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的五支柱

否认圣行就是叛教
否认圣行就是叛教

否认圣行就是叛教

تكذيب الحديث فهو كفر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调养众世界的主。赞美安拉!我们赞美他,求他帮助和宽恕!我们向他忏悔,求他保佑我们免遭自身行为的恶果!蒙受安拉引导者,没人会让他迷误;安拉使其迷误者,不会有引导者。我作证:没有真应受拜的主,除非是真主,我作证: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仆人和使者。谁顺从安拉和他的使者,他确已得到正道;谁违抗安拉和他的使者,他肯定已迷误。

愿安拉赐福于穆圣和他的眷属及圣门弟子们。同时,祈求安拉饶恕我知道的和不知道的罪行,让我们坚守在正道上。阿米乃。

赞主赞圣之后:

古今的学者们一致公决:立法的第一基本原则是安拉的经典——《古兰经》,虚伪不能从它的前后攻击它。其次是使者的圣训(逊奈)。他不随私欲而言,他所说的只是受到的启示。再次是众学者的公决。学者们对其它立法原则的分类有分歧,尤其是类比,众学者认为如条件具备,就可以作为立法依据。上述立法原则的证据数不胜数!

第一立法原则是《古兰经》。安拉在《古兰经》多处强调必须遵循这部经典,执行其法度。安拉说:你们当遵循从你们的主降示的经典,你们不要舍真主而顺从许多保祐者。你们很少觉悟。(7:3)又说:这是我所降示的、吉祥的经典,故你们当遵守它,井当敬畏主,以便你们蒙主的怜悯。(6:155)又说:信奉天经的人啊!我的使者确已来临你们,他要为你们阐明你们所隐讳的许多经文,并放弃许多经文,不加以揭发。有一道光明,和一部明确的经典,确已从真主降临你们。真主要借这部经典指引追求其喜悦的人走上平安的道路,依自己的意志把他们从重重黑暗引入光明,并将他们引入正路。(5:15—16)又说:不信已降临的教诲者,我要惩罚他。那教诲确是坚固的经典,虚伪不能从它的前后进攻它,它是从至睿的,可颂的主降示的。(41:41—42)又说:你说:"什么事物是最大的见证?"你说:"真主是我与你们之间的见证。这部《古兰经》,被启示给我,以便我用它来警告你们,和它所达到的各民族。难道你们务必要作证还有别的许多主宰与真主同等吗?"你说:"我不这样作证。"你说:"真主是独一的主宰。你们用来配主的(那些偶像),我与他们确是无关系的。"(6:19)又说:这是对众人的充分的表示,以便他们因此而受警告,以便他们知道他只是独一的被崇拜者,以便有理智的人记取教诲。(14:52)有关这方面的经文很多。同样,正确的圣训也命令我们遵循《古兰经》,并坚持之,这些都证明:谁遵循《古兰经》,他就是遵循正道者;谁违背它,他就是迷误者。

使者在辞朝演说中讲到:"我确已给你们留下了安拉的经典,只要你们紧握之,就永远不会迷误。"(穆斯林)栽德本艾勒格目(愿主喜悦之)的传述:使者说:"我确已为你们留下了两件法宝,其一是安拉的经典,它包含指导和光明,故你们应遵循安拉的经典,并坚持之。"使者鼓励人们遵循这部经典,他曾对众弟子说::"在我的家属中我提醒你们害怕安拉"!切记!他在另一传述中描述《古兰经》说:"它是安拉的绳索,谁遵循它,他就是遵循正道者;谁违背它,他就是迷误者。"有关这方面的圣训很多。众圣门弟子以及追随他们者一致公决,必须遵循安拉的经典,以它裁决,向它起诉,必须执行使者的圣训。

第二立法原则:《圣训》。清廉的先贤们坚信这一根本原则,并以此为证,继而把这一原则传授给伊斯兰民族。学者们为此撰写了很多著作,并在教法学原理、圣训学原理等书籍中阐明了它。有关这一原则证据不胜枚举,安拉在《古兰经》中命令追随使者,顺从他。这一命令不仅针对使者时代的人,而且针对以后的人们,因为他是安拉派遣给全人类的使者,他们都奉命追随他、顺从他,直至复生日。

这也是因为使者是安拉的经典的唯一解释者,他以自己的言行和默许来阐明《古兰经》中笼统的节文,倘若没有圣行,穆斯林就不知道拜数、方式及其主命事项:也不能知道封斋、天课、朝觐、圣战以及劝善戒恶等例律的细节说明;更不知道人际交往,非法事项和安拉所制定的法度和惩罚等细节问题。

安拉说:你们当服从真主和使者,以便你们蒙主的怜恤。(3:132) 又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服从真主,应当服从使者和你们中的主事人,如果你们为一件事而争执,你们使那件事归真主和使者(判决),如果你们确信真主和末日的话。这对于你们是裨益更多的,是结果更美的。(4:59)

如果有人认为使者的圣行不能作为教法的依据,或认为《圣训》不受安拉的保护,那么,我们怎样顺从使者,并把所争执的事情归安拉和使者判决呢?假如这种说法正确,那么就是说安拉让他的仆民去做根本不存在的事,这确是虚伪至极,是对安拉极大的否认和不良的猜测。安拉说:(我曾派遣他们)带着一些明证和经典,(去教化众人),我降示你教悔,以便你对众人阐明他们所受的启示,以便他们思维。(16:44)又说:我降示这部经典,只为使你对他们阐明他们所争论的(是非),并且以这部经典作为信道的民众的向导和恩惠。(16:64)

如果说使者的圣行不存在,或不能作为证据,那么,安拉怎样会委任他的使者解释《古兰经》呢?安拉说:你说:"你们应当服从真主,应当服从使者。如果你们违背命令,那末,他只负他的责任,你们只负你们的责任。如果你们服从他,你们就遵循正道。使者只负明白的传达的责任。"(24:54)又说:你们应当谨守拜功,完纳无课,服从使者,以便你们蒙主的怜悯。(24:56)又说:你说:"众人啊!我确是真主的使者,他派我来教化你们全体!天地的主权只是真主的,除他之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他能使死者生,能使生者死,故你们应当信仰真主和他的使者,那个使者是信仰真主及其言辞的,但不识字的先知--你们应当顺从他,以便你们遵循正道。"(7:158)上述经文均已说明,只有追随使者才能获得正道和恩慈。

试问,那些不执行圣行或妄称它不正确、不可靠的人们,他们如何获得正道和恩慈呢?安拉说:你们不要把使者对于你们的召唤当作你们相互间的召唤,真主确是认识你们中溜走者。违抗他的命令者,叫他们谨防祸患降临他们,或痛苦的刑罚降临他们!(24:63)又说:城市的居民的逆产,凡真主收归使者的,都归真主、使者、至亲、孤儿、贫民和旅客,以免那些逆产,成为在你们中富豪之间周转的东西。凡使者给你们的,你们都应当接受;凡使者禁止你们的,你们都应当戒除。你们应当敬畏真主,真主确是刑罚严厉的。(59:7)有关这方面的经文很多,都证明服从使者、遵循他的圣行,就像必须遵循《古兰经》并执行其中的命令和禁令一样。

这是不可分隔的两项原则,谁否认其中的一项,那么他确已否认了另一项。这种行为就是否认与迷误,根据众学者的公决,这种认识已脱离了伊斯兰的范围。许多圣训强调必须服从使者,执行他的圣行,严禁违抗他。这是与使者同时代的人的责任,也是在他之后的每个时代的人的责任,直至复生日。

艾布胡勒(愿主喜悦之)的传述:使者说:"谁服从我,那么他确已服从了安拉。"(布、穆)又说:"我的民族都会入乐园,惟有不肯者例外。"有人问:"主的使者啊!谁还不愿意呢?"使者说:"谁服从我,他就入乐园。谁违抗我,他就是拒绝者。"(布)米格塔目本麦尔迪克勒卜(愿主喜悦之)的传述:使者说:"注意!我确已获得了《古兰经》和类似的启示,注意!将有人在食饱饭足之后,躺在靠椅上说:'你们只遵循这部《古兰经》,你们在《古兰经》中发现合法的事物,就视之为合法的,发现非法的,就视之为非法的。'"(艾哈迈德、艾布达伍德圣训集)伊本艾布纳菲尔(愿主喜悦之)据他的父亲的传述:使者说:"我必会发现你们中有这样的人出现,当我的命令和禁令来临时,他却懒洋洋的躺在靠椅上若无其事的说:'我们不知道,凡是《古兰经》中有的,我们就遵循之。'"(艾布达伍德、伊本马哲圣训集)哈桑本贾比尔(愿主喜悦之)的传述,他说:我听见米格塔目本迈尔迪克勒卜说:在"海白尔"战役中使者禁止了一切事务,然后说:"你们中将有人否认我,他若无其事的靠在座椅上以我的口吻说话,并妄言我们之间有安拉的经典,凡我们在其中发现允许的,就视它为合法;凡发现被禁止的,就视之为非法。注意!使者所禁止的,就等于安拉所禁止的。(哈克目、铁密济和伊本马哲圣训集)使者在演讲中嘱咐他的弟子们,让他们在场的人告诉不在场的人,并对他们说:或许传达者比听者更为牢记。使者在辞朝中的"阿拉法日"和宰牲日的演讲时说:"让在场者告诉不在场者,或许传达者比听者更为牢记。"假若使者的圣行不是听见者和被到达者所持的证据,假若圣训不能流传直到复生日来临之时,那么,使者就不会命令人们世代相传下去。由此可知,必须要以圣训为依据,无论是传达者还是被传达者。
圣门弟子确已背记了使者的圣行——言行举止,然后传达给他们之后的再传弟子,后来再传弟子又把它传达给了三代弟子。就这样,许多忠贞的学者世代相传,并把这些圣训汇集成《圣训集》,并解明了其中正确的和拙劣的,并为识别圣训而制定了专门的原理和术语,以此分辨圣训的真伪。学者们中流传着两大《圣训实录》和其他的《圣训集》他们就像背记《古兰经》一样背记这些圣训,以免遭到扰乱者的破坏,无神论者的否认,以及虚妄者的歪曲。安拉说:我确已降示教诲,我确是教悔的保护者。(15:9)

