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的道德

伊斯兰与知识
伊斯兰与知识

伊斯兰与知识

الإسلام والعلم


伊斯兰是科学的宗教,是文化知识的宗教。安拉说:"你说:有知识的人和无知识的人一样吗?"(39:9)

伊斯兰批评无知,批评无知而不学习之人。

安拉叙述穆萨圣人的话说:"我求安拉保护避免成为无知的人。

伊斯兰把知识分为绝对的主命知识和相对的主命知识。

绝对的主命知识是每个穆斯林必须学习和了解而不可缺少的宗教知识和生活知识,相对的主命知识是那些知识-----当一部分人学习或掌握之后,其余的人可免去责任的知识。

安拉没有命令他的圣人要求增加现世生活中的其它的东西,唯命令圣人要求安拉为他们增加知识。

安拉说:"你说:我的主啊!你给我增加知识吧。"(21:114)

伊斯兰命令人们尊重知识,尊重学者。

穆圣(祈求安拉赐福之)说:"不知尊重我们的年长者,不知慈爱我们的年幼者,不知对于学者应尽的义务之人,不是我的稳麦之一。"《艾罕默德圣训集》(第22807段)

伊斯兰给予了学者高尚的地位。穆圣(祈求安拉赐福之)说:"学者贵于修士就像我贵于你们中最平凡的人一样。"《铁尔密济圣训集》(第2685段)

伊斯兰传播知识,鼓励人求知。寻求知识,学习知识,教授知识,相当于为主道的圣战,相当于行走通往乐园之路。

穆圣(祈求安拉赐福之)说:"踏上求学之道的人,犹如为主道圣战,直到他返回家中。"《铁尔密济圣训集》(第2647段)

又说:"踏上求学之道的人,安拉已使他踏上了直达乐园的坦途了。行为落伍的人,即使高贵的门弟也不能使其进步。"《两大圣训实录补遗》(第299段)

伊斯兰不仅仅鼓励学习教律知识,而且也鼓励学习其它学科的知识和学问,并把学习这些学科的知识列为功课之一。

这就是我们前边所提到的相对主命的学科知识。

因为人类生活需要这些知识,安拉说:"你岂没有看到吗?安拉从云中降下雨水,然后我以之生长出颜色各异的果实,山上有白的,红的,各色的条纹,和漆黑的岩石。人类,野兽和牲畜中,也同样地有不同的种类。安拉的仆人中,只有学者敬畏他。安拉确是万能的,确是至赦的。"(35:27)

这段经文召唤人们思考和参悟,正确的思考,健全的理智会引导人认识到早晚主的存在,召唤人们享用安拉在宇宙中给人类寄放的各类宝藏,毫无怀疑。

在这段经文中指的学者不仅仅是宗教学者,它也包括了其它学科的有能力认识到化育主的存在的社会学者。

举例说:人们不了解云彩是怎样形成的,雨水是怎样降下的,只有知道了物理学,化学方面的知识才能认识清楚;人们不知道树木,果实,庄稼是怎样生成的,也只有了解了农业学知识的人才能知道;人们不了解山上和平原上的各种色彩是怎样不同的,只有了解地理学知识的人才能认识到;人们不了解人的秉性,人的性别,动物的性别,动物的特性,只有了解生物学知识的人才能够认识到。

小净中的科学与世界洗手日
小净中的科学与世界洗手日

小净中的科学与全球洗手日

清高的真主阿在《古兰经》第五章第六节云:“信士们啊!当你们起身去礼拜的时候,你们当洗脸和手,洗至两肘,当摸头,当洗脚,洗至两踝。"这节《古兰经》经文是在公元622年(伊斯兰教历元年)真主启示给先知穆圣的,以经文的行式正式把洗小净定制为穆斯林的主命,必须履行的净礼仪式,其中洗手是小净中四项主命条件之一。

