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的支柱

​宣教员应恪守的原则-坚持与变通
​宣教员应恪守的原则-坚持与变通

宣教员应恪守的原则-坚持与变

宣教工作应从完善的手段方面吸取教益,这是法定的主命,也是时代的需要

伊斯兰事业,自从安拉的使者穆圣时代开始直到如今,一千四百多年漫长的历程之间,经过了许多周期,其中遭遇过众多从敌人、间隙破坏者、设置障碍者方面而来的攻击,诽谤压迫,阴谋,陷害。这种情况之存在,是不足以为奇。因为在世界上,善与恶两种力量之间的冲突与斗争,是不可避免的,随时随地都会发生。当善的力量胜利时,伊斯兰的旗帜就会高高飘扬;在另外一些时期,不义伸展,压迫蔓延,穆斯林的势力受到削弱,他们的勇气受挫。这固然是出于安拉的考验,也是安拉在宇宙间不可变更之常道的体现。在善恶势力起伏,真理与虚妄较量的过程中,在全球各地为伊斯兰事业而工作的人们,世代相传,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教训,他们在开展宣教工作中,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与时代精神和特定的环境相协调,使伊斯兰的事业持续健康和前进

但是,对此有人提出疑问,较突出的有

一、在宣教工作的方式方法中,需要改进的是哪些方面?是不是表明伊斯兰事业的某一方面需要回避,或者后退?甚或是废除?又或者是伊斯兰内部的一种发展、改进,变通而不超越伊斯兰总体框架

二、在宣教工作的方式方法中需要改进和变通,而对伊斯兰本身和伊斯兰事业不致于会带来负面影响是哪些方面?哪些方面是不容触犯,而且是坚定不移,永恒不

更确切地说:固定而不应该违背的东西是什么?可以调换,或改变、或改进、发展而对教义的实质和伊斯兰事业不会产生副作用,不然,是为了使伊斯兰事业变得更健全,教义更昌盛,并且与当代的更新事物同步发展,这样的变通是什么

三、坚定与变通之实例

"坚定"与"变通"这两个宣教术语,阿语分别是"萨必特""目特按伊"。如果要确切的认识,或对二者作界说的话,我们必须知道我们所务必要依据的原则与规律

"坚定"者,是指永远不容改变的东西,即伊斯兰基本中任何一种要素,它们是伊斯兰赖以建立的根基,对其中一种要素稍毁坏,或改变或调换,或废驰,都被断为是对伊斯兰本身的破坏,或作为对伊斯兰形象的毁伤,而构成犯罪和叛逆行为

坚定者的坚定性,是从永恒不变的《古兰经》及确凿的圣训原文,以及优秀的圣门弟子、博学的先驱者们对经训的理解中获得的。所以坚定者,具有深远的重要性,它使我们不可随便触犯或轻慢,也不允许有凭个人私意妄加解释的余地

至于变通者,或者是指那些为实现坚定者而采取的各种手段。在伊斯兰初期,宣教的方式方法曾经以多样化进行,是出于安拉对其众仆的一种慈惠,因为在不同的地区,环境悬殊,生活不断发展和更新,出于因地制宜,时制宜之需要而变通宣教方式方法;或者问题是非独立的,即任何一种手段,都不能单独采用,因此,必须变通手段,但所变通的手段,不属伊斯兰要素中任何一种要素,也非伊斯兰的任何一种基本原则,否则,那将有损于伊斯兰及其事业,例如在欧默尔汉托布执政时期,曾一度废除过接受天课的八种对象"心被团结者"应享有一份额的法定的基本原则,欧默尔这样做,显然是从当时伊斯兰的大局需要考虑,不让哪些为图钱而倾向伊斯兰的伪信者享有此权利

总之,自从伊斯兰开始复兴,《古兰经》降示之日起,为了教导世人怎样度过人生,使他们不要与宇宙间的各种规律发生冲突,或者无能按事物规律办事,所以坚定与变通的宣教原则在许多场合和情况下,经训作了鲜明的昭示。这里,我们可以举例为证

犯了罪可以罚赎,这在伊斯兰教法中,这个问题是肯定的,即坚定不变的原则。因为任何个人,不论其敬主法圣,虔诚廉洁等道德修养,达到什么高度,总不免会犯有罪错的时候,所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既然如此,谁怎能不求于有赎罪之要求与愿望呢?所以穆圣说:"阿丹的子孙中,每个人都常常犯有过错,而过错很多者中最好的人,是勤于悔悟迁善的人"。——铁尔密泽、伊本马哲、哈康等所传圣训)因此,任何一位有感召力的领导,或博学的学者,或隐居的修士,或善于自省的敬畏者,都难以避免犯错,也就无人不需求赎罪之手段