毫无疑问,使者的圣训也是被降示的启示,安拉保护它就像保护他的经典一样,安拉为保护圣训而注定了许多鉴定它的学者,让他们批驳一切虚妄者的篡改,愚昧者的曲解,清除那些无知者、说谎者和无神论者等所加给这一启示的不正确的东西,这是因为安拉把这一启示作为《古兰经》的解释,作为《古兰经》中笼统经文的具体说明,并使它包含《古兰经》中未提及的有些律例,如:有关哺乳,部分继承学方面的细节说明,以及禁止同时娶一个女人和她的姑母或姨母等。这些律例只有正确的《圣训》才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规定,而《古兰经》却没有详细的叙述。
下面我们来提及部分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以及他们之后的学者们,关于尊重和必须执行圣训的决定。艾布胡勒(愿主喜悦之)传述:他说:"安拉的使者逝世后,艾布伯克尔(愿主喜悦之)被推举为哈里发,阿拉伯人中不少人都已叛教了。艾布伯克尔(愿主喜悦之)说:'以安拉发誓!对那些把拜功和天课分开对待的人,我要讨伐他们,因为天课是钱财的义务。'欧迈尔(愿主喜悦之)问艾布伯克尔:'你如何同这些人战斗呢?使者曾说过:我奉命同人们进行战斗,直至他们作证:除安拉外,绝无应受崇拜者。谁这样说了,只要他不犯法,其生命、财产就受到我们的保护,清算这种人的权利只归于安拉。'艾布伯克尔说:'难道天课不是应尽的义务吗?誓以安拉!假若他们拒绝向我交纳原来交给安拉使者的一只母羔羊时,我就以他们拒绝为由,进行讨伐。'欧麦尔说:'啊!我确实知道,安拉已开拓了艾布伯克尔的胸襟,并使之开始征战,我相信他是对的。'于是,圣门第子们一致追随他与那些叛教者进行战争,直到使他们的一部分又重返伊斯兰,而消灭了那些顽固不化的叛逆者。"这个故事说明了必须尊重和执行圣训。

一位亡人的奶奶来找艾布伯克尔,向他询问她如何继承遗产。他对她说:"在安拉的经典中没有为奶奶规定遗产继承权,我也不知道安拉的使者对此如何分配,我可以向其他人询问。"于是他询问了其他圣门第子,部分圣门第子为他作证:当初使者给奶奶分给了六分之一的遗产。最后,艾布伯克尔以此为她做了裁决。欧麦尔曾嘱咐他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在人们之间以安拉的经典裁决,如果在《古兰经》中找不到裁决,就以使者的圣训进行裁决。有一次,一个女人由于他人对她的侵犯而造成了流产,当欧麦尔为这一事件的裁决感到为难时,他就问其他圣门第子,当时,穆罕默德本赛莱买(愿主喜悦之)和穆给莱本舒尔布(愿主喜悦之)为他作证:当初使者以释放一个男奴或一个婢女而进行了裁决。随后,欧麦尔就依此做了裁决。当奥斯曼(愿主喜悦之)不能确定关于妇女在其丈夫亡故之后在家守制的律例时,弗莱尔宾图马立克本赛纳尼——她是艾布赛义德(愿主喜悦之)的妹妹,告诉欧斯曼,当初使者命令丈夫亡故的女人在家守制,直到待婚期满。欧斯曼就依此做了判决。

同时,欧斯曼因沃利德本吾格白饮酒而执行过刑罚,当阿里(愿主喜悦之)知道欧斯曼禁止阿里的家属做享受朝时,阿里说:"我不会因某一个人的话而放弃安拉的使者的圣行。"当有人引用艾布伯克尔和欧麦尔的话来赞美单朝,并与伊本阿巴斯(愿主喜悦之)进行争论时,伊本阿巴斯说:"我对你们说,安拉的使者说了。而你们却说:艾布伯克尔和欧麦尔说了,这样的话,我真担心从天空中的石雨降临你们,致使你们遭灭顶之灾!"如果某人因引用艾布伯克尔和欧麦尔(愿主喜悦之)的话而违背使者的圣训就遭受惩罚时,那么,引用他俩以外的人的话或以自己的主张和意见而违背使者的圣训的结局会又是怎样的呢?当有人与伊本欧麦尔关于部分圣训进行争论时,伊本欧麦尔说:难道我们都奉命跟随欧麦尔吗?依姆兰本侯随尼(愿主喜悦之)向大家讲述圣训时,有个人对依姆兰说:"请你给我们讲解安拉的经典。"依姆兰非常生气的说:"圣行是安拉的经典的解释,假若没有圣行,我们就不会知道晌礼是四拜,昏礼是三拜,晨礼是两拜,我们更不知道天课的律例之细节,以及圣训所解释的其他一些细节。"有关必须尊重圣行和执行圣行,以及谨防违背圣行方面的传述很多。

阿卜杜拉本欧麦尔(愿主喜悦之)有一次谈到使者的圣训:"你们不要阻止安拉的女仆去清真寺"时,他的一个儿子说:"誓以安拉!我们一定要阻止她们。"阿卜杜拉勃然大怒,狠狠的批评了一顿,并说:"我在说安拉的使者说,而你却说,誓以安拉!我们一定要阻止她们。"

当阿卜杜拉本穆俄法勒玛兹尼(愿主喜悦之)——圣门第子之一——看到他的有些亲属用弹弓,就制止他说:"安拉的使者禁止用弹弓,并且说:它既不能打猎,也不能杀敌,而只能打掉牙齿,射伤眼睛。"此后,他发现这个亲属继续这样做,他便说:"以安拉发誓!我再不理睬你,我已经告诉你,安拉的使者已禁止这种做法,而你却又重犯。"白依海格(愿主喜悦之)从再传弟子阿尤布赛哈体亚尼(愿主喜悦之)的传述中收录到,他说:"当你与某人谈论圣训,而那人却对你说:我们不谈圣训,你为我们讲述《古兰经》吧!"你应知道,这种人确是迷误者。奥扎仪(愿主喜悦之)说:"圣行是《古兰经》的法官。"即:是对概括的教法之说明,是对《古兰经》中未提及的教法的祥述。安拉说:(我曾派遣他们)带着一些明证和经典,(去教化众人),我降示你教悔,以便你对众人阐明他们所受的启示,以便他们思维。(16:44)还有前面提到的圣训:"注意!我已得到了经典——《古兰经》和类似它的启示。"

阿米尔什尔比(愿主喜悦之)曾对一些人说:"当你们放弃圣行之日,就是你们灭亡之时。"(这里的圣行指的是正确的圣训)(白依海格收集)奥扎仪(愿主喜悦之)对他的一些门徒说:"当安拉的使者的某段圣训传到你们时,你们绝不要讲别的话,因为安拉的使者就是安拉的代言人。"(白依海格收集)伊玛目苏福扬梢勒(愿主怜悯之)说:"至于知识,全部都在圣训之中。"(白依海格收集)伊玛目马立克(愿主怜悯之)说:"除使者以外,任何人的话都可以采纳,也可以放弃。"艾布哈尼法(愿主怜悯之)说:"当安拉的使者的圣训来临时,我们要完全的接受。"沙菲尔(愿主怜悯之)说:"当我传述一段正确的圣训,而没有遵守之,那么,我让你们作证:我已丧失了理智。"又说:"如果我说过某种话,而安拉的使者的圣训又来了,并与我所说的相悖时,你们把我的话扔在墙外。"伊玛目艾哈迈德(愿主怜悯之)对他的门徒说:"你们不要仿效我,也不要仿效马立克,也不要仿效沙菲尔,我们从何处吸取,你们也就从何处吸取。"又说:"我对这些人感到奇怪,他们知道传述系统,也知道传自安拉的使者的正确圣训,他们却要采纳苏福扬的主张。"安拉说:你们不要把使者对于你们的召唤当作你们相互间的召唤,真主确是认识你们中溜走者。违抗他的命令者,叫他们谨防祸患降临他们,或痛苦的刑罚降临他们!(24:63)然后艾哈迈德(愿主怜悯之)说:"你知道什么是祸患吗?祸患就是举伴安拉。也许有些人,因心中产生的邪念,纵恿他去反对安拉使者的圣训时,他已陷入自取灭亡的漩涡之中。"白依海格从再传弟子穆贾希德本哲布勒(愿主喜悦之)的传述中收集到:他解释这节经文"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服从真主,应当服从使者和你们中的主事人,如果你们为一件事而争执,你们使那件事归真主和使者(判决),如果你们确信真主和末日的话。这对于你们是裨益更多的,是结果更美的。"(4:59)时说:"归信安拉就是归信安拉的经典判决;归信使者,就是归信使者的圣训判决。"

祖赫勒(愿主怜悯之)的传述:他说:"我们以前的学者们都说,只有紧抓圣训,才能脱离火狱。"(白依海格收集)

伊本古达迈(愿主怜悯之)在其《观察者的花园》一书中说:第二立法原则就是安拉使者的圣行,安拉使者的话是证明他的忠诚的奇迹般的依据,安拉命令要顺从他的使者,并谨防违背他。

伊本凯西尔(愿主怜悯之)解释这节经文"你们不要把使者对于你们的召唤当作你们相互间的召唤,真主确是认识你们中溜走者。违抗他的命令者,叫他们谨防祸患降临他们,或痛苦的刑罚降临他们!"(24:63)时说:"违抗安拉使者的命令——他的道路、方针、路线、圣行以及他的教律,任何言行,必须以使者的言行为衡量的标尺,符合圣行的,都被接受,凡违背圣行的,都是被驳斥的,不管是谁。"使者说:"谁所做的工作没有我的命令,他就是被驳的。"(布、穆)即:让那些违背使者教法的人——无论是公开的,还是秘密的,谨防(祸患降临他们)。就是说:他们心中产生叛教、伪信或异端的念头。(或痛苦的刑罚降临他们)即:就是在今世中的杀戮、刑罚和拘禁等。

艾布胡莱勒(愿主喜悦之)的传述:他说:使者说:"我和你们犹如这样一个例子:一个人点燃了篝火,当篝火照亮周围时,有些飞蛾和昆虫直往火里钻,而那个人开始阻止它们,但它们强行往里钻,结果全都葬身其中。这就是我和你们之间的比喻,我让你们远离火狱,而你们却偏偏往里钻。"(艾哈迈德圣训集)苏尤推(愿主怜悯之)在其《天堂的钥匙》一书中说:你们应知道,谁否认公认的教法原则——使者的言行,那他确已叛教了,安拉把他与犹太教徒与基督教徒一起复生。

有关圣门弟子和再传弟子和他们之后的学者们在尊重圣训,必须执行圣训和谨防违背它的传述很多,我希望上述的经训和传述能使寻求真理者满足。祈求安拉赐予我们成功,从而获得他的喜悦,求他赐予平安,以免受到他的怒恼,求他引导我们走向正道。他确是全听的、临近的!