每年的1015日是“全球洗手日"与古老的伊斯兰教清洁礼式的不谋而合,是伊斯兰教的神圣性与科学性的坚不可摧的有力证明。20111115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代表麦吉莲表示:“腹泻和肺炎严重威胁着儿童生命,每年超过200万名儿童因此无法迎来他们自己的5岁生日。用肥皂洗手可以改善这种状况,而人们对此却并不重视。"卫生部2011年发布的我国第一个《全国居民洗手状况白皮书》显示:通过对北京、辽宁、浙江的5省市居民的调查,居民的正确洗手率仅为4%。换句话来说,就是全国有96%的国民不懂得任何正确洗手,不了解怎样才能洗干净自己的手。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手是与外界接触最多的身体部分,人们常常说的“病从口入",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手携带着许多细菌,双手与身体的其他部分接触,给身体的健康造成了威胁。洗手能够预防腹泻、肺炎、皮肤感染、眼部感染、肠道寄生虫病、非典和禽流感,对癌症病人及艾滋病毒携带者的健康都非常有利。

卫生部发布的相关调查分析显示:坚持用肥皂洗手,可以使全球位居儿童死亡原因前两位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和腹泻的死亡率分别下降为25%50%。按照卫生部推广的洗手步骤应该是:首先取下手上的饰物以及手表,然后打开水龙头,润湿双手,接取抗菌洗手液或者肥皂。接着采用“6步洗手法"洗手,每一步骤至少洗5次,要充分搓洗15秒钟以上,用流动的水冲洗干净。.最后用擦手纸或者肘部关闭水龙头,擦个双手。“6步洗手法"的具体步骤为:

第一步,搓洗双手的手心;

第二步,擦洗双手的手背;

第三步,交错清洗双手的手指缝;

第四步,转洗双手的拇指;

第五步,细细地洗双手的手心;

第六步,绕洗双手的手腕。正确的洗手方法不仅是良好的生活习惯,更是一个预防经双手传播疾病的有效办法。

这种21世纪科学洗手方法,其实早在1400年前,伊斯兰教就已经颁布实施了。我们可以下面的论述之中了解到伊斯兰教净仪中的科学。首先、洗手是伊斯兰教净仪中的主命(法雷度)条件之一,是敬拜真主之前必须做到的清洁步骤之一。清高的真主在《古兰经》第五章第三节云:“信士们啊!当你们起身去礼拜的时候,你们当洗脸和手,洗至两肘,......."教法学家们一致决议洗手要洗到肘部位。

其次、小净开始之前,要先洗两手至两腕。因为两手是清洁其他肢体的清洁用具,所以要先洗净两手,然后才能清洗其他肢体。以圣训为证,奥斯曼的仆人哈慕兰传述:欧帆之子欧斯曼要来洗小净的水作小净,他洗手三遍,然后漱口......。(穆斯林辑录)

洗两手至两腕是小净中的圣行礼仪(逊奈),是先知穆圣经常做的事情,而且不曾放弃的行为。阿语中“手"称作“耶代",一是指“手指尖至手腕"的范围,二是指“手指尖至肘部位"的范围。

因此,在阿语中说“洗手"就知道是指洗手至腕,或者是指洗手至肘部,在《古兰经》中提到洗手的时候,也是指“手至肘部"。其三、两手交叉着搜洗手指缝,也是圣行礼仪之一。伊本·阿巴斯传述:穆圣说:“你洗小净的时侯,应当搜洗手指缝和脚趾缝。"(提尔米兹辑录)。其四、每一步骤至少洗三遍。因为有许多圣训叙述过穆圣洗小净的时候,都洗三遍。其中,舒阿布之子阿慕尔传述:有人来见穆圣说:“真主的使者啊!怎样洗小净呢?"

