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的道德

【古尔邦】(上) 十二月前十日的斋、 宰牲的律例、种类及可共享的宰牲者
【古尔邦】(上) 十二月前十日的斋、 宰牲的律例、种类及可共享的宰牲者

十二月前十日的斋、

宰牲的律例、种类及可共享的宰牲者

一、 非朝觐者阿拉法日的斋及其回赐

非朝觐者驻阿拉法日的斋

非朝觐者封阿拉法日子的斋为可佳,艾布·盖塔岱(愿主喜之)传述: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阿拉法之日的封斋,我希望安拉[以此]消除封斋者的前一年和未来一年的错误。"

朝觐者封阿拉法日子的斋不为可佳,迈慕娜(愿主喜之)传述:人们在她面争论阿拉法日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的斋戒,[有的说:他封着斋;有的说:他没有封斋。]她遂遣人给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送去一碗奶子,他当时在阿拉法骑乘在驼背上,便喝了奶子。人们都在看着。

有人就驻阿拉法特山的人是否封斋问伊本·欧麦尔,他说:我和先知(愿安拉福安之)一起朝觐,他没有斋戒——指阿拉法那天,与艾布·伯克尔一块也没有斋戒,与欧麦尔一块同样,与奥斯曼一块朝觐在那天还是没有封斋。我那天不封斋,也不要求或制止人封斋。

对朝觐者最优越的是住阿拉法日不封斋,以便仿效先知(愿主福安之)及其哈里发们,并且在此地能够有力地祈祷和记主。这是大众学者的主张。

——摘自《穆斯林节日详解》(阿丹麦斯欧德编译)第三部分与开斋节相关的事项第三节副功斋(脚注略)

二、 宰牲的确定及其律例

宰牲的确定凭着以下两个事项之一

一、口头指定它是宰牲,比如他说:这是所宰之牲。

二、以宰牲的举意而宰。故何时以宰牲的举意而宰了那么宰牲的律例则落实了,即便宰牲之前没有口头说出也罢。这是伊玛目艾哈迈德的著名主张,也是沙斐仪的主张,就是说宰牲以这两项任何一个而确定。伊斯兰长者本·泰米叶增加了第三项,就是:以宰牲的举意买之,如果他是宰牲的举意而买,则已确定了。这是马立克和艾布·哈尼法的主张。第一种主张是侧重的。

一旦确定为宰牲,就涉及到一些律例:

1、不允许卖和赠送等,除非用比原先更好的代替之,或者卖掉它是为了买比它更好的而宰牲。

2、不允许随意安排它,故不可用它犁田耙地等,不可没有需要的情况下骑乘它,不可伤害它,不可挤其奶,不可剪其毛等除非对其较有利,若已剪了,当施舍或受益,施舍更优越。

3、有阻碍宰牲的缺陷的被确定为宰牲时,分为两种情况:

1)那种缺陷不是有意为之,也不是疏忽大意而造成的,那么宰了可以。比如:买了一只羊而确定为宰牲羊,后来绊倒而摔断腿,不是主人的原因造成的,那么做为宰牲宰它,则有效。

2)那种缺陷是有意为之,或疏忽大意造成的。那么必须用另外与之类似的代替。比如:买了一只肥羊确定为宰牲羊,然后用短绳把它拴起来,从而造成羊摔折了腿,那么他必须用另外一只肥羊宰牲而代替它。

4、若遗失或被偷了,分为两种情况:

1)那不是因疏忽大意造成的,他不负担保的责任,除非是在未指定为宰牲物时是在他责任内的必须的献牲,因为这成为他的信托物了。责任人只要没有疏忽大意则不负担保的责任,但是何时找到或从偷盗者手中要回,必须宰掉,即便宰牲的时间过了也罢。若在未指定为宰牲物时是在他责任内的必须的献牲,那么他必须另用类似的代替而宰牲,如果宰后又找到了或从偷盗者手中要回了,他不必再宰了,但是所宰的代替之牲若是有欠缺,他必须施舍以弥补欠缺部分,因为那牵扯到穷人的权利。安拉至知。