但是,在赎罪方面,有多种手段。假若我们犯了一种罪,我们必定会发现安拉为罚赎该罪给我们以几种变通的方法,部分学者称之为任选法。这样可以促使犯罪者便于忏悔,改恶从善。譬如以妻为母这种言行,是一种犯罪行为,而对这种罪恶的罚赎有几种变通的方法。安拉昭示:"把妻子当做母亲然后悔其所言者,在交接之前,应该释放一个奴隶。那是用来劝告你们的,安拉是彻知你们的行为的。没有奴隶者,在交接之前,应该连续斋戒两月。不能斋戒者,应该供应给六十个贫民一日的口粮。因为你们表示信仰安拉和他的使者。这些是安拉的法度。不信的人们,将受痛苦的刑罚。"(《古兰经》58:3)由此可见,以妻为母是一种罪恶,既是罪恶,那必须罚赎,这是坚定不变的法度,而教法又给犯此种罪恶者,有变通的赎罪方法,即"释放一个奴隶",或者"连续斋戒两月"或者"供给六十个贫民一日的口粮"。犯者可视情况,任意选择其中一种方法赎罪。否则,接交自己之妻子,是罪上加罪。朝觐期间,因故而违反戒律,须罚赎,也有三种变通办法。见《古兰经》2:196

四、导人于安拉之正道

任何一种宗教,不向世人宣传,畅述教义是不会自行建立起来的,这便是安拉派遣列代使者向人们传播真理,弘扬伊斯兰之道理所在。洋溢在伊斯兰渊源,如《古兰经》、圣训、先知传中的原文、条款,是需要一些个人和团体步先知们的后尘,承担起宣传的使命,把经训等教义教理,向世人们广为传布,把他们引导于伊斯兰的康庄道路上来,让他们理解伊斯兰的经典,是无所不包,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真理,伊斯兰是人类最完美的生活方式。甚至要以德报怨,去感化那些敌视伊斯兰的人,使他们明白《古兰经》是安拉所降示、非人类之作品。但是,假若说,我们把一千部《兰经》或圣训放在一个非穆斯林地区或国家的公共场所,允许那里的人民免费取拿自己所需要的数量,请问,这样就可以把非穆斯林转变成穆斯林吗?不!要弘扬真理,体现安拉对世人的博爱与慈悯,各地也须要进行经常宣教,必须有一批德才兼备,任劳任怨的宣教员,和有高度责任感,远见卓识的清真寺的管理集体,负责规划和组织宣教工作,把宣教任务不要局限于本寺本地狭小范围内,要把伊斯兰真理扩大到社会上和非穆斯林中去。这是安拉责成穆斯林的一项不可推御的法定任务,也是伊斯兰一种坚定原则,其坚定性是源于安拉的教导:"你应凭智慧和善言而劝人遵循主道,你应当以最优美的态度与人辩论,你的主的确知道谁是背离他的正道的,他的确知道谁是遵遁他的正道的。"(《古兰经》16:125)以及"召人信仰安拉,力行善功,并且说:'我确是穆斯林'的人,在言辞方面,有谁比他更优美呢?善恶不是一样的。你应当以最优美的品行去对付恶劣的品行,那末,与你相仇者,忽然间会变得亲如密友。唯坚忍者,获此美德,唯有大福分者,获此美德。"(《古兰经》41:33-35)穆圣在与世离别之前的辞朝演说中,还强调宣教这一重要工作时说:"你们应当代我传达!哪怕是一节经文。"(阿布杜欧默尔所辑圣训)又说:"安拉凭借你的宣教而使一个人引上正道对你来说比拥有一个红毛骆驼还要可贵。"(赛赫里赛德所辑圣训),有关宣教方面的经训还很多,这里就不一一例举。
五,宣教的方式方法,随时代的前进而发

召唤人们遵循安拉的正道,既然是伊斯兰整体事业中一项不可分割的、坚定不移的工作,那末,作为穆斯林,特别是身居教长、教师,承担这一工作,更是理所当然,责无旁贷。无论谁放弃或忽视这一工作,那是对伊斯兰赖以建立一个重要基石的破坏,进而使伊斯兰大厦有倾倒的危险

但是,伊斯兰这个重要基石,为使其坚固有许多方法和手段,这些方法与手段,从一个时代到一个时代,历来就有不同的形式,在各个历史时期表现出来。每逢在人们的生活中根据发展规律,出现许多新问题的时候,宣教的方法与手段也在人们的生活中应时而发展进化