愿安拉赐予他的仆人、使者及其家眷和众弟子以及追随他的人们幸福与平安!!

穆圣的战役
穆圣的战役

穆圣的战役

看见穆罕默德(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的战役、代表团和征服时,我们和那些考虑战争的条件及其影响和背景的人只能说:“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军队领导者、最强大的、见识最深刻、人又最警觉的。他称得上是独一无二的天才。他是众先知的领袖,其预言和使命是最伟大的。他只在时机成熟、勇气和果敢都具备的情况下进入战役,因此他在所进行的任何战役中没有因为他决策的失误、调动军队、确定战略中心、占领有利地势、坚固防御;选择最好计划进行战争而失败过。相反这一切都证明了他独特的领导,在世界上前所未闻。在吴侯德战役和胡乃尼战役兵败的原因是因为有些意志薄弱的士兵;胡乃尼战役中有的违背他的命令,不遵守他的军事决策和作战计划。这两点是军事上必须要遵行的。穆罕默德(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的天才在两次穆斯林失败的战役表现出来。他镇定地对抗敌人,并能通过他杰出的智慧使他们的目标失败,就像他在吴侯德战役做的;或改变战争的进程,直到反败为胜就像他在胡乃尼战役做的。尽管其中有危险,这样的惨败使领袖内心沉痛并给神经留下最严重的影响,然后只能自我拯救。这是从完全的军事领导的方面,而从其他方面来看,他能通过这些战役实行安全、传播和平、熄灭煽动骚乱的火、在伊斯兰教和偶像崇拜之间的冲突中粉碎敌人的力量,促进和解、宣传使命。他还能发现他的朋友中谁是忠实的,谁是虚伪而内藏背信弃义的。已经培育了一大批领导者,然后他们在伊拉克和叙利亚抗击了波斯人和罗马人,在战争策划和指挥战争上就超过他们,能使他们撤军并离开他们的土地、家园、资金、若干园圃和泉源、庄稼和美宅,以及他们所享受的福泽!穆罕默德(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由于这些战役能够给穆斯林提供居住地方、土地、手工艺和工作,以便免除许多问题,如难民没有家和资金;提供武器、设备和开支。他赢得了这一切并没有对安拉的仆人施加压迫、暴政和丝毫的侵略。他(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改变了蒙昧时期战争的宗旨。蒙昧时期,战争是为了抢劫、杀戮、入侵、不公正、压迫和侵略、报复、压制弱者、捣毁建筑物、破坏建设、强奸妇女、压迫弱小、新生的和男孩、蹂躏禾稼伤害牲畜、在大地上作恶。在伊斯兰时代,战争已成为为实现崇高的理想,被赞美的目标进行的奋斗、,人类社会的任何时代和地方都以它为自豪。战争已经成为奋斗它把人从压迫和侵略的制度中拯救出来,形成公正的制度;从以强欺弱的制度中转变到强如弱,弱者从强者手中获取权利的制度。伟大真主说:“你们怎么不为(保护)主道和(解救)老弱妇孺而抗战呢?他们常说:“我们的主啊!求您从这个虐民所居的城市里把我们救出去。求你从你那里为我们委任一个保护者,求你从你们那里为我们委任一个援助者。"[第四章,妇女,(尼萨仪),第75]战争成为清除安拉的土地上的背叛、背信、罪孽和侵害的奋斗,以便建立安全、和平、仁慈和同情、顾及权利和慷慨。他(愿主赐福之,并使其平安)也已给战争制定了高尚的规则,强制他的士兵和领导者要执行,没让他们在任何情况下离开此些规则。在圣训中布莱德传述:穆圣说:“你们当以安拉的名义且为安拉而战,当讨伐昧徒。你们当讨伐,你们不要侵蚀,你们不要背信,不要凌迟,不要弑婴。"艾奈斯传述:使者说:“你们应与人方便,勿给人困难;你们应报喜讯于人们,切勿恐吓人们"。穆圣曾在夜间到达,他在夜间包围某部族时不曾进攻他们直到天亮。穆圣严厉禁止用火刑。穆圣禁止杀戮和打妇女。穆圣禁止折磨致死。一位辅士传述:一次旅行中我们随穆圣外出,人们遭到了饥馑,后来缴获了一群羊。我们刚把肉煮滚,穆圣拄着自己的弓来了,他用弓掀翻我们的肉锅,并把土撒在了肉上。穆圣说:“贪污品并非比自死物更为合法。"穆圣禁止蹂躏禾稼、伤害牲畜,并砍伐树木,除非有紧急事。艾布·胡莱勒的传述:穆圣说:““谁杀死受安拉和其使者保护的签订蒙约的人,谁便闻不到乐园的香味,的确,乐园的香味在七十年的途程可以闻到。"

阿姆尔之子阿卜杜拉的传述:穆圣说:“谁杀死签订蒙约的人,谁便闻不到乐园的香味,的确乐园的香味在四十年的途程可以闻到。"还有其他高尚的规则,为战争清除了它在蒙昧时期依附的污垢,使它成为神圣的斗争。来源:安拉的使者网

参悟宇宙间造物主的奇妙迹象
参悟宇宙间造物主的奇妙迹象

河北 哲迈拉迪白琨璞


宇宙,宇宙是什么?按汉语词义,天地四方为宇,古往今来为宙。可见,"宇宙"不仅具有空间的概念,而且带有时间的属性。近代科学也证实如此,宇宙确具时-空属性,宇宙的时间和空间是同时产生和存在的。大科学家爱因斯坦在讨论宇宙的运动和变化中,引入了时间参量,建立了场方程式,表明了时间是宇宙存在的一种形式,宇宙随时间在变化、在不断地膨胀……。

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自古以来对时间的认识和所建立起来的时间概念,是基于日出日落、月亮的盈亏圆缺的规律。因为真主造日为光,造月为明,"他是创造昼夜和日月的,天体运行各循一条轨道。"(《古兰经》21:33)"真主使黑夜侵入白昼,使白昼侵入黑夜,并制服日月,各运行至一定期……。"(《古兰经》31:29)"他使天破晓,他以夜间供人安息,以日月供人计时。这是万能全知真主的布置。"(《古兰经》6:96)"昼夜的轮流,以及真主在天地间所造的森罗万象,在敬畏的民众看来,此中确有许多迹象。"(《古兰经》10:5-6)

人类就是以真主布置的一些迹象——天体运转法则和地球、月球绕太阳的周期运动的规律,建立了历法,制定了表征时间的尺度,把作为行星的地球自转一周为一天,绕其恒星太阳转一周为一年。有按月球的运转规律的,算出一年355天(属纯阴历,如伊历),还有的按阳历一年含有365天。把一年定为365天是时间计算上的一个进步,后来,又精确到一年365.25 天,并在历法中采用了闰年,这就是至今常用的公历。但实际上地球绕太阳一周比365.25 天要稍短一点,因此还要不断调整修正历法。

即使在地球上,尚有355天和365 天的不同的时间计法,若是我们离开地球,就会发现时间的尺度在不同的星球上发生变化。例如,以离地球最近的月球来说,它与地球同时绕太阳旋转,所以它们的年度一样长,而月球上的一天却非常长,为我们地球日的29.5天;其中约十五天为白昼,约十五天为黑夜。

又如,太阳系的各个行星,不论其自转或绕太阳公转的周期都不相同,即日、年的长度均有明显差异,见下表:

行星名称

自转周期(一天的长度)

绕日公转周期(天/年)

水星

58日15时30分

97.97

金星

243日±1日

224.70

地球

23时56分4秒

365.25

火星

24时37分23秒

686.98

木星

9时50分30秒

4331.87

土星

10时14分

10760.26

天王星

约24时

30684.65

海王星

22时左右

60189.55

冥王星

6日9时

90468.77

从表可见,火星上的一天长度与地球差不多,可是火星上的一年接近700天,约为两个地球年。若跨过火星,往更远的星球,它们的年度变得更长,到最远的冥王星,一年的长度有9万多天,约为248个地球年。

《古兰经》告知人们,真主造化七层天,"他以他的命令启示各天的居民,他以众星点缀最近的天,并加以保护。那是万能的、全知的主的预定。"(《古兰经》41:12)关于七层天的"七",有的语言学者和经注家认为是泛指的不确定的多数。

从现代科学可知,宇宙间确存在有诸多的星系,这可以有助于我们理解七层天的含义。"最近的天",当指离地球最近的天体,这至少包含太阳系,所点缀的众星当看成是各个行星。

在太阳系内真主对其发布的命令和预定——包括各行星运行的法则与规律——时间的长度,人们不断地获取了很多有关的知识。但是,在其他星系中,有关时间的长度,人们就很不容易掌握。

因为在太阳系里的各个行星,尽管运行轨道和周期各不相同,但它们都是绕太阳而旋转的,所以每一个行星都有一个确定的年度。可是,在宇宙间其它几层天上,按真主的布置,恒星系中有的行星有固定的轨道,有的可能并非只绕着一个固定的恒星旋转。

这样,受不同恒星引力的影响,不可能在一个固定的轨道上运行,于是其时间的长度——日或年的概念与计法就很不规则了。对宇宙中的不同的时间长度,早在1400年前降示的《古兰经》中有过论述和说明。

例如,"真主曾在六日内创造天地万物,……,那一日的长度是你们所计算的一千年。"(《古兰经》32:4-5)而在另一处提到天使和人的精神上升时,指出"那一天的长度是五万年。"(《古兰经》70:5)

可见,在真主造化的纷繁的宇宙不同深处,时间的长度竟有千万年的差异。这对现代人既可以用有限的知识来理解和接受,但又很难深透加以解明,因为这是真主的既显著又隐微的迹象。