2)是因疏忽大意造成的,那么他必须另用类似的代替而宰牲,无论那是在未指定为宰牲物时是在他责任内的必须的献牲还是非必须的献牲,也不管所替之牲是与其类似或更好。比如:他买了一只羊,指明为宰牲羊,然后放在一个没有防御措施的地方,结果被偷或跑出遗失了,那么,他必须用另一只类似的羊作为宰牲代替,他愿意的话,用更好的代替之。

5、若是损伤了,分为三种情况:

1)不是人为造成的,如:患病、天灾、或牺牲物自身造成的,则不需要代替物,除非在确定为宰牲物之前是在他责任内的必须的献牲,因为这成为他的信托物了。责任人在类似的情况下不负担保的责任,若在确定为宰牲物之前是在他责任内的必须的献牲,那么他必须用另一只类似的羊作为宰牲代替,他愿意的话,用更好的代替之。

2)是主人造成的,他必须用类似的代替而宰,就是说无论那是在确定为宰牲物之前是在他责任内的必须的献牲与否,也不管所替之牲是与其类似或更好。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说:“谁在礼节日拜前宰了牲,他必须再用另外一只牲重宰。"同样,若宰牲物的缺陷是主人所为,他必须用类似的宰牲物代替之。

3)是别人而不是主人造成的,若是他不能够保护它,如拦路抢劫,其律例就是第一种情况的律例。若是他能够保护它,如一个特定的人宰而吃之,吃者必须担保用类似的还给主人以便宰牲,有人说必须用其价格担保。前者更正确,因为动物必须要用类似的动物担保是更正确的,证据是布哈里辑录的艾布·胡莱赖(愿主喜之)的圣训,一人来于先知(愿主福安之)向他要驼债,一种传述说他对使者态度粗暴,圣门弟子们正想斥责他,这时使者说:“你们放开他,有理的人有说话的权利,你们去买一峰骆驼还给他。"众人说:我们只能找到比他原先的骆驼更好的骆驼。使者说:“你们买一峰来还给他。你们中最好的人便是还债慷慨的人。"穆斯林有类似的传述。假如动物必须用其价代替的话,先知(愿主福安之)不会放弃不说,而责成他们去买了。

6、若在宰牲的时间之前宰了,即使举意是宰牲也罢,其律例与上述损伤的律例一样,要重新宰。若宰者是其主人或代理人在宰牲时间内宰了,那么已经落实了宰牲。若宰者不是其主人也不是其代理人在宰牲时间内宰了,那么分为三种情况。

1)举意替其主人而宰的,若其主人愿意则行,若不乐意则有分歧,三家的著名主张是可以,马立克主张不可以。

2)举意替自己而不是其主人所宰的,若知道那是别人的宰牲物的话,则对宰者和其主人都不行,有人主张说对其主人有效;若不知道那是别人的宰牲物的话,则对其主人有效。

3)笼统的宰,既未替自己也未替其主人举意而宰的,那么对其主人有效,因为之前他已指定为宰牲物了。有人主张说无效。

两点体会

一、若在宰后损伤了,或被偷了,或有人拿走了它而又找不到此人,其主人也没有疏忽大意,那么他不承担责任;若是疏忽大意造成的,他只承担必须施舍的部分。

二、若是在指明宰牲物之后生产了,胎羔的律例一律与其母相同,无论那是在指明为宰牲物之后还是之前怀孕的。至于在指明宰牲物之前生产的,其律例则是独立的,不随其母的律例。

——摘自《穆斯林节日详解》(阿丹麦斯欧德编译)第二部分与古尔邦节相关的事项第六节(脚注略

三、 宰牲的种类及可共享的宰牲者

宰牲的种类仅仅是家畜中的驼、牛、羊,证据是安拉的话:“我为每个民族制定一种供献的仪式,以便他们记念真主之名而屠宰他所赐他们的牲畜。"(2234)伊本·凯西尔断然说就是驼、牛、羊,无论绵羊或山羊。并说:哈桑、盖塔岱及不止一人持此主张。伊本·杰利尔说:在阿拉伯人那儿也是如此,等等。又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你们当宰'穆杏奈'的,除非对你们有困难时,可宰半岁的绵羊。"

又因为宰牲是一种功修,犹如献牲一样,因此只能按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带来的去做,而没有人从他(愿主福安之)那儿传来他用驼牛羊之外的献牲或宰牲。最高贵的宰牲是:先是骆驼,其次是牛,其次是绵羊,其次是山羊,其次是七人宰一驼或一牛。