的确,自古以来,随着宣教方法方式的多样化,伊斯兰得以快速传播。宣教有个人的,如聚礼日和开斋节、古尔邦节的"虎土白"讲,以及其他集会的"瓦尔子"劝导、书信往还,在教历六年,穆圣与古莱史人在候德比签订了和平协议以后,通往各国的大道不再受古莱史人的侵扰,于是穆圣便将宣教工作重点扩展到外,先后派遣许多使臣,致书当时各国君王和部族领,劝奉他们信仰独一的安拉,放弃偶象崇拜,倡导和平,反对战乱……收到很大效果。

在阿巴斯王朝时期,放弃祖教而前来信奉伊斯兰的人们,日愈增多。这些新奉教的人不免带着各式各样的异族文化随身进入到伊斯兰里来,如希腊哲学,波斯意识形态,于是新的成分与因素出现。那就是学术上的争论,由此而产生了"欧勒目凯拉目"(伊斯兰教义学,或叫经院哲学)。学者们为这门科学,制定了许多原理和法规,采取这样的措施,是为保卫安拉的宗教,纯洁穆斯林们的信仰,以及与假道学派,偏离正道的异端学说等进行辩论,而这些学术上的活动,都是在召人于主道的宣教工作范围内开展、运作。在许多的时候,辩论过于夸张,超出了合理可嘉的界限,以致一时之间,辩论之风成了学术界所感兴趣的趋势,而伊斯兰的教义学科占了优势。使辩论的对手理屈词穷,瞠目结舌,所以在此时期,伊斯兰的有关信仰著作,展现了一片琳琅满目的景象,形成了一个宣教的广阔空间

继而,许多新事物在人们的生活领域里开始大量出现,如印刷术的发明与运用,不但使书籍、宣传品的面世与传播加快,如报纸、杂志,令人目不暇接,这给宣教工作和伊斯兰事业带来深远的影响,它们不但便于人们长期加以收藏保管,而且利于迅速传遍到更广的地方和更多的人手里。
此外,有线广播、录音机、电话机、录相机、计算机等等统称之为"盒式磁"革命的现代通迅传媒工具相继出现与广泛应用。而能量爆发最大,作用最深远的是电脑

所有这些通讯器具及其功用,完全可以用来为伊斯兰的宣教和其他事业服务。同时宣传和伊斯兰的其他工作,还不仅仅限于口讲、书写方面,还可以通过建设伊斯兰医院、伊斯兰的各类大专中低级学校、银行、工厂、企业、商业中心,使其成为伊斯兰宣教工作变通的渠道和多样化手段。
如果我们在一部分宣教方法方式中作比较的话,例如每周聚礼日伊玛目的"虎土白"讲、著书立说、发行报刊杂志,因特网等,我们必定会发现在效果方面以及最可达到受益人数上它们彼此有很大差别

在这里,令人想起700余年前的巴格达历史学家伊本泽,当时曾有数百人听过他讲课。他所讲的课程,如果不是由千百个人辗转抄写记录,事后又经伊本昭泽本人亲自校阅汇集成在他的《意见之捕捉》一书中,如果我们今天读不到这本书,我们一定是不会知道七世纪前这位伊斯兰学者及其当时所讲课的内容与情景的。这仅仅以著书立说这一侧面为例,证明宣教形式的多样化,可以超越空间时间的限制。所以采取变通灵活手段,是时代的迫切需要。不随时代发展、求进,墨守成规,抱残守缺,必将严重危害宣教的效果,容忍伊斯兰的影响和传播落后于其他宗教和伊斯兰敌人的攻势所使用的先进手法,削弱了宣教能力,以致无法抗拒形形色色的各种敌对势力及其阴谋。所以,实施与时俱进的宣教变通,灵活手段,被算是法定的一项主

六、劝善戒恶

天启的宗教第五章:真主引导世人
天启的宗教第五章:真主引导世人

使者的使命

我们已经知道,人类要承担治理世界的使命,然而要肩负这个沉重的使命,没有知识是不行的。仁慈的真主也决不会任随人类在黑暗之中摸索,在愚昧之中挣扎。他必须将真知灼见告知于他的仆人——大地上的代理者。

于是,从亚当开始,他就通过陆陆续续派遣使者、先知或圣人,把"除真主外绝无应受崇拜的"的真理传达给人类。通过使者,他告诉我们,除他之外,绝无应受崇拜者;告诉我们,只有遵守主的引导,才能获得成功的道路;还告诉我们,伟大的真主要考验我们每一个人的善恶,要在大地上执行公正,要给每一个善良的人以优厚的报酬,要给每个罪恶的人以应有的惩罚。就是这样他通过历史上无数的先知,向行善者报以赏赐的喜讯,向作恶者给与惩罚的警告。