因此,穆圣要来一器皿水,先洗三遍手,然后洗三遍脸......。"(艾布·达乌德辑录)教法规定:洗一遍是主命,洗三遍是圣行,也可以洗五遍、七遍,但是以不浪费为原则。其五、洗小净时,要转动手上的饰品。据艾布·拉斐尔传述:穆圣洗小净的时候,转动戒指。(白海格辑录)这是小净中的嘉仪(穆斯泰汗布)的礼仪。如果戒指等饰品比较容易取下来的话,就必须要取下来,清洗干净后再戴上。

其六、睡醒后起来要先洗手,再做其它事情。艾布·胡莱赖传述:穆圣说:“你们中谁睡醒后,在洗三遍手之前,不要把手伸入器皿里面,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的手在哪儿过的夜。"(穆斯林辑录)这是非常好的礼仪,睡醒后要先洗干净双手,然后再做其它的事情。

其七、大小便后要洗净双手,最好是用肥皂擦洗双手。艾布·胡莱赖传述:穆圣去方便后,我给他拿来一罐水,他先净下,然后用手擦地,我又他拿来一罐水,他洗来小净。(白海格辑录)教法规定:便后一定要洗手,最好是用肥皂擦洗双手,这样才能洗干净。

其八、净下后用肥皂洗双手。麦姆娜传述:穆圣放下大净水,然后用右手把水倒在左手上二三次洗生殖器,然后用手擦地或擦墙二三次。"(布哈里辑录)等等。以上这些小净中关于洗手的礼仪,都是来自于先知穆圣的言行圣训。故此,教法学家们把这些步骤定为圣行(逊奈)或者嘉仪(穆斯泰汗布)的行为。这些圣训的传述与洗手步骤都是1400年前的事情了,它们与现代科学的洗手方法却是非常的吻合。是科学验证了伊斯兰教的净礼仪式的正确性呢,还是伊斯兰教的净礼仪式引导了科学呢?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了,伊斯兰教是具有神圣性和科学性的宗教。我们再看看科学规定了在什么时候应该洗手,科学规定在10种情况下必须要洗手:

1、饭前饭后:2、吃药之前;3、便前便后;

4、接触钱币之后;5、接触别人之后;6、做完扫除工作之后;7、做完户外运动、作业、购物之后;8、在室外沾染了脏东西之后:

9接触过血液、泪液、唾液、和鼻涕等之后;

10、抱孩子之前,尤其是接触过传染物品的,更要经过消毒后反复洗。这十种情况必须洗手也是伊斯兰教教法规定之中的事情,除去前面所提及的圣训中的论述之外,圣训中还有提到这些方面的。如:饭前饭后要洗手、外出归来要洗手等等,这些都证明了伊斯兰教对于个人修养和日常生活中的细节要求与规范是非常科学的。

我们不妨仔细想想:1400年前,伊斯兰教所引导的是一个文化落后,更谈不上有什么文明的民族,在那个蛮荒的时代,人们根本就懂得现代的科学知识和方法。因此讲,说伊斯兰教是科学的、理性的、神圣性的宗教,绝对不是自吹自擂。这是伟大的真主引导并恩赐的宗教——伊斯兰教,因为“真主所喜悦的宗教确是伊斯兰教"。穆斯林教胞们,清高的真主在《古兰经》第九章第-O八节云:“真主是喜爱清洁者的。"先知穆圣也说:“清洁是信仰的一半。"(穆斯林辑录)因此,我们在完成自己的功课之后,要多学习,把伊斯兰教文化与现代科学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大力弘扬伊斯兰教优良传统,发扬伊斯兰教优秀文化,发挥伊斯兰教独具特色的文化内涵,为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丰富的思想资源,为建设社会主义强国做出应尽的贡献。

来源:伊斯兰之光

天启的宗教 第四章:崇拜真主的含义
天启的宗教 第四章:崇拜真主的含义

人类不是无意义的存在

《古兰经》说,

我没有以游戏的态度创造天地万物。(44:38)