在诸多既显著又隐微的迹象中,我们时常会发现一些自然之谜而困惑不解。例如,中国有一句古语:"洞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这句话虽然会被人们认为是一派胡言,但在现实生活中确有其事。这正是当前一些科学家热衷探索的超自然现象——被称之为"时空隧道"。从中可以了解到宇宙间还有更为神秘的时间体系。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1990年9月9日,在南美的委内瑞拉的卡拉加机场降落了一架早已淘汰了的"道格拉斯"型客机。机场人员发话:"这里是委内瑞拉,你们从何而来?"飞行员听罢惊叫道:"我们是泛美航空公司914号班机,由纽约飞往佛罗里达州的,怎么会飞到你们这里,差了2000多公里?"机场人员查看其飞行记录时看到,该机是1955年7月2日起飞的,时隔了35年。机场人员吃惊地说:"这怎么可能?你们在编故事吧!"后经与美国方面联系查证,914号班机确实在1955年7月2日从纽约起飞,飞往佛罗里达,突然途中失踪,一直找不到,机上的50多名机组人员和乘客全部都已赔偿了死亡保险金。

当这些人回到美国家中,令所有人十分惊讶。他们还是和当年一样那么年轻,而孩子们和亲人们都已经老了!美国警方和专家们特别检查了这些人的身份证和身体,证实不是闹剧,而是事实。

美国物理学家斯内法克教授认为,在宇宙空间存在着一般人眼睛看不到的、然而却客观存在的"时空隧道",历来神秘失踪的人、船、飞机等,实际上很可能是进入了这个神秘的"时空隧道"。有的学者认为,"时空隧道"可能与宇宙中的"黑洞"有关。"黑洞"是人眼看不到的一种天体,具有强大的引力,是客观存在的一种"时空隧道"。人一旦被吸入"黑洞"中,就什么知觉都没有了。当他回到了现实世界时只能回想起被吸入以前的事,而对进入"黑洞"遨游的情景,无论多长时间,他都一概不知。

最近,美国著名科学家约翰.布凯里教授对"时空隧道"提出了几点理论假说:认为"时空隧道"是客观存在的,是物质性的。它看不见,摸不着,对我们的物质世界既关闭,又偶而开放;"时空隧道"和人类世界不是一个时间体系,在它的时间体系里,有可能回到遥远的过去,或又进入未来。

因为在那里,时间具有方向性和可逆性,即时间可以正转,也可以倒转,还可以相对静止;由于"时空隧道"里时间可以相对静止,故而失踪了几十年就像一天或半天一样。上面的故事或许就是这种情形。

如上所述,在真主造化的浩瀚博大的宇宙中,时间的长度和时间体系有着纷繁的差别,甚至成为难能探索之谜。这就是诡异自然,这就是真主的预定和布置,这就是真主造化的迹象和真理的展现,这不能不令我们思考和感悟。首先,遵照真主的指示:"…… '你们要观察天地之间的森罗万象'。"(《古兰经》10:101)

对真主所造的森罗万象,有的是能被我们感触到的,而有的却不是能摸得着看得见的,因为人的智能再高超、进步,也是有局限的,甚至是有缺陷的,尽管当今科学技术高度发达,也未必都能用技术设备来探测和感知。故而确信事物的存在,就绝非仅凭感触,更需要理性地思考来深悟真主的显著和隐微的迹象。

正如《古兰经》昭示:"……他们站着、坐着、躺着纪念真主,并思维天地的创造,(他们说)我们的主啊!你没有徒然的创造这世界。我们赞颂你超绝万物,……。"(《古兰经》3:191)

我们已经认识到,时间是同宇宙空间同时生成的,是由日月星辰或宇宙天体严谨精微、井然有序的运行规律而来变化的。但宇宙的生成和天体的运行并不是其客观物的自主、自为和自在的行为,而是受一个主体本着一种自然规律支配着的。谁是造就了宇宙空间和时间的主体,并制定了和支配着自然律?它,不是客观存在的物质本身,不是扑朔迷离的"自然",也不是能力有限的人类,而必然是于无有之中创造宇宙的真主——超绝万物的、周知一切的、全能至大的主。

教门是尽忠
教门是尽忠

切赞颂,全归安拉,他命令信士们在敬畏和正义方面互助互勉。我作证:除安拉外,绝无应受崇拜的;我又作证: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仆人和使者,他以他的言传身教教导我们以真理相劝,以坚忍相勉。愿安拉祝福祝安我们的先知及其眷属、弟子和所有追随他们脚步的后来者。

穆斯林兄弟姐妹们!相互尽忠,相互勉励,是我们穆斯林之间的一项重要义务。今天,我们就讲这个话题——宗教就是尽忠。

《穆斯林圣训集》辑录,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宗教就是尽忠"(重复了三遍)。我们问:为谁尽忠呢?他说:“为安拉,为安拉的经典,为安拉的使者,为穆斯林的首领与穆斯林大众。"

使者(愿主福安之)描述的尽忠涵盖了教门的一切。尽忠同样是历代众先知的使命。安拉叙述努哈圣人时说:

أُبَلِّغُكُمْ رِسَالاَتِ رَبِّي وَأَنصَحُ لَكُمْ

“我把我的主的使命传达给你们,并且忠告了你们。"762)胡德、萨利哈、舒阿卜等先知也都曾说“我给你们传达了使命,忠告了你们。"(见7:687:79,7:93

尽忠的意思是:诚心诚意的让被劝告者得到自己渴望的福利,并摆脱对他自身不利的一切。一位穆斯林只要做到了尽忠,那么他的信仰就得到了完善。反之,如果他不屑于尽忠,那他的教门就会根据他的忽视程度减弱。

首先,尽忠于安拉

安拉是全能的,至高无上的,是无求于任何事物的,难道安拉还需要人类的忠告吗?绝不!赞美安拉,对安拉尽忠指的是,笃信安拉独一,他无偶无伴,无匹敌;相信安拉具有完美德性;服从安拉的一切命令,远离一切禁令;一心一意地接受和相信安拉的定然;一丝不苟、虔诚敬意地履行安拉规定的一切功课。穆斯林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安拉的喜悦,获得今后两世的幸福。

其次,尽忠于安拉的经典

相信安拉降示给穆罕默德(愿主福安之)的是最后一部经典,它证实以前所降的所有经典。《古兰经》是安拉的语言,是永恒的奇迹,是被铭记在心中与载入经卷的永恒启示,要尊敬它,诵读它,学习它并教授它,理解和领悟其中的奥义,遵从和实践其中的训诫。它是伊斯兰最权威的法典和最根本的立法依据,是伊斯兰信仰和教义的最高准则,是穆斯林社会生活、宗教生活和道德行为的准绳,是人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行为规范的指南。

第三,尽忠于使者

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仆人与使者,我们必须坚信这一永恒的概念,承认他所接受的使命,笃信他所传达的一切,表里如一地遵从他的一切命令,远离他的一切禁令。同时还要喜爱他、服从他。安拉说:

قل إن كنتم تحبون الله فاتبعوني يحببكم الله ويغفر لكم ذنوبكم

“你说:如果你们喜爱安拉,就当顺从我。(你们顺从我),安拉就喜爱你们,就赦宥你们的罪过。"331节)

对使者尽忠,还要学习他的生平事迹,学习他的高尚品德,效法他的言行举止,并用这一切教育下一代,把这一切传播到世界。

第四,尽忠于穆斯林的领袖

穆斯林领袖,指穆斯林中掌权的人。对每一位穆斯林来说都应该遵照《古兰经》的教导:

يَا أَيُّهَا الَّذِينَ آمَنُواْ أَطِيعُواْ اللّهَ وَأَطِيعُواْ الرَّسُولَ وَأُوْلِي الأَمْرِ مِنكُمْ

“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服从安拉,服从使者,服从你们中的主事的人。"459)而服从穆斯林的领导人,只要他们的命令不违背安拉的经典,只要他们没有公开地叛教行为,我们就应该从大局出发,服从他们,忠于他们,还有尽心尽力地协助他们建设社会,而当他们偏离正道时,我们当以真理相告,以智慧的言辞奉劝之。

第五,尽忠于穆斯林大众

安拉说:

إِنَّمَا الْمُؤْمِنُونَ إِخْوَةٌ

“凡是信士皆为教胞。"4910

穆斯林之间应建立起兄弟般的友情,应该相互都有一种责任感,互勉互励,互帮互助,团结一致,互不伤害,安拉忠告我们说:

وَالْعَصْرِ إِنَّ الْإِنسَانَ لَفِي خُسْرٍ إِلَّا الَّذِينَ آمَنُوا وَعَمِلُوا الصَّالِحَاتِ وَتَوَاصَوْا بِالْحَقِّ وَتَوَاصَوْا بِالصَّبْرِ

以时光盟誓,一切人确是在亏折之中,惟信道而且行善,并以真理相劝,以坚忍相勉的人则不然。"1031-3)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不用口舌和拳脚伤害他人的人才是真正的穆斯林。"

又说:“穆斯林是兄弟,不可抛弃他,也不可远离他,更不可伤害他。"(穆斯林辑录)

穆斯林相互尽忠有几个原则需要遵循,否则,尽忠的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

首先,尽忠要诚心诚意,不带私心杂念,不为沽名钓誉,完全出于对被忠告者关爱。

其次,尽忠者要明确所忠告之事的利弊权衡,若自己不懂或不了解事情,就不可唐突地进行忠告。

第三,尽忠者要坦诚率直,还要委婉善劝,尽忠时不可嘲弄讽刺,更不可揭人之短。我们常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何况这是在忠告他人。另外,尽忠要面对被忠告者本人,秘密处进行,不可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忠告他人。如果需要公开忠告的也可以,但必须在不伤害对方脸面的前提下。

尽忠和被忠告,是每个人的义务,也是权利,不管他是宗教学者、一般知识分子、各阶层领导,还是普通群众。

祈求仁慈的安拉赐予我们每一个信士尽忠之心,尽忠之行!

