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伊斯兰民族是一个中正的民族
一切赞颂全归安拉,求安拉赐福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及其后裔、圣门弟子和所有追随者吉庆、平安。
穆斯林兄弟们!在功修层面,伊斯兰的中正性体现在它规定了适当的功修行为,而这些行为都是安拉为了人的利益而设置的。伊斯兰不像某些宗教,提倡不食人间烟火的出家修行和苦修主义的方式,它也不像某些宗教,把功修局限在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空间,而在生活中放纵私欲和享乐。伊斯兰对 功修的规定,仍然遵循了不偏不倚的中正原则。中正原则融入到生活的每个细节当中,小到餐桌礼仪,大到参政治国,在功修中更是如此。一段著名的圣训提到,一 伙圣门弟子来到圣妻阿伊莎家里问先知的功修情况。圣妻告诉他们圣人的功修是怎样的。这些圣门弟子认为先知的功修有些少了,他们就说先知怎么能和常人比呢? 他的一切过错都被安拉饶恕了,他还这样做功修。我们更应该抓紧做功修。其中一个弟子说:“我将彻夜不睡,一直礼拜。"另一个说:“我将终年封斋,不开斋。"第三个说:“我将终生不娶妻子。"先知(愿主福安之)得知后就招来他们:“你们就是说了如此如此的话的人们吗?以安拉发誓,我是你们中最敬畏安拉的人,我礼拜我也睡觉,我封斋我也开斋,我也娶妻生子。谁违背了我的'逊乃',谁就不是我的教生。"(艾哈迈德辑录) 伊斯兰教把一切活动都纳入到功修的框架之内,不叫人轻视,也不叫人过分,所以它不是乌托邦,它是两世并重的宗教。不让穆斯林为了后世丢掉今世,也不让穆斯林为了今世而忘却后世。安拉在一段经文中引证先知(愿主福安之)的祈祷说:
رَبَّنَا آتِنَا فِي الدُّنْيَا حَسَنَةً وَفِي الْآخِرَةِ حَسَنَةً وَقِنَا عَذَابَ النَّارِ
“主啊,你赐我今世的福利和后世的福利并保护我们免遭火狱的刑罚吧!"(2:201)
所以穆斯林对人生的态度是两手抓,一手抓今世,一手抓后世。这就是出世与入世的 结合。穆斯林手抓今世而放眼后世,以出世的心态干入世的工作。正如先知(愿主福安之)所说:“你们当为今世工作就如同永生不死,你们当为后世工作就如同明 天就要归真上路。"(伊本·古太拜辑录)虽然很多圣训学家指出这段圣训的传述系统羸弱,但其意义是正确的,符号《古兰经》精神,正如安拉说的:
وَابْتَغِ فِيمَا آتَاكَ اللَّهُ الدَّارَ الْآخِرَةَ وَلَا تَنسَ نَصِيبَكَ مِنَ الدُّنْيَا
“你应当借安拉赏赐你的财富而营谋后世的住宅,你不要忘却你在今世的定分。"(28:77)
一些穆斯林认为抛弃今世才能得到后世,可是没有得到今世怎谈抛弃今世呢?只有得 到才能言谈抛弃,这是常识。安拉创造我们是让我们作大地的代治者,而不是苦行僧,我们要避免这样的极端。另一个极端是许多人都抛弃了后世,被今世的表面现 象迷惑,沉浸到今世的浮华当中。在今世忘记安拉的人,在后世必被安拉忘记。人生必有一死,你尽量去享受吧!你每顿都山珍海味的吃吧,你能吃多少?一斤不 够,两斤撑死。今世你尽最大限度的享受吧!可是这个最大的享受总有个度,到死亡的那一刻来临的时候,你就会知道原来人生就是一口气(安拉创造阿丹的时候向 他的躯体吹了一口气),享受的再多还是逃不了这一关。使者曾经对圣门弟子们说,他不害怕他们的钱多,不害怕他们过富裕的生活,但担心他们把钱财,把今世的 浮华放在心中而迷失方向。我们应该把所谓物质享受放在手中,把安拉记在心间。这就是先知说的,当你崇拜安拉的时候就像是看见安拉一样,如果你没有看见他, 那么(你要觉得)他看着你。这就是信仰的境界。
穆斯林兄弟们!伊斯兰的中正性是一个很大的话题,只要是关于伊斯兰的事物,我们都可以把中正性放在其中来讨论。因为安拉说“我这样使你们成为中正的民族,以便你们作证世人,而安拉的使者作证你们。"(2:143)
我们今天谈论的只是其中的几个例子。囿于时间限制,我们不能从多方面探讨伊斯兰的中正原则及例举更多的实例,实为憾事。但是,穆斯林兄弟们!当我们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应该把中正的原则放在首位,不能过分,也不能不及,一定要保持中正。