《古兰经》说:

我曾派遣许多使者报喜信,传警告。(4:156)

那么使者、先知又是谁呢?伊斯兰并不神化任何先知,并不认为任何先知或圣人值得崇拜,他们和我们一样,也是主的仆人中的一员。他们也和常人一样有饮食睡眠,有妻室儿女,在人群之中生活,在人群之中去世。所不同的只是他们具有特殊的使命,要把主的真理传达于世。由于具有这样的使命,所以他们都是人群之中伟大卓越的佼佼者,具有优秀的品格,具有超凡的毅力,因此才被真主所拣选。

其实,先知或圣人,都是中国文化中固有的词汇,《孟子》说:

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

(《孟子万章上》)

因此先知先觉,就是上天赐给一个民族中的先哲,他凭着主的启示,首先获得了真理,再把这真理教化给他的人民。《孟子》说:

圣人,人伦之至也!(《孟子离娄上》)

也就是说圣人是人群中最优秀者。可以看出,先知或圣人自远古的过去,就出现在各个民族来传播教诲,时至今日,我们还在不断的从古代圣贤的训诫之中去寻求指导。


派遣使者的必要

如若没有先知的教导,任何民族不可能获得开化,不可能获得文明。世界几大古国,之所以在远古时期,就已经产生了灿烂的文明,有哪一个不是受惠于民族先哲们的智慧训诫呢?现代社会,科学发达,但人类还是要从基督文化、古希腊文化或儒家文化中汲取营养,这足以证明先知先哲在人类历史上为传播真理、启迪愚顽所起的巨大作用。

那么,古代不是落后野蛮的社会吗?今天不是文明发达的社会吗?不是。伊斯兰认为,昨天并不一定落后,今天也不见得就摆脱了愚昧。

任何民族,任何社会,当他顺从了真主的教导,就能产生灿烂的文明,当他背离了真主的教导,虽然已经到了二十一世纪,也只能居于蒙昧的深渊。

伊斯兰不相信远古时期是原始社会,然后是奴隶、封建社会,现在是文明社会的说法。伊斯兰认为,只有文明社会和蒙昧社会之分,从古至今,任何一个遵守了主的教导的社会,就是文明社会;相反,尚未认识真主的社会,就是蒙昧社会。

因为物质的发达,并不代表文明,我们把七世纪伊斯兰传播之前的阿拉伯半岛称为蒙昧社会,因为那里的人们当时崇拜偶像、民族仇杀、高利盘剥、役使奴隶、歧视妇女、活埋女婴、酗酒成性、奸淫成风、赌博挥霍、迷信盛行……那么今天,这些现象是否已经消除?

没有,一千四百年前的阿拉伯人崇拜形形色色的偶像,今天人们仍然在崇拜着偶像;当时的各部落冲突不停,今天的世界仍然是硝烟四起;当时的人们高利盘剥,今天仍然存在着这些罪恶;当时的人们酗酒、赌博、奸淫成风,今天的人们仍然如此,甚至奸淫已被当今的法律认可!甚至成为当今的时尚!如果我们仍然秉承着这些愚昧,又怎能声称已经是步入文明了呢?


每个民族均有先知

伟大的真主不愿他的仆人在愚昧之中,他不仅赋予了人发达的理智来辨别真伪,而且从人类始祖——亚当开始,就把真理的教给了人。

谁遵守我的引导,谁在将来没有恐惧,也不忧愁。(2:38)

亚当以后,真主陆陆续续在各个民族派遣使者,总数超过十二万四千人。《古兰经》说:

每一个民族,各有一个使者。(10:47)

也就是说,以色列民族、阿拉伯民族、希腊民族、罗马民族、波斯民族、印度民族、土耳其民族、中华民族......任何一个民族,真主都曾启示过它的先民,拣选过先知,都曾把真主独一的讯息告诉过他们。

翻开历史,我们会发现,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是信奉宗教的文化,在所谓的原始时期,人们就有自己的崇拜,自己的祭祀。

而且可以这样说,古代各民族的先民,他们都曾崇拜过一神,以色列人崇拜耶和华,阿拉伯人崇拜安拉,希腊人崇拜宙斯,中国人崇拜昊天上帝,虽然他们也崇拜多神,但那是后来的事情,中国人信奉偶像,是在道教产生、佛教传入之后,原来的一神信仰遭到篡改,才蜕变为多神崇拜的。希腊、印度也是一样。

但即使他们后来崇拜了多神,希腊人仍然承认宙斯是创造之神,印度人仍然相信婆罗门梵天是创造之神,中国人仍然相信上天主宰着人的命运。

可见,真主已把一神的讯息教给了每个民族,而并非有的历史书上宣称的那样,是伊斯兰的独创。他们说公元七世纪阿拉伯半岛部落割据,人们渴望统一,穆罕默德顺应趋势,才提出了一个神的主张。