每一种牺牲中最高贵的是最肥的,肉最多的,形态最完美的,看起来最好的。在《布哈里圣训实录》中辑录了艾奈斯·本·马立克(愿主喜之)的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宰了两只有角的花羝羊。

艾布·赛义德·胡德里(愿主喜之)传述:安拉的使者(愿安拉福安之)曾牺牲了一只上好的、有角的公羊,其两腿周围、嘴及四蹄全是黑的。

一只羊可满足一个人,七人合宰一峰驼或七人合宰一头牛可代替一人宰一只羊。证据是贾比尔(愿主喜之)传述的圣训,他说:我们在侯岱比亚和约之年同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一道宰了牲,一峰驼满足七人,一只牛满足七人。

至于一人宰一只羊或七人合伙宰一峰驼或一头牛,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回赐共享,拥有牲者是一个人,其他的穆斯林与他分享其回赐。这是可以的,无论人有多少,因为安拉恩典是宽宏的。在《穆斯林圣训实录》中辑录了阿伊莎(愿主喜之)传述的有关他宰羝羊的故事,他对她说:“阿伊莎啊!把刀拿来。"然后他说:“你用石头磨它。"她遂照办,他就抓住羊,把它放倒,然后宰它,并念:“奉真主之名,主啊 求你接受穆罕默德、穆罕默德的家属及穆罕默德的乌玛的献牲吧。"然后宰了它。

在《伊玛目艾哈迈德·穆斯奈德圣训集》中辑录了阿伊莎和拉菲尔(愿主喜之)的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宰了两只公羝羊,一只替他自己及其家属而宰,另一只替他的全体乌玛而宰。贾比尔和艾布·赛义德(愿主喜之)传述的圣训,他替自己及其没有宰牲的乌玛宰了一只公羝羊。

التفسير أضواء البيان 06

这本书是现代注释书之一,通过《古兰经》自身或传统注释方法来解释《古兰经》。作者引用其他经文和先知的圣训来阐明经文的意义。


伊斯兰民族是一个中正的民族
伊斯兰民族是一个中正的民族

一 切赞颂,全归安拉。我们赞颂他,向他求助,向他求怒,求安拉保护我们免遭来自我们自身和我们不良行为的伤害。安拉意欲引导的人,谁也不能使他迷误;安拉意 欲迷误的人,谁也不能引导他。我作证:除安拉外绝无应受拜的,安拉至尊独一,绝无匹敌;我又作证: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仆人与使者。

穆斯林兄弟们!当我们每天醒来打开报纸、打开电视和网络的时候,伊斯兰教或穆斯林的字眼总是排在醒目的位置,许多人都说伊斯兰教或者穆斯林成了国际时事的晴雨表。这说明了我们已经走入了大家的视线。可是我们都知道,当今世界人们对伊斯兰误解依然存在,穆斯林的处境依然艰难 ,可以说是在夹缝中求生存。国际上,伊斯兰教被冠以“恐怖主义"的头衔,人们总喜欢以点代面地看待问题,没有多少人愿意花费哪怕一丁点时间来读读这个宗教的经典,而大多数人总是喜欢轻而易举地拿少数穆斯林的极端行为来判定全部穆斯林甚至是伊斯兰教。这是方法论上的错误。

一位美国学者说的太好了!卡尔•W•恩斯特教授说:“这个反穆斯林的问题迫在眉睫,尤其是在当今这个这样的陈词滥调多的无法统计的年代。……与此同时,受过教育的人却普遍接受伊斯兰;而有人却别有用心的说,伊斯兰是一个压迫妇女,鼓吹暴力的宗教。从数字方面对这两个例子做以对比将是很有趣的事情。据估算,全世界犹太人的总人口大约1700万,比锡克教徒的总人口少一些。无疑,假定这样庞大的人群都具有历史上那些陈词滥调所假定的特征是极其愚蠢的。然而,世界穆斯林的总人口超过10亿。对待一个这样的更大的群体使用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做法似乎是一个更大的谬误。穆斯林占据50多个国家的多数人口,这些国家的语言、人种构成、自然资源、科技水平各异,并且穆斯林还构成了其他许多国家的重要的少数民族。那么,为什么非穆斯林就应该理所当然地假设所有穆斯林都是一样的,无论他们所处的环境是什么?所有穆斯林都是千篇一律、一成不变的,这可能吗?"