最后祈求安拉引导我们遵守先知的教导、追寻前辈们的方针,使我们不偏不倚地走在伊斯兰康庄的大道上。
我们的主啊!在你引导我们之后,求你不要使我们的心背离正道,求你把你那里发出的恩惠,赏赐我们,你确是博施的。
我们的主啊!求你在今世赏赐我们美好的(生活),在后世也赏赐我们美好的(生活),求你保护我们,免受火狱的刑罚。(阿敏)
伊本 泰敏叶的简介
十四世纪伊斯兰教义学家、教法学家、原教旨主义的倡导者。本名艾哈迈德本阿卜杜勒哈利姆。库尔德人。生于马穆鲁克王朝统治下的美索不达米亚的哈兰。
1268年因蒙古人入侵随家迁居大马士革。出身于宗教学者世家,祖父为罕百里派法学家、圣训学家,其父希哈卜丁曾任大马士革圣训学校教师,并兼任伍麦叶清真大寺宣教员。
伊本泰米叶幼承家学,能背诵全部《古兰经》和圣训,后就读于罕百里派圣训学校。30岁时继其父在大马士革伍麦叶清真大寺讲授圣训教法,并担任宜教员,对逊尼派四大法学派的教法学说进行研究,继承和发展了罕百里派的教法学说,享有盛名。
1298年,因反对一些学者对《古兰经》中关于真主德性问题的任意注释而被指控。1306年,被叙利亚总督遣送开罗,曾与哈乃斐派、马立克派、沙斐仪派的学者、法官进行辩论。后因沙斐仪派首席法官指控他犯有"把安拉人格化"罪,被监禁18个月。
1308年获释后,在开罗萨利赫学校讲学,继续宣传他的教义、教法主张。又因反对伊本阿拉比派对苏菲圣墓的崇拜而遭软禁。
1309年被流放到亚历山大。1313年随马穆鲁克王朝素丹伊本盖拉温出征,收复被蒙古人占领的叙利亚。后定居大马士革,继续讲学和著述。1320年因对教法中有关休妻律例用类比推理去解释,有悖于逊尼派四大教法学派的主张而被囚禁。
次年出狱,仍坚持己见。1326年再度下狱,其著作全部被封禁。1328年9月26日在开罗狱中病逝,葬于苏菲公墓。
伊本泰米叶一生执着于早期伊斯兰教的正统思想,遵循罕百里学派的法律传统,明确提出了"回归古兰经"的著名口号,以纯洁信仰,恢复伊斯兰教的本来精神。
他通过对伊斯兰教各派学说的研究和批判,认为伊斯兰教从中世纪以来,由于受到希腊哲学、基督教、佛教、琐罗亚斯德教和新柏拉图主义的影响,出现了崇拜 外里(即所谓的老人家或上等人)、朝拜圣墓、祭祀自然物等新的多神崇拜和异端思想,背离了"安拉的正道"。
他主张应复兴早期伊斯兰教的原旨教义,恢复《古兰经》、圣训的真正精神和赛莱菲耶(sailaifengye,即伊斯兰最初三代)的传统惯例,坚持伊斯兰教认主独一论的根本信仰。除遵循经、训外,不信奉任何权威,反对凯拉姆学派、苏菲主义和其他哲学学派离开认主独一教义的任何"创新",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四分五裂的伊斯兰社会再度统一。
他认为(古 兰经》是信仰的最高准则,对其注释要严格、精确,不能妄加推猜和穿凿附会。在伊斯兰教的立法上,他认为《古兰经》和圣训是立法的基础,在不违背经训原则下 可应用"类比推理"(即;革亚斯),对律例进行独立判断,而"公议"(即;易只玛而)或某个团体的意见对立法并无价值。在政治上,他承认早期四大哈里发的 正统性。
认为哈里发只有经过民主选举,才符合伊斯兰教关于穆斯林人人平等的原则。伊斯兰国家的政府应对'稳埋'(即穆斯林社团)负责,实行沙里亚教法,稳埋则对真主负责,保证政府实行教法。服从执行教法的政府和反对异端及偏离教法的政府同样是穆斯林的义务。那些离开"安拉正道"而又渎职和腐败的统治者,是最不道德的人,穆靳林没有必要去服从这样一个腐败的统治者。
伊本泰米叶的学说和著作对18世纪阿拉伯半岛兴起的瓦哈比教派运动提供了理论依据。近现代的伊斯兰复兴思潮和运动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他的思想影响。他被称为"罕百里教法学派的权威"、"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先驱"。
伊本泰米叶对《古兰经》和圣训均有研究和注释,著有教法、哲学、逻辑、伦理及对各派学说批判的大量论著,流传至今的约64部。著名的有《教法判例》、《政治与教法》、《论文集》、《圣行之道》、《反驳哲学家》、《批判逻辑学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