创造万物和人类,是神的计划,是他精心的做工。那么,无限博爱,永久仁慈的真主,创造人类的目的何在呢?我们人类在世间生存的目的又何在呢?
许多不信神的人认为人的存在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照他们的看法,人是自然形成的,并不是主的安排,将来人也要自然地死去,而且整个世界也终将毁灭,他们认为,这都是自然的规律。既然如此,我们活着,只不过是偶然的结果,将来死去,一切也就结束了。这样,人活着,又有何结果呢?随着他的死去,他在世间所奋斗的一切都将白费,他的惊人的成就,动人的爱情都将不复存在,甚至他死后,竟然不知道自己曾经活过一次。即使你不是为了自己,你的成就能够益济他人,但由于你相信这个世界终将毁灭,所有人都将死去,那么那时,又有谁知道世界上曾经有过人类呢?那么,你说你为了建设一个美好的乌托邦,它即使实现,又将毁灭,这又有何用呢?胡适说过,与其讨论人生有没有意义,不如趁着人生,干点有意义的事情。但是假若人生本来是无意义的形成,还要无意义的灭亡,所干的一切又有何意义呢?所以,不信主的人,当他们的主张推理到最后,只能是无意义的结论。每当想到这里,他们就会有一种痛苦的空虚,有一种无名的恐惧。他们觉得,一切为他人服务的口号都是假的,人生短暂,不如及时行乐,纵情享受。然而人活着,难道真的只是为了吃喝享受吗?或者只是为了追求经济的腾飞,从而更好的去骄奢淫逸吗?我们所梦想的理想社会是什么样的?不过是要让我们象古代的帝王一样的想吃什么,就有什么,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吗?这就是人类存在的价值吗?

《古兰经》说:

我没有徒劳无益的创造天地万物。(38:27)

万物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哲理,人类亦不是无意义的存在。我们知道,人类所生产的任何产品,都有其用途,一座房屋,供人居住;一件衣物,供人御寒;一台电视,供人娱乐;一盏明灯,则是为了驱散黑暗。有哪一件产品,是因为没有用途工人才制造它呢?没有。任何产品都有其用途,那么人类呢?他的用途是什么?他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我们作为真主的造物,被设置在大地上的目的是什么呢?


乐园事件与人生观

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一神教,他们都相信这样一个故事,神在创始工程的最后,造了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让他们生活在乐园中,除了一棵禁树之外,可以吃园中所有的食物。结果,魔鬼诱惑了人类始祖,他俩听信魔鬼的话,吃了禁树的果子,从而违背了神,被神从乐园中赶出,来到地面上生活。

然而对待这个相同的故事,却有不同的理解。基督教认为,上帝(真主)创造亚当和夏娃,本来是在乐园中和神同在永久的生活的。但没想到,人类却违背了上帝的教导犯了罪,这样人和神的关系破裂了,人必须死亡,无法再回到天国之中。这个罪遗留给人类的后代,每个人生下来就有原罪。每个人都有始祖遗留的罪恶,所以上帝才找了一个没有罪的人——他的独生子耶稣,来用自己的死亡赎去人类的罪恶,相信耶稣的人,也就没有了罪恶,没有了死亡,从而获得永生。

由此看来,基督教的人生观,告诉人活着是为了赎去罪恶,这种赎罪思想,后来影响了整个西方。而伊斯兰认为,人活着不是为了消极的去赎罪,每个人不去犯罪,是根本不会有罪的。对待真主造人的故事,《古兰经》是这样记载的:

当时,你的主对众天使说:"我必定在大地上设置一个代理人。"他们说:"我们赞你超绝,我们赞你神圣,你还要在大地上设置作恶和流血者吗?"他说:"我知道你们所不知道的。"他将万物的名称,都教授亚当,然后以万物昭示众天使说:"你们把这些事物的名称告诉我吧!如果你们是诚实的。"他们说:"赞你超绝,除了你所教授我们的知识外,我们毫无知识。你确是全知的,确是至睿的。"主说:"亚当啊!你把这些事物的名称告诉他们吧!"当他把那些事物的名称告诉他们的时候,真主说:"难道我没有对你们说过吗?我的确知道天地的幽玄,我的确知道你们所表白的,和你们所隐讳的。"(2:30-33)