这是一个非穆斯林在为作为一个群体的穆斯林辩诬。我们反对别人用极少数穆斯林的行为来绑架整个穆斯林群体,以穆斯林的行为来衡量伊斯兰。但是当别人指责我们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要自我反省,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此我想问的是我们当今的穆斯林是“为世人产生的最优秀的民族"吗?我们归信了安拉,命人行善、止人干歹了吗?安拉在《古兰经》中说:

وَكَذَلِكَ جَعَلْنَاكُمْ أُمَّةً وَسَطًا لِّتَكُونُواْ شُهَدَاء عَلَى النَّاسِ وَيَكُونَ الرَّسُولُ عَلَيْكُمْ شَهِيدًا

“我这样使你们成为中正的民族,以便你们成为世人的见证,使者作为你们的见证"2:143)。

安拉让伊斯兰民族成为世人的见证,就是让我们成为这个世界的标准,以此来衡量这个世界是否偏离了正确的轨道,而让先知的言行成为我们的见证就是让先知的“逊乃"成为我们的行为规范。但是看看当今的伊斯兰民 族,我们都是让别人来作证我们,你这不对那不对,这错了那错了,我们天天处于被告的席位。我们不是证人而成了被告。再看看我们内部:教派林立,门户之争, 党同伐异等等怪现象在侵蚀着穆斯林“稳麦"的肌体。当安拉把我们的这个稳麦描述为“中正的"稳麦的时候,给我们指明了一条大道,就是不偏不倚、不左不右, 不过分也不怠慢,它是中正之道。先知(愿主福安之)说过:“一切事务中,中正者为最好。"(摆海给辑录)

下面我们谈谈伊斯兰的中正思想。正如我们前面引证的经文那样,安拉使伊斯兰“稳麦"成为中正不偏的“稳麦",所以伊斯兰的中正性深入到了每一个穆斯林生活的领域、他们的生活细节中。当然我们不可能讲得面面俱到,在此我们举几个重要的例子来加以说明。

信仰方面,在世界各大宗教和意识形态中,伊斯兰的中正性格外醒目。 有的意识形态否认造物主的存在而把人和人的意识形态奉为神灵;有的宗教神化人、崇拜人,弄错了造物主与人的关系;有的宗教崇拜自然界的万物,认为一切都是神。在这些“无神论"、“人神论"和“泛神论"当中,伊斯兰的信仰中正不偏,伊斯兰认为安拉是唯一应受崇拜的主,他之外别无主宰;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仆人与使者。人就是人,人是安拉的仆人和代治者,任何人不能超越自己的人性 ,而具有神性。只有安拉具有绝对的权力,任何先知、使者都不能为人类掌管利益或带来伤害,甚至他们只是传达者,负责传达使命,而引导只在于安拉。

إِنَّكَ لَا تَهْدِي مَنْ أَحْبَبْتَ وَلَكِنَّ اللَّهَ يَهْدِي مَن يَشَاء وَهُوَ أَعْلَمُ بِالْمُهْتَدِينَ

“你必定不能引导你所喜爱的人,安拉能引导他所意欲的人,他知道谁是遵循正道者。"28:56

قُلْ إِنَّمَا أَنَا بَشَرٌ مِّثْلُكُمْ يُوحَى إِلَيَّ أَنَّمَا إِلَهُكُمْ إِلَهٌ وَاحِدٌ فَمَن كَانَ يَرْجُو لِقَاء رَبِّهِ فَلْيَعْمَلْ عَمَلًا صَالِحًا وَلاَ يُشْرِكْ بِعِبَادَةِ رَبِّهِ أَحَدًا

“你说:'我只是一个同你们一样的凡人,我奉的启示是:你们所应当崇拜的,只是一个主宰,故谁希望与他的主相会,就叫谁力行善功,叫谁不要以任何物与他的主受同样的崇拜'。"18:110

伊斯兰中没有神父,也没有教会,任何一个人可以与安拉直接沟通。如果先知和使者的作用只是指引人正道的话,我们就更不需要“卧里"、“筛赫"等作为中介间人,更不需要舍安拉而向他们祈祷。