逊尼与什叶的区别与渊源
逊尼与什叶的区别与渊源

逊尼与什叶的区别与渊源

编者寄语:西亚的事情,果真就是"教派之争"这么一个剧情简单的传说?逊尼派、什叶派之间,果真存在什么事关信仰根本、不拼出个你死我活便干戈不息的教义分歧?波斯人、阿拉伯人,真的就是一群永远无视生存困境、只为宗教冲杀的无脑角色?如果说这些问题荒诞不经不值一答的话,那只能证明杜撰这个传说的专家们在藐视我们的常识,侮辱受众的智力。

这个传说的悖谬之处就在于:捏造并无限放大所谓的"教义分歧",用宗教冲突来掩盖现世矛盾;把阿拉伯人从吃喝拉撒的人类共性中超拔出来,塑造了一群不食人间烟火、只为宗教精神而冲杀的人;把中东地区从整个世界里剥离出来,虚构了一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遗世而存的真空地区;把发生在中东地区的矛盾与冲突,同五百年来世界矛盾的基本主题切割开来,讲述了一个与此间无关的"桃源大战"故事。

认清西亚冲突与世界反全球化运动的关系,其实只需要常识。但问题在于:人们永远忽视常识,而选择迷信传说。

公元610年由阿拉伯人穆罕默德创建了伊斯兰教。公元632年,穆罕默德去世后,他的信徒们在继承权问题上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一派主张继承人应由穆斯林公社根据资历、威望选举产生。因而认为穆罕默德的门徒、由穆斯林公社推选的哈里法(政教合一的领袖,共四人)是合法继承人。拥护这个主张的穆斯林即后来的"逊尼派"。该派把穆罕默德早期追随者的言论和事迹编成一本书——《圣训经》,称为《逊奈》。"逊尼派"的名称即由此而来。目前,全世界伊斯兰教穆斯林90%属于这一派。他们广泛分布在西亚、北非的大多数阿拉伯国家。并自称"正统派"。

另一部分人,主张世袭原则,认为穆罕默德的堂弟、女婿阿里做为合法继承人符合世袭原则。支持这一主张的穆斯林后来被称为什叶派。全世界10%的穆斯林属这一派。其中近一半在伊朗。什叶派否认逊尼派所拥戴的哈里法作为宗教领袖的合法性,称宗教领袖的最高领袖为伊玛姆,阿里为第一任伊玛目。此后,直到第12代伊玛目,均是阿里的嫡传子孙。

伊斯兰教是公元7世纪初由穆罕默德在阿拉伯半岛创立的。伊斯兰在阿拉伯语中意为顺服,指顺服安拉安拉的旨意。伊斯兰教内教派很多,有报道说多达70多个,但主要是两大教派:逊尼派和什叶派。

公元632年,穆罕默德去世,当时他没有留下遗嘱安排谁为哈里发,即继承人,也没有谈到以什么形式推选哈里发。按照阿拉伯人的传统,领袖是从部落上层有威望的人中推选的。然而穆罕默德所建的公社包括了许多部落,哪个部落有优先权呢?后经协商,先后推选阿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为前3任哈里发。

逊尼派全称为"逊奈与大众派",阿拉伯语原意为"遵循传统者"。逊尼派是伊斯兰教中教徒最多的一个教派,占全世界穆斯林的90%左右。此教派的教徒主要分布在阿拉伯国家以及土耳其、印度、马来西亚等国。逊尼派虽然将其他不同信仰视为异端,却同时提倡求大同存小异,融合不同见解,努力调合安拉的无限权威和人的责任这两个观念。

什叶派是伊斯兰教中仅次于逊尼派的第二大教派。"什叶"在阿拉伯语中意为"追随者"或者"派别"、"同党"。该派认为只有出身于哈希姆家族(即圣族)的阿里及其直系后裔才是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人,否认阿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前3任哈里发的合法性。目前该派主要分布在伊朗、伊拉克、印度、巴基斯坦、也门、叙利亚、黎巴嫩、阿富汗、土耳其、巴林等国。什叶派的主要支派是十二伊玛目派、伊斯玛仪派和栽德派。十二伊玛目派尊奉阿里及其直系后裔中的12人为伊玛目(阿拉伯语意为指导者),强调真正安拉的旨意必体现在某个人身上,特别强调这一特殊人物具有无比权威,而这位独特领袖就是救世救人的伊玛目,伊朗前宗教领袖霍梅尼就属于这派。

长期以来,伊斯兰教内什叶派和逊尼派两大派一直进行着激烈斗争,直到现在也没有停止。海湾地区是什叶派穆斯林集中的地区,但该地区除伊朗外全部是逊尼派掌权,什叶派一直在为争取改变这种不平等的政治权力分配而斗争。

伊朗和伊拉克之所以长期不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两大教派之争。伊朗的穆斯林绝大多数属于什叶派,而伊拉克什叶派穆斯林虽占该国人口的55%,但不掌握国家权力,逊尼派处于领导地位。因此,历史上两派长期不和。伊拉克的什叶派受波斯文化影响深,同伊朗的什叶派认同感接近,而逊尼派则受阿拉伯文化影响较深。宗教因素再加上领土争端和民族矛盾,终于使两伊爆发了长达8年的战争。

在中东地区根据宗教进行权力分配的惟一国家就是黎巴嫩。在1943年独立前,黎巴嫩各教派达成协议,总统由基督教人士担任,总理由伊斯兰教逊尼派担任,议会议长由什叶派人士担任,部长和议员根据教派人数按比例分配。

逊尼派和什叶派是伊斯兰教的两个主要教派。逊尼和什叶都音译自阿拉伯语,前者意为"道路",指在穆罕默德之后,接受艾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和阿里四大哈里发所确立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后者意为"追随者",特指第四大哈里发阿里的追随者。

在伊斯兰社会的领导权问题上,逊尼派承认四大哈里发和以后的伍麦叶王朝、阿拔斯王朝以及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哈里发的合法性;什叶派则认为只有阿里是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人,伊斯兰社会应该由阿里及其后裔领导,他们被尊称为伊马目。

在教义方面,什叶派将信伊马目作为基本信条之一,而逊尼派对此却不予承认。由于在伊马目的数目和人选上存在分歧,什叶派又分为不同支派。其中主流为十二伊马目派,此外还有伊斯马仪派、宰德派等非主流派。

在历史上,什叶派形成了包括大阿亚图拉、阿亚图拉和霍贾特伊斯兰在内的宗教学者等级制度,这在逊尼派里是没有的。什叶派规定信徒必须追随一位宗教学者,这使得高级宗教学者具有巨大的社会影响力。

目前,逊尼派约占世界穆斯林总数的90%,什叶派约占10%。什叶派占人口多数的国家包括伊朗、伊拉克、巴林和阿塞拜疆,在黎巴嫩、也门、土耳其、沙特、阿联酋、科威特、叙利亚、阿富汗、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国也有一定数量。

每年麦加朝圣期间,可见到一个有趣的特点,即什叶派信徒必然乘坐敞蓬(没有车顶的)巴士,而逊尼派则两种巴士不拘。

两派之间法律的区别

从法源角度来看,逊尼派公认四个法律源泉,即《古兰经》、圣训、公议和类比推理。而对什叶派来说,教法的根源只有三个,即《古兰经》、圣训和伊玛目的教法判决。

在具体的部门法当中,什叶派教法与逊尼派教法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遗产继承和婚姻制度两个方面。在继承法方面,什叶派以血亲的权力为基本原则,规定了三类顺位继承人,他们分别是死者的直系后裔和父母,兄弟姐妹及其后裔及祖父母,叔伯姨婶及其后裔。这一分配方式强调家族成员的利益,与逊尼派保留氏族成员的特殊继承权力的做法不同。另外,在什叶派的继承原则中,女性和母系亲属都按照女儿或姐妹的份额类推继承,而在逊尼派中,这些人只是最后的顺位继承人,因此,女性享有较为有利的继承权。在婚姻方面,比较引人注目的是什叶派的临时婚姻制度。临时婚姻,即"穆塔尔"(mutah)是一种穆斯林男子与无配偶之女子事先约定期限的婚姻形式。双方在婚前立契约为据,规定时限和女方应得的彩礼。正式婚姻所附带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完全适用于临时婚姻。比如,所生子女视为婚生子女,但是女方不享有赡养权和继承权。临时婚姻不为逊尼派教法所认可,而且当事人还可能面临私通的指控。但是,什叶派教法视这一做法为合法。

逊尼派

伊斯兰教主要派别之一。与什叶派、哈瓦利吉派、穆尔吉埃派并称为早期伊斯兰教的四大政治派别。全称"逊奈和大众派",被认为是伊斯兰教的正统派。人数约占全世界穆斯林的90%;中国穆斯林绝大多数属于该派。

形成

656年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被刺后,叙利亚总督穆阿维叶对阿里继任哈里发表示不满。双方为争夺哈里发的职位爆发了隋芬之战。阿里在获胜的情况下,接受对方提出以《古兰经》裁判的和谈建议,从而出现了既反对穆阿维叶又反对阿里的哈瓦利吉派。

661年初,阿里被哈瓦利吉派刺杀后,穆阿维叶取得了哈里发的职位。因此,围绕着哈里发问题的激烈争论,又形成了什叶派和穆尔吉埃派。什叶派不承认前三位哈里发和穆阿维叶作为哈里发的合法性。穆尔吉埃派对此则持温和态度,主张哈里发问题应"推延"到后世由安拉裁决。而多数人则承认四位哈里发的合法地位,但对穆阿维叶担任哈里发职位一事,既不表示反对,也不表示承认。他们除尊崇《古兰经》外,还特别强调以圣训为立法、立论的依据,故被称为遵守"逊奈"(圣训)的人们,即逊尼派。嗣后,该派在同哈瓦利吉派和什叶派的斗争过程中,建立了自己的政治思想体系,以后又在同穆尔太齐赖派的长期论争中,逐步建立了自己的神学、哲学和教法学体系。从而使初期的政治派别,转而成为宗教的派别。

社会基础

据史学家巴格达人赫蒂卜《派别分歧》一书的观点,逊尼派主要由八个方面的社会力量构成:

①通晓一神论、先知的使命、预许与警告、赏与罚的律例以及通晓伊玛目与领袖的条件等学问的人;(注:逊尼派中伊玛目一词,完全没有什叶派中的宗教领导的含义,逊尼派一般用伊玛目一词称呼教义学、教法学、圣训学、经注学、哲学等领域的高级学者,以及各伊斯兰学派的思想、理论奠基人和其中的权威学者。因此,在历史上逊尼派内部有很多阿訇被称为伊玛目。)②在教法学方面坚持以教法学家的意见为立法原理的"意见派"和主张以圣训为立法依据的"圣训派",这部分人中还包括主张按《古兰经》字面意义解释法律的查希里耶学派的学者;③精通圣训及其传述系统,并能辨别其真伪的圣训学家;④在文学、语法和辞法学方面坚持语言学大师们学说的库法学派、巴士拉学派的学者;⑤通晓逊尼派对《古兰经》的读法和注释的人;⑥主张听、视、心是人们辨别善恶的总中枢的苏非派修道者;⑦保卫穆斯林国土和尊严及逊尼派主张的卫士们;⑧各伊斯兰国家中坚持逊尼派各种主张的一般群众。