如果真是这样,没有部落割据的犹太人为何也提出一神的主张呢?中国人呢?基督徒呢?他们又为什么要信仰一神论呢?不信宗教的人宣称,原始社会,人们对宇宙奥秘不了解,认为自然现象都有神在操纵,于是就信仰好多神,后来他们又从信奉多神统一成民族神、继而又发展成世界宗教所宣称的一神论。然而这种论调是站不住脚的。当亚伯拉罕号召他的宗族选择一神论时,他们就持这种论调。

他们说:"不然,我们曾发现我们的祖先是那样做的。"亚伯拉罕说:"你们告诉我吧!你们所崇拜的是什么?你们最古的祖先所崇拜的又是什么?"(26:74-76)

我们的史料告诉我们,以色列《圣经》中的耶和华掌管着万国,根本不是民族神;华夏先祖信奉的昊天上帝,执掌着全天下,也根本不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神。所不同的只是对神的称呼不同,但各个民族的文化中不约而同的信奉着一位造物主,这不正说明了一神论是普遍的真理吗?不正说明了真主给各个民族启示过这一真理吗?

各个民族都在用自己的语言呼唤着宇宙的主宰,英语中称他为"God"阿拉伯语中称他为安拉,希伯来语中称他为耶和华,波斯语中称他为胡达,蒙古语中称他为腾格尔,汉语中称他为真主、道、上天、上帝。

这些民族所指的都是真神造物主--真主。他们最初所信奉的启示都是伊斯兰,虽然他们并未宣称神就是安拉,也为宣称自己信奉的是伊斯兰,因为安拉、伊斯兰只是阿拉伯语的称呼,在先知穆罕默德还没有宣教之前,其他民族是不可能用阿拉伯语来称呼神的,神也不会那样的责成。因为《古兰经》说:

我不派遣一个使者则已,但派遣的时候,总是以他的宗族的语言(降示经典)。(14:4)

所以,各个民族的语言里都有对神的称呼,真主启示了每个民族,任何民族的宗教在其没有改变一神信仰之前都是伊斯兰教。伊斯兰绝不是产生于公元七世纪,由穆罕默德所创立的。穆罕默德是最后一位先知,他只不过是在复兴所有古代各民族先知的教导而已。

正所谓"千圣一心,万古一理。"穆罕默德所宣传的"除真主外绝无应受崇拜的"在各民族的文化中,也早有记载。《尚书》中指出"钦若昊天。"而犹太人所信奉的《旧约》摩西十诫中开头三条指出: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圣经出埃及记》:20:1-3)

基督徒信奉的《新约》《约翰福音》中指出,耶稣说:

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圣经约翰福音》:17:3)

这就非常明白的告诉我们真神是独一的,耶稣是神所差来的使者。其实亚当、诺亚、亚伯拉罕、约瑟、摩西、大卫、所罗门、约伯、耶稣、穆罕默德都是真主的先知,他们来到世间所宣传的真理只有一个:

除真主外,绝无应受崇拜者。

这是我的证据,我把它赏赐亚伯拉罕,以便他驳斥他的宗族,我将我所意欲的人提升若干级。你的主,确是至睿的,确是全知的。我赏赐他以撒和雅各,每个人我都加以引导。以前,我曾引导诺亚,还引导过他的后裔大卫、所罗门、约伯、约瑟、摩西、亚伦,我这样报酬行善的人。(我曾引导)撒迦利亚、约翰、耶稣和以利亚,他们都是善人。(我曾引导)以实玛利、以利沙、约拿和罗得,我曾使他们超越世人。(6:83-86)

《古兰经》上共提到了二十五位先知,他们分别是:

序号

英语译名

阿拉伯语译名

大致年代

1

亚当

阿丹

?-?

2

以诺

易德勒斯

?-?