伊斯兰教的信仰是中正的,这还体现在它的信条建立在经典证据和理性证据的基础之上。学者们说:“正确的传述与健全的理智是没有冲突的"。伊斯兰教没有一些宗教所谓的“之所以谬误我才信仰"的怪论。安拉把他的迹象蕴藏在“有字真经"(《古兰经》)和“无字真经"(宇宙万有)之中,让人们去了解、理解、思考和参悟。我们都知道《古兰经》的每个经文都被叫做“阿耶特"即迹象,而安拉描述宇宙间的迹象时也用这个词。安拉说:

سَنُرِيهِمْ آيَاتِنَا فِي الْآفَاقِ وَفِي أَنفُسِهِمْ حَتَّى يَتَبَيَّنَ لَهُمْ أَنَّهُ الْحَقُّ أَوَلَمْ يَكْفِ بِرَبِّكَ أَنَّهُ عَلَى كُلِّ شَيْءٍ شَهِيدٌ

“我将在四方和在他们自身中,把我的许多迹象昭示他们,直到他们明白《古兰经》确是真理。难道你的主能见证万物还不够吗?"4153)安拉在《古兰经》多次强调了知识的重要性,像“有知识的与无知识的相等吗?"“唯有理智者才能觉悟"等这样的经文比比皆是。因此,伊斯兰鼓励人们求知,让知识指导我们的信仰。我们穆斯林不盲信、不迷信、不胡信。

伊斯兰信仰的中正性还体现它对人的思想的指导上,它要求穆斯林在信奉绝对的认主独一的前提下,也承认人类文化和宗教多元的事实,并责成穆斯林尊重文化多元。

经云:

يَا أَيُّهَا النَّاسُ إِنَّا خَلَقْنَاكُم مِّن ذَكَرٍ وَأُنثَى وَجَعَلْنَاكُمْ شُعُوبًا وَقَبَائِلَ لِتَعَارَفُوا إِنَّ أَكْرَمَكُمْ عِندَ اللَّهِ أَتْقَاكُمْ إِنَّ اللَّهَ عَلِيمٌ خَبِيرٌ

“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在安拉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安拉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49:13

لِكُلٍّ جَعَلْنَا مِنكُمْ شِرْعَةً وَمِنْهَاجًا وَلَوْ شَاء اللّهُ لَجَعَلَكُمْ أُمَّةً وَاحِدَةً وَلَـكِن لِّيَبْلُوَكُمْ فِي مَآ آتَاكُم فَاسْتَبِقُوا الخَيْرَاتِ إِلَى الله مَرْجِعُكُمْ جَمِيعًا فَيُنَبِّئُكُم بِمَا كُنتُمْ فِيهِ تَخْتَلِفُونَ

“我已为你们中每一个民族制定一种教律和法程。如果安拉意欲,他必使你们变成一个民族。但他把你们分成许多民族,以便他考验你们能不能遵守他所赐予你们的教律和法程。故你们当争先为善。你们全体都要归于安拉,他要把你们所争论的是非告诉你们。"5:48

وَإِن جَادَلُوكَ فَقُلِ اللَّهُ أَعْلَمُ بِمَا تَعْمَلُونَ اللَّهُ يَحْكُمُ بَيْنَكُمْ يَوْمَ الْقِيَامَةِ فِيمَا كُنتُمْ فِيهِ تَخْتَلِفُونَ

“如果他们与你争论,你应当说:“安拉是知道你们的行为的,复活日,安拉将判决你们所争论的是非。"22:68——69

根据以上经文,我们得知伊斯兰承认宗教与文化的多元特质,每个穆斯林不能因为自己的宗教是真的,就去讨伐其他宗教。须知:安拉为了分歧而造化人类,如果安拉意欲他就把人类创造成了一个民族。另外,对任何宗教极其追随者的审判权在安拉那里,不在你我的手中,在后世的审判场而不是在今世的宗教法庭里。《古兰经》对其他宗教和文化的态度是如此的开放和宽容,我们就更加没有理由对自己的穆斯林兄弟恨之入骨,不能因为意见的不同、教派而导致你死我活的争斗,干出一些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

中正的伊斯兰要求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把中正放在首位。

愿安拉以伟大的《古兰经》赐福我和你们,使我们大家受益于天经的启示和教诲。祈望主饶恕我和你们所犯的罪过,向安拉忏悔吧!安拉是至恕至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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