我确已创造你们,然后使你们成形,然后对众天使说:"你们向亚当叩头。"他们就向他叩头,唯独易卜劣厮没有叩头。主说:"当我命令你叩头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叩头呢?"他说:"我比他优越,你用火造我,用泥造他。"主说:"你从这里下去吧!你不该在这里自大。你出去吧!你确是卑贱的!"他说:"求你宽待我,直到人类复活之日。"主说:"你必定是被宽待的。"他说:"由于你使我迷误,我必定在你的正?上伺候他们。然后,我必定从他们的前后左右进攻他们。你不致于发现他们大半是感谢的。"主说:"你被贬责地,被弃绝地从这里出去吧!他们中凡是顺从你的,我必以你和他们一起充满火狱。""亚当啊!你和你的妻子同住乐园吧,你们可以随意吃园里的食物。但不要临近这棵树;否则,就要变成不义者。"但恶魔教唆他俩,以致为他俩显出他俩的被遮盖的阴部。他说:"你俩的主禁你们俩吃这棵树的果实,只为不愿你俩变成天使,或永生不灭。"他对他俩盟誓说:"我确是忠于你俩的。"他用欺骗的手段使他俩堕落。当他俩尝了那棵树的果实的时候,他俩的阴部便对自己显露出来了,他俩只好用园里的树叶遮盖自己的阴部。他俩的主喊叫他俩说:"难道我没有禁止你俩吃那棵树的果实吗?难道我没有对你俩说过,恶魔确是你俩的明敌吗?"他俩说:"我们的主啊!我们已自欺了,如果你不赦宥我们,不慈悯我们,我们必定变成亏折者。"主说:"你们互相仇视地下去吧。大地上有你们暂时的住处和享受。"主说:"你们将在大地上生活,将在大地上死亡,将从地下被取出来。"(7:11-25)

由此可以发现,伊斯兰相信,真主在造人之前,已经告诉天使,他要在大地上设置一个代理者,天使们迷惑不解,有他们赞美真主,为何还要造人在大地上作恶?然而,真主造人的目的只是让他们作恶吗?绝不。而天使们只想到了人类坏的一面,他们不知主造人的目的是让人作代理者,也就是让人代替主,按照主的旨意去建设这个世界,按照主的引导去改造这个世界。

为了让人完成这个使命,他赋予了人聪明才智,以及辨别善恶的能力,治理世界的能力。"他把万物的名称都告诉了亚当。"而天使们没有承担这个使命,当然就没有人类的知识,当主要他们说出万物的名字时,他们并不知道。人类要担负这个使命,他是真主的代替者,所以真主命众天使向人类叩头,这里千万不要以为主在命令天使崇拜人,伊斯兰是最严格的一神教,它禁止崇拜除真主外的任何物。

命天使向人叩头,只是把人作为主的标示,因人是主在大地上的代表,以人作为标志而叩头,崇拜的对象却是真主。伊斯兰教认为,人类是万物之灵,他被赋予神圣的使命——代替真主治理大地。

因此真主才将管理大地,驾驭自然的权柄给了人,人在万物中的地位是最高的,而万物的存在,也都是为了服务于人,天使向人叩头一事,就说明了人的地位。另一个角色的出现——易卜劣厮(魔鬼),则代表着人类在大地上进行治理时的反对势力,这股反对势力从他不向亚当叩头时,就意味着他已开始了自己的工作,紧接着又使人类始祖违背神令而犯罪。那么,是不是象基督教所认为,上帝本来要让人在乐园中永生,而魔鬼使人染上了原罪呢?