3

诺亚

努哈

约公元前3900-2900

4

希伯

呼德

约公元前2500-2200

5

马士撒拉

萨里哈

约公元前2000-1900

6

亚伯拉罕

易卜拉欣

约公元前1861-1686

7

罗得

鲁特

约公元前1861-1686

8

以实马利

易司玛仪

约公元前1781-1638

9

以撒

易斯哈格

约公元前1761-1581

10

雅各

叶尔孤白

约公元前1800-1653

11

约瑟

优素福

约公元前1610-1500

12

叶太罗

舒阿卜

约公元前16-15世纪

13

约伯

艾优卜

约公元前16-15世纪

14

以赛亚

祖勒基福勒

约公元前16-15世纪

15

摩西

穆萨

约公元前1436-1316

16

亚伦

哈伦

约公元前1439-1417

17

大卫

达伍德

约公元前1043-973

18

所罗门

素莱曼

约公元前985-932

19

以利亚

易勒亚斯

约公元前9世纪

20

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交往之礼节
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交往之礼节

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相处的礼节

穆斯林应该和不同信仰间的所有人搞好关系。在学校里,在工作中,以及邻里之间等等,一个穆斯林应该友好礼貌的对待每一个人。伊斯兰教导它的追随者为着全人类的利益和改善与所有人相互配合与协作。伊斯兰鼓励穆斯林与所有人合作而不用顾及他/她的宗教信仰和信条,只要合作项目是正义的、有利于人类及主的其他被造物的。

杰出的穆斯林学者筛海格尔达威在他著名的《伊斯兰的合法与非法事物》一书中对此做了阐述:

首先我们要强调的就是伊斯兰从没有禁止穆斯林对信仰其它宗教的人表示友爱和宽容,哪怕他们是以物配主者和多神教徒。而且伊斯兰给予有经典的人,也就是犹太人和基督徒,特别的尊重,无论他们是否居住在穆斯林社区内部。

古兰经在提到犹太人和基督徒时总是以有经典的人啊"或者被授予经典的人啊"来称呼他们,这表明了他们是天启宗教的原始信众。因此,在他们和穆斯林之间有一种慈恩以及在精神上一脉相承的联系,这一切都是基于真主通过他的先知们(愿真主赐福他们)所启示的一个真理宗教的共同原则:他说:他已为你们制定正教,就是他所命令努哈的、他所启示你的、他命令易卜拉欣、穆萨和尔撒的宗教。你们应当谨守正教,不要为正教而分门别户……"(第四二章 协商章一十三节)

穆斯林必须相信真主降示的一切经典以及他所派遣的所有先知,否则他就不被认为是一个真信士。真主在古兰经中说:你们说:“我们信我们所受的启示与易卜拉欣、易司马仪、 易司哈格、叶尔孤白和各支派所受的启示、与穆萨和尔撒受赐的经典、与众先知受主所赐的经典,我们对他们中任何一个都不加以歧视。我们只顺真主。"(第二章 黄牛章第一三六节)因此,如果有经典的人读古兰经的话,他们将会在其中发现对他们的经典以及使者们和先知们的颂扬。

在与有经典的人进行对话时,穆斯林应避免使用能引起忌恨或激起敌意的方法,安拉说:除依最优的方式外,你们不要与信奉天经的人辩论,除非他们中不义的人。你们应当说:'我们确信降示我们的经典,和降示你们的经典;我们所崇拜和你们所崇拜的是同一个神明,我们是归顺他的'"(第二九章 蜘蛛章第四十六节)

我们也都看到了伊斯兰是如何允许穆斯林可与有经典的人同席进餐,可分享由他们屠宰的肉,还可与他们的女子结婚,而婚姻是一种具有相互的爱和慈恩关系。全能的安拉说:曾受天经者的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你们的食物,对于他们也是合法的;信道的自由女,和曾受天经的自由女,对于你们都是合法的……(第五章 筵席章第五节)

穆斯林国家的非穆斯林公民:

以上的命令囊括了所有有经典的人,无论他们身处何方。此外,那些生活在一个伊斯兰政府保护中的人们还享有各种特权。他们就是我们所说的受保护民",也就是说安拉和他的使者(愿主福安之)以及穆斯林社团已与他们缔约,他们可以在伊斯兰政府的管理下安全、安心的生活。

依照现代术语,“受保护民"就是穆斯林国家的公民",从伊斯兰早期到现在,穆斯林对于“受保护民"享有和他们一样的权利和履行同样的义务毫无异议,同时他们还保有他们的宗教信仰自由。

先知(愿主福安之)着重强调了穆斯林对“受保护民"应尽的义务,警告侵犯他们的人将招致安拉的恼怒和惩罚。据传述,先知(安宁和祝福降临于他)曾说:谁伤害了受保护民,就伤害了我,谁伤害了我就惹怒了真主。" (《泰布拉尼圣训集》奥萨特篇,传述系统可靠)

他还说过:无论谁伤害了受保护民,我就是他的敌人,而且在复生日我也是他的敌人。"(哈推卜根据可靠的传述系统传述)

谁迫害了缔约者中的一人,或侵犯了他的权利,或使他承担他力所不及的工作,或未经他同意就占有他的财产,在复生日我将和谁争论。"(艾布.达吾德)