政治主张

坚持哈里发必须经过协商选举产生。但需具备五个方面的条件:①古来什族;②成年男子;③身心健康;④公正,有勇气、魄力以及有保卫领土所需要的其他性格特点;⑤为穆斯林所爱戴,并举行了臣服的仪式。哈里发在管理国家方面有如下的权力:保卫伊斯兰信仰和领土(特别是麦加和麦地那两大圣地);必要时宣布圣战;任命国家官员;征收赋税,管理公共基金;讨伐叛逆;执行法律等。

神学思想

四大哈里发时期,国家版图扩展到叙利亚、伊拉克、波斯和北非等地。为了在被征服地区确立伊斯兰教的信仰,严格按经、训原则办事,以艾什尔里为代表的逊尼派教义学家针对穆尔太齐赖派的学说,进一步阐述了安拉的本体与德性、《古兰经》的无始性和前定与意志自由等问题,从而为该派信仰学奠定了理论基础。

①安拉的本体与德性。认为安拉是宇宙间唯一的主宰,安拉的本体是第一性的,其德性是第二性的。本体和德性都是无始的、永存的。安拉的存在不同于万事万物的存在,他虽具有种种真实的德性,但决不与人同形、同性。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是安拉创造的,它们仅仅是一些实体和"偶性",而不具备安拉的种种德性。

②《古兰经》的性质。认为《古兰经》是最高、最神圣的天经,是安拉的言语,是天使按照原型口授给穆罕默德的。它不是被造,而是无始和永存的。内在的启示并不寓于穆斯林的书、心、口、耳之中。

③前定与意志自由。既承认安拉的前定,又承认个人有意志自由。认为安拉周知万物,过去和未来的事件完全在安拉的洞察之中。任何人和物都是安拉所创造的,因而人类的意志自由是在万能的安拉的意志下选择的,人能够掌握自己的行为,只是因为有辨别是非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在强制与自由之间发挥作用的。

教法学思想

一贯重视奉行穆罕默德的言行,并据以立法。创制教法的原则,第一,根据《古兰经》;第二,根据圣训;第三,如《古兰经》与圣训无明文规定,才采用"公议",即遇有重大问题时,召集穆斯林领袖和著名教法学家商榷研究,做出决断;第四,当在经、训中找不到根据时,采用"类比",即把所遇的问题同经训中与其类似的条文或案例加以比较,进行逻辑推论,从中找到共同点,借以立法断案。但在运用后两种原则时,由于各有侧重,遂有坚持以圣训立法和重视执法者个人见解的两种不同观点。同时由于所处地理环境不同,思维方法和所持依据各异,因而又产生以艾卜?哈尼法?努尔曼、马立克、沙斐仪和伊本?罕百勒为代表的不同法学思想派别。

逊尼派教法学思想的特点在于:①维护哈里发国家的统治秩序,一般情况下教法学家是哈里发的代言人;②以忠实执行经、训原则,教法学家以不自作主张而著称,从而获得广大穆斯林特别是逊尼派穆斯林的拥护和支持;③逊尼派教法的出现结束了阿拉伯半岛无法可依的历史,大大发展和完善了穆罕默德及其门弟子所创制的教法,从而形成了系统的伊斯兰教法。

对古兰学和圣训学的贡献

逊尼派学者一贯重视《古兰经》和圣训在宗教上的价值,将其作为约束穆斯林言行,制定法律的重要理论根据,并对《古兰经》作了大量的注释。在注释中,他们坚持以古兰注释古兰或以圣训注释古兰。坚持《古兰经》的无始性,并遵从《古兰经》的字面意思,不妄加解释。著名的逊尼派经注家泰伯里的《古兰经解总汇》是该派早期经注代表作,对经注学的发展有很大影响。泰伯里以逊尼派的信仰观点指导经注,为该派经注学的先河。除经注外,该派历史上出现了许多圣训学学者。他们将圣训作为仅次于《古兰经》的又一重要经典,编辑、出版了六大圣训集。

什叶派

什叶派是以承认阿里为穆罕默德逝世后的合法继承人为标志的许多不同派别的总称。什叶派,原意为追随者,专指拥护阿里的人。什叶派信徒主要分布在西亚,其次是印巴大陆。我国新疆也有少数什叶派信徒。

形成过程及发展

什叶派原为阿里追随者组成的政治团体,后演变为宗教派别。什叶派称其宗教领袖为伊玛目(伊玛目,伊斯兰教用语,有多种含义:①穆斯林集体礼拜时,站在前面主持礼拜者。②清真寺的教长。③逊尼派用以称穆斯林的领袖,与哈里发同义;亦用以称著名的宗教学者和教法学派创始人。④什叶派用以称其所拥戴的政教领袖,以别于逊尼派的哈里发;以阿里为第一代伊玛目,其后裔继之。).

什叶派主张伊斯兰教的伊玛目应当由先知家族成员阿里的后裔来担任,但这一愿望从未实现过。什叶派在斗争中经历了许多挫折,其伊玛目都成了殉道者,或被杀害,或被毒死,传到十二代,伊玛目便后继无人了。什叶派只好认为最后一位伊玛目没有死,只是暂时隐遁起来;"隐遁的伊玛目"将作为救世主(马赫迪)重返于世。

教义

①伊玛目教义:阿里是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人,是第一位伊玛目,其后只有阿里和法蒂玛的后裔才是合法的伊玛目。伊玛目由安拉任命,谁也无权选举。伊玛目具有超凡的神性和"不谬性"。伊玛目是人与安拉之间的"中保"。只有伊玛目有权解释《古兰经》。

②马赫迪教义:隐遁的伊玛目将在世界末日前再临人世,成为伊斯兰教的马赫迪(救世主),为世人伸张正义,恢复真正的伊斯兰教。

③塔基亚教义:信徒在有危险的时候允许隐讳自己的宗教信仰,但这只是表面上否认之,内心还必须坚持信仰。

此外,什叶派教义还承认临时婚姻制度"穆塔尔"。(穆塔尔是伊斯兰之前的阿拉伯社会习惯,先知穆圣曾经命令禁止,后来哈里法欧麦尔正式发布公告予以禁止,但仍旧有许多民族视为传统习惯。尤其长期旅居他乡的人,暗中实行。伊朗的现代婚姻法,对穆塔尔从法律上做了许多严格规定,改为双方志愿的"契约婚姻"或"商婚"的类型,以此杜绝嫖娼或通奸。)

经典

什叶派和逊尼派一样,都尊奉《古兰经》为唯一的经典,但认为奥斯曼定本在编辑时删除了有关阿里的经文。因此什叶派出版的《古兰经》补充了"二星宿"一章,用以比喻穆罕默德和阿里。什叶派最有权威的圣训集为"四圣书"。

礼仪、圣地和节日

什叶派的宗教礼仪与逊尼派大体相同,但在圣地和节日方面则有明显的区别。

什叶派的派别

什叶派在伊玛目的人数和谁是最后一位伊玛目的问题上后又发生分歧,形成了什叶派内部的不同派别。

十二伊玛目派

十二伊玛目派因尊崇阿里及其直系后裔十二人为伊玛目而得名。该派是什叶派中的主流派,人数最多,影响最大。

栽德派

栽德派由8世纪中叶第三代伊玛目侯赛因的孙子栽德?本?阿里的拥护者所组成。栽德派是什叶派中的温和派,其教义最接近逊尼派的观点,与其他什叶派派别有很大差别。

伊斯玛仪派

伊斯玛仪派,又称七伊玛目派,是什叶派的一个主要派别。伊斯玛仪派最基本的教义认为《古兰经》有表义和隐义的区别,表义即对经文公认的解释及经文所规定的教法;隐义即隐藏在经文和教法中的真理,这真理需要用神秘主义的方法——数字的秘密含义去阐释才能揭示。

努赛里派

努赛里派的信徒自称阿拉维派,意即阿里派。努赛里派的基本教义是承认阿里为安拉的化身。

阿里伊拉希派

阿里伊拉希派是什叶派的极端派别之一。阿里伊拉希派的主要信条为阿里是真理的化身。

伊斯兰教的什叶派和逊尼派历史和面面观

什叶到底是怎样一个教派,其分布又是如何?

当今回教世界中,什叶派是逊尼派主流之外最大支派,其源流可以一直追溯到回教史的最早期。什叶一词,在阿拉伯语中义谓党派,源自回教早期的"阿里党(什叶阿里)",这里的阿里,便是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的堂弟兼女婿。

阿里作为穆罕默德的堂弟而娶其女儿法蒂玛为妻,似乎有违中国的辈分区别。但是从历史角度,这不仅是包括阿拉伯和犹太人的闪族文化风俗,也常常见于南北朝到隋唐时代的中国。唐朝著名诗人白居易的父母,便是舅舅和甥女结婚。

什叶派的产生,起源于穆罕默德逝世之后,以阿拉伯半岛北部部落传统势力为一方,和强调先知本人宗教遗产的南部势力为另一方之间的分歧。

当时阿里才三十岁出头,尽管他在传播和捍卫新兴宗教时贡献巨大,出于阿拉伯社会的尊老传统,第一任回教政教合一领袖哈里发(阿拉伯语"继承者"),由代表传统部落势力的阿布巴克出任。

此后哈里发再传三传,都落在传统势力手中,刺激了回教内部的分歧。第三任哈里发遇刺后,在反对派的推举下,阿里终于出任第四任哈里发。

但是阿里出任哈里发,反而加剧了回教内部的纷争,以至公开内战,并终于导致阿里在公元661年被政敌刺杀。此后阿里的儿子哈桑尽管"高票当选"哈里发,却被迫让位,让政敌登位而建立倭马亚王朝(中国《唐书》记载中称之为白衣大食),"阿里党"由此开始遭到大批迫害,甚至连阿里本人也遭到"批判",什叶派也因之成形。

因受迫害而隐瞒身份

什叶派历史上的一个关键事件,是公元681年,阿里的另一个儿子胡赛因作为当时先知穆罕默德硕果仅存的外孙和"阿里党"的领袖,公开举起反抗主流派的大旗,在伊拉克的卡尔巴拉城战败被杀害。这一事件(以及阿里的被刺)成为今天什叶派悲情心结的历史起点。伊拉克萨达姆政权倒台后,4月下旬近百万什叶派信徒前往卡尔巴拉城朝圣,震动美国朝野,便是纪念胡赛因的殉难(回历每年正月初十).

