓而以安拉为障碍。"(2:224)

安拉的仆民们!你们当敬畏安拉,守护你们的誓愿,当对你们的养主谨小慎微,小心翼翼地敬奉安拉。

我说了以上你们听到的话,我求伟大的安拉饶恕我和你们,以及所有穆斯林,你们当向他求饶,向他悔罪,他确是至恕的,确是至慈的。


[1] 布哈里辑录于卷四第142页,穆斯林辑录于卷四第1838页第2368段。

[2] 穆斯林辑录于卷一第102页第106段。

[3] 布哈里辑录于卷八第124页,穆斯林辑录于卷一第103页第108段,文字属于穆斯林辑录的。

[4] 布哈里辑录于卷三第12页,,文字属于他辑录的。穆斯林辑录于卷三第1228页第1606段。

[5] 布哈里辑录于卷八第106页,穆斯林辑录于卷三第1273页第165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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