先知的继承者们也维护了非穆斯林公民的权利和尊严,伊斯兰的法学家们,无论他们的观点在很多其它问题上有何种不同,也都一致强调这些权利和尊严。

马力克派的教法学家沙哈卜..卡拉菲说:保护条约的缔结促使我们对Ahl Adh-Dhimmah应尽很多义务。基于安拉及其使者(安宁和祝福降临于他)和伊斯兰教的保证,他们是我们的邻居,在我们的保护下。无论谁通过诽谤或者人身攻击侵犯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谁就已经违背了与真主及其使者所定的盟约,他的行为已与伊斯兰的教导背道而驰。"(卡拉菲《拂卢各》Al-Furuq

外学派法学家伊本.哈滋目说:如果一个Dhimmi被敌人侵犯的时候,我们有义务用我们的士兵和武器援助他。这样的话,我们将兑现真主及其使者的盟约。把他们移交给敌人就意味着出卖了真主及其使者的盟约。"

与非穆斯林和平相处的基本原则

现在问题出现了:既然真主在经文(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以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为盟友。他们各为其同教的盟友。你们中谁以他们为盟友,谁是他们的同教。真主必定不引导不义的民众。你将看见有心病的人,将争先地去与他们亲善……)(第五章 筵席(马以代)五一、五二节)中禁止穆斯林把非信士作为赞助者、同盟者和支持者,我们又怎能向非穆斯林显示我们的善意、友爱以及善待他们呢?

对此的回答就是这节经文并不是毫无条件地适用于所有犹太人、基督徒或者非穆斯林。如果这样认为的话就与那些命令向所有宗教信徒中善良和热爱和平的人表示友爱和仁慈,以及允许与有经人的妇女结婚的经文相抵触了。比如关于婚姻,真主说:“……并且使你们互相爱悦,互相怜恤……"(第三十章 罗马人(鲁姆)二一节),还有关于基督徒的经文:“……你必定发现,对于信道者最亲近的是自称基督教徒的人……"(第五章 筵席(马以代)八二节)

那些禁止与有经人缔约的经文是针对那些仇视伊斯兰对穆斯林发动战争的人的。因此,在损害伊斯兰和穆斯林社团的情况下,不允许穆斯林支持或援助他们——也就是成为他们的同盟——也不允许与他们互托心腹。

其它经文也对此做了解释,全能的安拉说:他们不遗余力谋害你们,他们希望你们遭难,他们的口中已吐露怨恨,他们的胸中所隐讳的,尤为恶毒。我确已为你们阐明许多迹象,如果你们是能了解的。你们喜爱他们,他们却不喜爱你们……"(第三章 仪姆兰的家属(阿黎仪姆兰)一一八、一一九节)这节经文描述了这些人的特征,他们在心中隐藏了对穆斯林的巨大憎恨和仇视而且在口头上已流露出这种敌对的态度。

全能的安拉还说:你不会发现确信真主和末日的民众会与违抗真主和使者的人相亲相爱,即使那等人是他们的父亲或儿子或兄弟或亲戚……"(第五八章 辩诉者 (姆查衣赖)二十二节)

全能的真主还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以我的敌人和你们的敌人为朋友,而传送消息给他们,以示亲爱。他们不信降临你们的真理,他们为你们信仰真主——你们的主……)(第六十章 受考验的妇人 (慕姆太哈奈)一节)

这节经文是针对麦加的多神教徒的,他们发动针对真主及其使者的战争、把穆斯林从家中赶出去仅仅因为他们说我们的主是安拉"。对于这种人,友谊和盟约当然不被允许。即使如此,古兰经也从没有放弃终有一天他们会变的顺从的希望;它并没有宣称对他们彻底失望,反而鼓励穆斯林燃点能加深理解并改善关系的希望,所以安拉在同一章中说:(真主或许在你们和你们所仇视的人之间造化友谊。真主是全能的、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第六十章 受考验的妇人 (慕姆太哈奈)七节)

古兰经断言极度的敌视和刻骨的仇恨总会成为过去,圣训也对此做出声明:适度地仇恨你的敌人,也许有一天他会成为你的敌人。"(提尔米则)

当伊斯兰的敌人占优势,巨大的希望和恐惧同时在人们的头脑中产生的时候,反对向他们示好的禁令更为断然。在这种形式下只有伪信士和心中有病的人才急于向他们示好,现在给予他们帮助是为了将来能从他们受益。全能的安拉在下面的经文中对此做了描述:你将看见有心病的人,将争先地去与他们亲善,还要托辞说:我们恐怕遭遇厄运"。真主也许降下胜利,或发出命令,而他们因为自己心中隐藏的阴谋,而变成悔恨的人。"(第五章 筵席(马以代)五十二节)