从胡赛因殉难开始,什叶派一直代表了回教中的非主流派,受到主流派的压制、歧视和迫害。例如阿巴斯王朝(黑衣大食)利用什叶派力量推翻倭马亚王朝后,又反过来迫害什叶派信徒。但是这种逆境,也加深了什叶派的宗教信念和凝聚力。什叶派有一个自我隐瞒身份的"他欺也"教义原则,就是出于这一受迫害历史。

据一般估计,在整个回教世界,什叶派约占10%。但由于"他欺也"原则(即:为应付逊尼派压制,允许隐瞒什叶派身份。)因此,这一比例可能低估。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便估计中东地区什叶派人口有1亿2500万,占本地回教总人口的12%以上。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什叶派有分化出好些支系,现存主要有三大分支。

第一,十二伊玛目宗,是什叶派的最大宗派,主要分布在伊朗、伊拉克和波斯湾其他地区(包括沙地阿拉伯东部),其他分布在阿塞拜疆(原伊朗领土)、阿富汗、黎巴嫩、叙利亚、印度次大陆等地。

第二,五伊玛目宗,主要分布在也门,据称占当地人口40%之众。

第三,伊斯马义宗(也称七伊玛目宗),主要分布在印度、中亚、伊朗、叙利亚、东非等地。

另外,目前控制叙利亚的阿萨德父子政权,属于阿拉维教派,也算是什叶派的一个支派。现代已经成为世界性宗教的巴哈依教,早先也出自什叶派一支。

在上述提及的地区之外,什叶派的分布非常广泛,从中国新疆到亚洲各地,都有人数不明的什叶派。但是因为主流派的压制和他欺也原则,其具体情况常常扑朔迷离。例如马来西亚曾经宣布什叶派为非法,证明东南亚也有潜在的什叶派温床。

什叶派信奉"伊玛目"教义

在伊拉克,巴格达以西50公里的费卢杰镇,是萨达姆执政复兴党的据点,也是逊尼派回教徒的聚居地。

什叶派与逊尼派在宗教教义上的最大区别,是什叶派信奉的伊玛目教义。伊玛目一词在阿拉伯文中原来只是指祈祷主持人,在逊尼派中仍然如此,可是在什叶派中却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代表上帝和世人之间的中介,具有半神半人的地位。按什叶派教义,伊玛目来自先知的家属后代,阿里及其两子是什叶派所有各宗共同供奉的最早三位伊玛目,其下则视各宗而不免有所同异。

以十二伊玛目宗为例,该宗认定从阿里开始,总共有过十二位伊玛目,前十一名过世后,第十二名伊玛目遁世隐没,在世界末日之前会复现于世。由于历史根源,什叶派特别尊崇以阿里及其子孙代表的先知的亲属后代。在什叶派的影响下,逊尼派也不得不为倭马亚王朝时期遭到批判的阿里"平反",但是其在逊尼派信徒中的地位还是不能与什叶派相比。

顺便说一下,阿里和法蒂玛所生的子女后代,是先知穆罕默德的唯一后裔。什叶派尊崇阿里及其子孙,并不意味"圣裔"都自动成为什叶派。例如元朝名臣咸阳王赛典赤赡思丁是先知圣裔,也是中国许多回族家庭的祖先。但并无任何证据表明赡思丁是什叶派。

出于历史原因,什叶派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悲情主义和所谓弥赛亚(救世主)情结,常常表现出很强的宗教热情。在卡尔巴拉朝圣期间见到的自我鞭笞和号哭,是典型例子。什叶派被认为比逊尼派激进,多半是出于这一宗教感情。

什叶派不承认阿里之前三个哈里发的合法性,有额外的宗教节日,婚姻规定有差别等等。此外和逊尼派的具体宗教仪式差别不是太大。但是每年麦加朝圣期间,却可见到一个有趣的特点,即什叶派信徒必然乘坐敞蓬(没有车顶的)巴士,而逊尼派则两种巴士不拘。

什叶派的起源悠久,并且在回教世界的分布广泛,但是它基本上一直是个少数派,为什么能在波斯湾地区成为主导性的多数力量呢?这个问题,和伊朗历史密切相关。

伊朗和其他中东回教国家的一个关键差别,是它不同于阿拉伯文明的"先伊斯兰"文化,这一古老文化播及的范围,从埃及和两河流域(相当于今天的伊拉克),一直延伸到中国西部。

例如基督教《圣经》的许多故事和伊朗有关,《马太福音》叙述耶稣出生时前来朝拜的几个东方贤人(新加坡圣经公会译为博士),原词是古伊朗的教士(单数magus,复数magi)。近年在陕西的考古发现表明,连中国的"巫",也可能起源于这个伊朗古词。伊拉克首都巴格达一名也来自伊朗语,义为"神赐"。

波斯湾成反主流温床

回教在阿拉伯半岛兴起后迅速扩张,征服了以祆教(拜火教)为国教的波斯(伊朗)萨珊王朝。这里一段有趣史实,是波斯和其他一些祆教属国面临阿拉伯入侵,不断寻求唐朝的援助,萨珊朝亡国之君的王子卑路斯,流亡并死在中国。唐朝也支持波斯复国。

唐玄宗天宝十载(751年),朝鲜族名将高仙芝率领唐朝和中亚各国联军,与阿拉伯军队在中亚怛逻斯河畔苦战五天,最终因突厥葛罗禄军临阵叛变而大败。据中亚史专家断言,如果唐军在怛逻斯战役中获胜,不仅伊朗可望复国,中亚今天将会是说华语的儒教-佛教文化区,无回教立足之地。一战之差,改变了世界历史。

暴力征服的结果,是在伊朗和其他被迫回教化的地区,长期存在反对阿拉伯统治的暗流,而反主流的回教什叶派,不免和这一股反抗暗流汇合,使得波斯湾地区一直是什叶派的温床。什叶派认为第四位伊玛目的生母是波斯萨珊王朝的公主,便是明证。

什叶派的一个重要转机,是1258年元宪宗蒙哥母弟旭烈兀受命攻占巴格达,处死回教阿巴斯王朝最后一任哈里发,逊尼派主流几遭灭顶打击,群龙无首,长期受压制的什叶派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旭烈兀后来经兄长元世祖忽必烈封授,建立伊朗伊利汗国,其主要谋士便是什叶派。学者们因此认为:蒙古征服是什叶派十二伊玛目宗在伊朗扎根的时代。后来库尔德族萨法维家族在伊朗建立萨法维王朝,此时土耳其奥斯曼帝国逐渐征服了大部分阿拉伯地区,奥斯曼苏丹自封哈里发,以全世界回教正统领袖自居。

伊朗因为有和阿拉伯文化不同的独立传统,坚持和回教主流势力分庭抗礼,萨法维王朝宣布以十二伊玛目宗为伊朗国教,确立了什叶派主导伊朗的事实,同时推动什叶派在伊朗文化圈和旧有领土内不断扩展,逐渐造成今天什叶派在波斯湾的盛况。

逊尼派的长期压迫

同属波斯湾地区的伊拉克今天的什叶派多数,与近邻伊朗有密切的关系,但是伊拉克本身也具有什叶派滋长的天然土壤。举例而言,最后一位"遁世"不计,十一名伊玛目中,六位墓地在伊拉克,葬在今天伊朗境内的只有一位。特别是第一任伊玛目、什叶派心目中的"亚圣"阿里,葬于伊拉克什叶派重镇纳杰夫,加上第三任伊玛目胡赛因殉难和葬身之地卡尔巴拉,成为世上所有什叶派最重要的两个圣地。再如伊朗什叶派领袖霍梅尼在1960年代遭到放逐,曾长期住在伊拉克,酝酿伊斯兰革命。总之,伊拉克成为伊朗之外的另一个什叶派重地。

既然有这样的地理背景和人口现实,伊拉克的什叶派为什么在过去一直处于被统治被压制的地位?这里有历史和现实政治多种原因。

自从穆罕默德逝世,直到蒙古征服,巴格达始终是"回教教皇"哈里发的首都,压制少数派什叶派自然不遗余力。此后伊拉克大部归属奥斯曼帝国,奥斯曼苏丹自封哈里发,也不会允许什叶派出头。

一次大战之后奥斯曼帝国崩溃,英法两国一反原先帮助阿拉伯各国独立的许诺,食言而肥,瓜分阿拉伯世界。英国在伊拉克扶植了来自阿拉伯半岛的逊尼派哈希姆傀儡王朝,实质上实施殖民统治。伊拉克什叶派从1920年代起,成为反对英国统治的伊拉克民族主义的中坚,因此遭到英国当局的镇压和专门防范。在非殖化和伊拉克哈希姆王朝垮台时,居人口多数的伊拉克什叶派却错过掌权机会。

错过掌权机会也造成什叶派对西方的深刻敌视。从1920年代起,主要什叶派学者纷纷着重批判西方特别是英国帝国主义,反对西方对世界的支配控制,成为现代什叶派意识形态和宗教理论的有机部份。

伊朗伊斯兰革命中爆发的反美浪潮,使得美国在过去二十多年中,一直以扶持逊尼派阿拉伯政权抑制什叶派,作为在回教世界的基本政策。随即发生苏联入侵阿富汗,促使美国非常短视地鼓励"伊斯兰圣战",来遏制苏联的扩张。这样的政策,终于造成萨达姆坐大和沙地阿拉伯逊尼派瓦哈比原教旨极端主义在回教世界泛滥成灾的双重恶果,又增加什叶派对美国的强烈敌意。

第一次海湾战争结束之际,伊拉克什叶派在美国煽动下大批起义,反抗萨达姆。可是华盛顿又担心什叶派借机壮大,始乱终弃,听任起义者被萨达姆残酷镇压。

与逊尼派的政教合一传统不同,什叶派历史上主张政教分离。目前伊拉克什叶派的一位最高权威继续强调宗教应该超越政治,因此,至今为止绝大多数回教极端恐怖分子属于逊尼派。但是,什叶派组织也有逊尼派不及的经济资源:按照先知穆罕默德家庭曾经享有的特权,什叶派教会的宗教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是基督教会传统什一税的两倍。