安拉还说:你通知伪信者,他们将受痛苦的刑罚。他们舍信道者而以不信道者为盟友。 他们想在不信道者面前求得权势吗?其实,一切权势全是真主的。"(第四章 妇女(尼萨仪)一三八、一三九节)

根据上述事实,很显然有一个确定的准则和标准来处理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间的关系,在与非穆斯林交往的时候应该注意这种标准。伊斯兰并没有命令穆斯林仇视其他宗教的追随者,而仅仅因为他们是非穆斯林。不!这绝不是伊斯兰的使命。那些警告穆斯林不要与他们联盟的经文只是针对那些对穆斯林怀有敌意和侮辱穆斯林的人。除此之外,穆斯林还奉命用爱和仁慈与所有人类交往,而不带有种族、宗教或性别歧视,因为他们都是同一个人类大家庭的成员。

教律的终极目标之一维护五项根本
教律的终极目标之一维护五项根本

安拉赐予了人类先天的认知安拉和感谢安拉的能力。他在造化人类之初就把这一能力潜藏在每个人的心中。此外,为了不让人遗忘这种认知,他还在宇宙万物中设置了证明他存在与大能的种种迹象。然而,人类不可能更加明确地认识安拉和崇拜安拉,这些知识都要通过安拉的启示,因此,安拉派遣他的众使者教导世人怎样去崇拜安拉。而这些众使者若没有安拉的启示,他们也无法知道这些明确的认识安拉的知识。这里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众使者是安拉选拔的人中精英,二是众使者所接受的所有启示都来自于安拉。基于此,所有的启示都具有相同的目的,即

1. 肯定安拉的独一——万赞归于造化万物的安拉——他的本体和属性的超绝。

2. 肯定只有独一的安拉应受崇拜,除他外绝无应受拜的。

3. 命人行善,止人作恶。致力于保护五项根本:信仰、生命、理智、财产、血统,这五项是一个人获得最起码幸福的基本保障,另外,凡是危及这五项根本的任何行为都受到天启宗教的反对和禁止。

4. 导人于更高尚的道德水准、价值观念和风俗习惯。

所有天启宗教的使命是相同的:即引导人们认主独一,拜主独一。每一位先知和使者的使命也都是更新和强调这一主旨,每一位先知和使者无不重复这一宣言:你们当崇拜安拉,除安拉外绝无应受崇拜者。"安拉给每一个民族派遣了先知和使者,让他们向人类传达这一宣言。因此,所有的使者传达的同一个使命,这就是伊斯兰(顺从安拉)的使命。

所有天启宗教的使命都是将人们引入顺从安拉的生活道路上。从这一点上说,所有的天启宗教都是伊斯兰"——顺从安拉的宗教。因为伊斯兰" Islam)一词源于赛俩目"Salam,阿拉伯语,有和平、顺从之意)。从这一点上说伊斯兰是所有先知和使者的宗教。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既然所有天启宗教同出一源,那么,我们为什么看到这些宗教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区别呢?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回答这一问题:

第一,随着时间的推移,先前的宗教受到人为的篡改,而这又归根于它们不受安拉的保护。正因为如此,先前的天启宗教遭到了人为的破坏,已变得面目全非。其结果是,我们看到从一个宗教到另一个宗教所有使者带来的基本真理已变异,甚至是最根本的信仰原则:认主独一,拜主独一。

第二,这变化是安拉的特意安排,源自他的无穷智慧和永恒意志。他注定穆罕默德带来的宗教为最后的天启宗教,所以先前的一切天启宗教必须有一个具体明确的时限,正因为如此,先前的天启使命只是针对特定时间内的特定的民族而降示的,也正因为如此,除了认主独一的核心是统一的,各民族的律法各不相同。

无论是在原始的蒙昧时代,还是在发达的文明社会,人类总是在正信与迷误、真理与悖谬之间反反复复,而安拉的引导总是在人类偏离正道时来临,安拉总是适时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使人类回归正道。

这就是各天启宗教之间存在着差异的根本原因所在。当然,这差异并没有超越安拉的律法规则。安拉的律法旨在解决人们所遇到的问题。尽管这些宗教之间有差异,但是它们在基本信仰、律法的基本原则和目标方面也有许多共性,如这些宗教的律法都致力保护信仰、生命、理智、财产、血统,以及在大地上伸张正义、命人行善、止人作恶、严禁偶像崇拜、通奸、凶杀、偷盗、作伪证等。此外,它们在道德准则方面也有相同的操行要求,如诚实、公正、施舍、善良、慈善、正义、慈爱等。这些原则在每一个天启宗教都是永恒的,是天启使命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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