什叶派与逊尼派之间的敌意和善意

什叶派和逊尼派之间的分歧,自伊斯兰诞生之初就已经存在,但是不代表两派之间就不能和睦相处。

比如:在巴格达南部的小城卡达米亚发生的反美战斗中,有目击者证实,逊尼和什叶两派的人都参与了与美军的作战。目击者称:"参加战斗的人有的是萨德尔城的什叶派,有的是费卢杰的逊尼派。现在,抵抗力量已经团结起来。"一座清真寺的墙上插出了这样一面旗子,上面写着:"我们在阿达米亚的旗帜和卡达米亚的旗帜是一样的,如果他们有了麻烦,我们就是他们的后援和他们的右手。"传统上,阿达米亚是逊尼派居住区,卡达米亚是什叶派居住区。两个居住区由底格里斯河上的一座桥连接。现在,当地人说,民兵常常走过这座桥,到对面去商讨袭击美军的事。一些伊拉克人甚至表示:"现在我们在为政府工作,可是如果发生了那种事,我们就会为萨德尔而战。"

在伊拉克、叙利亚、约旦、黎巴嫩、阿富汗和巴基斯坦,两派的高级学者和宗教领袖们同意两派别的民众互相交流,到对方清真寺参加活动,允许跟随彼此的伊玛目礼拜,互相通婚。在国际上,两个教派的领袖们参加共同的会议,遵循《古兰经》和圣训为穆斯林世界的利益坚持一致的立场。什叶穆斯林的伊玛目和领导人主动宣传和号召穆斯林世界的团结,消除分歧。

两派之间的讹传和误解

美国华盛顿的伊斯兰学者A﹒S﹒哈希姆博士和底特律什叶清真寺伊玛目穆罕默德?埃拉赫是美国著名的什叶派伊斯兰学者,他们列举了以下逊尼穆斯林对什叶穆斯林弟兄的讹传和误解,并予解答。

讹传之一:什叶派穆斯林有不同版本的《古兰经》,在原经中增加了十章经文。

什叶派学者解答:绝不属实。在任何一个什叶穆斯林家中或清真寺里的《古兰经》只有全世界统一的版本,从来没有看到过阿拉伯原文的《古兰经》有一字之差的不同版本。但是,翻译的《古兰经》波斯语译文,确实有不同译者的作品,或波斯文注释不同,这是世界各国《古兰经》翻译文的正常现象,在许多国家都有两种以上本民族文字的《古兰经》译文。可以肯定地说,任何翻译都免不了对原文做些诠注,但从来没有看到过对原经有所增加的新版本。

讹传之二:什叶派穆斯林认伊玛目阿里为造物主。

什叶派学者解答:纯属造谣,没有任何什叶穆斯林敢这么说。敢这么说的人,绝对不是穆斯林,因为什叶穆斯林与逊尼派一样,把为主举伴视为不可饶恕的第一大罪过。

考查历史资料,在阿里担任哈里法时代,据说在古波斯帝国边远地方有一个加勒特部落,他们在归信伊斯兰之初曾经把哈里法阿里依照当地的信仰习惯说成是"神君"。伊玛目阿里得知后立即帕特使去制止,如有人再如此说,必予严厉惩罚。

讹传之三:什叶穆斯林的"清真言"不同。

什叶派学者解答:绝非如此。逊尼与什叶穆斯林的清真言都是:"除安拉外,绝无应受崇拜的;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在接纳新穆斯林归信伊斯兰时,有些地方的什叶伊玛目要求宣誓者在清真言之后加上一句话承认伊玛目阿里是安拉的忠仆,是穆斯林社会的领袖,但绝大部份什叶伊玛目没有这个要求,采用与逊尼穆斯林完全一样的归信誓言。

讹传之四:什叶穆斯林拜功中只有主命拜,没有圣行拜。

什叶派学者解答:并非如此。在什叶穆斯林每天五次拜功中的主命拜拜数与逊尼派相同,而且此外还有总共36拜附属的"志愿拜"(纳瓦菲尔),不称作圣行拜。此外,什叶穆斯林也有许多个人的志愿拜功,但都不是以圣行的名称,因为,作为圣行拜便有"必须性",而志愿拜则强调记念安拉的自觉性。

讹传之五:什叶伊玛目说,哲卜利勒天使犯了一个错误,安拉命令他把启示传达给"先知胡德",应当是阿里,而不是穆罕默德。

什叶派学者解答:没有此事。从来没有一部什叶经典有这个荒唐记载,也从来没有一个伊玛目有如此梦呓狂言。什叶穆斯林同逊尼派一样,绝对承认先知穆罕默德是安拉派遣到人世间的封印至圣,没有其它猜疑和传说。

讹传之六:什叶伊玛目对前三位哈里法(阿布?伯克﹐欧麦尔和奥斯曼)不予承认,认为先知穆圣合法的继承者只有是阿里;什叶穆斯林喜欢法蒂玛太太,不喜欢圣妻阿依莎。

什叶派学者解答:不确切。根据什叶伊斯兰的历史记载,上述前三位大贤都是先知穆圣最亲密的弟子,而且人品高尚,政绩显赫,成就卓越,但不如第四位哈里法阿里有伊斯兰大伊玛目的品级,因为伊玛目阿里是先知穆圣亲自教育和培养的青年,属于《古兰经》上所肯定的圣裔,他本人和他的后代得安拉特赐护佑。此外,这是历史的争论,与伊斯兰信仰的精神和基本教义没有直接关系。四位哈里法都是当时选举产生的,这是伊斯兰民主的榜样,如果当时有一位弟子在选举中没有举手赞同,这不会影响他的现代子孙成为忠诚的穆斯林。

根据什叶穆斯林的历史,什叶派的第六位大伊玛目加法尔?萨迪克的曾祖母和母亲都是阿布?伯克尔的后裔,因此,伊玛目萨迪克说:"哈里法阿布?伯克尔曾经给过我两次生命。" 圣妻阿依莎也被什叶穆斯林同样尊称为"信士之母",是伊玛目阿里所尊敬的长辈,在先知穆圣归真之后发生的"骆驼之战"的战役中,伊玛目阿里命令把圣妻阿依莎从巴什拉护送到麦地那,保护她的人身安全。对伊斯兰历史上的前三位哈里法或圣妻阿依莎如果有任何歪曲历史的狂言,那可能是什叶穆斯林之中无知之徒的胡诌,不足为凭。

讹传之七:什叶穆斯林把全天五次拜功合并,在晚间作一次礼。

什叶派学者解答:一叶障目。说话的人大概只看某一个到美国打工的什叶穆斯林,他也许整天劳动,晚上还补全天拜功。只有这样的人,才把一天的拜在晚上并礼,而在所有什叶清真寺中,同逊尼穆斯林一样,按时的五次拜功,一点也不差,时间的定制也完全一样。什叶伊玛目强调按时礼拜是安拉的命令,并礼是万不得已的补救,但比找借口"工作太忙"从来不礼拜的人要算有进取的优秀穆斯林,即使中午或晚上,把两次以上拜功并礼,也必须明显分段,每次举意不同。此外,每周一次星期五主麻聚礼,每年两次节日会礼(开斋节和宰牲节)什叶与逊尼穆斯林没有区别。

讹传之八:什叶穆斯林不执行则卡特制度(天课).

什叶派学者解答:不实之言。每年从纯收入中交纳四十分之一的则卡特如同逊尼穆斯林奉行的同样制度,什叶穆斯林的则卡特多数是直接向贫穷户资助和施舍,不必经过政府部门收敛。什叶穆斯林另外还有"库姆斯"课税制度,把收入的五分之一(20%)拿出来用作公益事业。

讹传之九:什叶穆斯林施行"穆塔尔"临时婚姻,歧视妇女。

什叶派学者解答:"穆塔尔"是伊斯兰之前的阿拉伯社会习惯,先知穆圣曾经命令禁止,后来哈里法欧麦尔正式发布公告予以禁止,但仍旧有许多民族视为传统习惯,尤其长期旅居他乡的人,暗中实行。伊朗的现代婚姻法,对穆塔尔从法律上做了许多严格规定,改为双方志愿的"契约婚姻"或"商婚"的类型,以此杜绝嫖娼或通奸。

讹传之十:什叶穆斯林认为他们的伊玛目具有"永无错误"的品级,超越历代先知。

什叶派学者解答:不确实。先知(纳比)是安拉派遣的使者,例如《古兰经》中所记载的那些先知,都经过安拉的特派,承担特殊使命,并且经历安拉对他们的各种磨难和考验。虽然所有的先知也都是伊玛目,例如穆罕默德是先知,也是伊玛目,因为伊玛目是社会功能,是伊斯兰信士的领袖,但并非任何伊玛目都是先知,这应当是常识。什叶穆斯林所敬仰的领袖如阿里,以及以后的领袖,他们只是伊玛目,而不能与先知相提并论。

一名加拿大籍教授在沙特归信伊斯兰
一名加拿大籍教授在沙特归信伊斯兰

据国际伊通社吉达报道:2012329日星期四,在世界伊斯兰青年论坛办事处的清真寺内,一名在沙特吉达市阿卜杜·阿齐兹国王大学工作的加拿大籍英文教授,在前来参加礼拜的人面前当众宣布归信伊斯兰,并在世界穆斯林青年论坛宣教部副主任阿卜杜·伊拉赫的见证下,诵念了归信伊斯兰的两个作证词。

这名现已经改名为达伍德(原叫大卫·罗伊·维力克,)的加拿大教授说:在学习和认识到伊斯兰这个真正的宗教后,他最后在完全信服,自觉自愿的情况下归信了伊斯兰。

对于改宗伊斯兰的原因,他说:我在加拿大时,常常到教堂礼拜,注意到人们在比较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时,常把目光集中到二者间存 在的明显分歧上。我还注意到西方新闻传媒对伊斯兰的歪曲报道,因此,我决定从文化方面学习和研究伊斯兰,想真正了解伊斯兰的真相。随着学习的深入和伊斯兰 知识的积累,我注意到自己更加理解和信服伊斯兰的理念。"

他还说:当我来到沙特后,我看到一个与西方新闻媒体所描 绘的,完全不同的伊斯兰。随着对伊斯兰认知的增加,我也越来越关注伊斯兰,到了最后,我发现自己内心已经彻底信服于伊斯兰,于是我决定归信伊斯兰。"

在清真寺中,这场见证加拿大教授归信伊斯兰的场面精彩而令人感动。前来参加礼拜的人纷纷站起来同他拥抱,祝福他加入伊斯兰正教,并祈求真主接纳他,让他坚守伊斯兰这个宗教。

宣教部还赠送他一册古兰经和一些以英文介绍伊斯兰的书籍。

(侯赛因译自国际伊斯兰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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