不,因为如果上帝没有预料到魔鬼的干涉,或上帝没想到人类会违反禁令,导致自己的计划破产,那么他就不是全知全能的。伊斯兰反对这种说法,《古兰经》指出:当时,你的主对众天使说:"我必定在大地上设置一个代理人。"也就是说,与基督教不同,伊斯兰相信,真主造人之前就已决定,他要让人在大地上而不是乐园里生活的。

那么,为什么,真主又让亚当夫妻进入乐园,吃了禁果之后又使他们出去呢?其实,乐园事件的发生,全能的真主是预知的,他安排人类始祖进入乐园,旨在让人吸取乐园里犯罪的教训,让人认清他们将来在执行主的使命时的阻力和敌人,以及怎样才能战胜这个敌人而获得成功。这是人类在背起使命走向大地之前,仁慈的真主给人类上的第一堂课。

乐园事件发生后,人类明白了自己失败的原因,以及成功的途径。接受了主的诫命后,来到大地上,开始了人类奋斗的漫长历史。

然后,亚当奉到从主降示的几件诫命,主就恕宥了他。主确是至宥的,确是至慈的。我说:"你们都从这里下去吧!我的引导如果到达你们,那末,谁遵守我的引导,谁在将来没有恐惧,也不忧愁。(2:36-38)

通过这个故事,可以得知,伊斯兰的人生观,是教人积极的去奋斗,代替真主来治理世界,运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按照主的旨意,去建设一个文明、正义、充满真理、充满和平、充满爱心、充满幸福的世界。

而不是让人去消极地赎掉本来就不属于自己的原罪,也绝不是让人利用主赐的聪明才智,去满足简单的物欲,去追求感官的刺激,吃喝玩乐,肆意挥霍。更不是让人拿主所赐予的天地的宝藏,去制造邪恶、挑起战争、多行不义、反对真理。

那么,怎样才能实现伊斯兰所期望的理想,去建设一个文明、正义、充满真理、充满和平、充满爱心、充满幸福的世界呢?伊斯兰号召人类为真理而奋斗,让更多的人都放弃错误的信仰,来崇拜真主,从而才能使世界实现真正的正义、平等和和平。


为何崇拜真主

《古兰经》说:

我创造精灵和人类,只为他们崇拜我。(51:56)

这里真主把他创造人类的目的,说是为了让人类都崇拜他。那么,为什么真主非要命令人们崇拜他呢?是不是因为我们崇拜他,对他有所裨益呢?或者因为我们不崇拜真主,对他就有所伤害吗?不,假若全世界的人都崇拜真主,对真主没有丝毫裨益;假若全世界的人都不信仰真主,对真主亦没有任何损伤。《古兰经》说:

如果你们和大地上的人统统都忘恩负义,(也无损于真主),因为真主确是无求的,确是可颂的。(14:8)

不信道的人[无损于真主],因为真主确是无求于全世界的。(3:97)

真主既然不需要我们崇拜他,为什么又要命令我们崇拜他呢?这是因为,崇拜真主不是真主的需要,而是我们自身的需要。真主不需要我们的崇拜,而我们却需要崇拜真主。

感谢者,只为自己的利益而感谢;孤负者(须知)我的主确是无求的、确是尊荣的。(27:40)

因为我们知道,真主是万物的创造者,是唯一的主宰,我们如若不崇拜真主,肯定就要崇拜真主之外的被造物,如若我们不顺从真理,必然会顺从虚伪的理论。要么崇尚真理,要么顺从虚伪,要么选择正义,要么选择邪恶。没有中间道路,那么,我们怎能在真知之外选择谬误呢?我们怎能在文明之外选择愚昧呢?我们怎能在真主之外崇拜邪神呢?


崇拜是人的天性

也许有人这样问,如果我们什么都不崇拜呢?我们说,没有人不崇拜,崇拜是人的天性,宗教信仰是人的追求。真主在创造人类时,就已经赋予他这种追求真主、崇拜真主的天性了。追求真善美,反对假丑恶的天性,是人人都具备的。渴望信仰、追求真知、渴望抚慰、渴望他的主宰倾听他的诉说、追求神圣、追求敬畏、渴望为真理而奋斗,都是人类的宗教天性。

宗教自从人类诞生,就伴随着人类来到大地,时至今日,仍然是大多数人的选择。科学越发达,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就越高,选择宗教的人就越多。有的地方,人们信仰宗教,建起了教堂,建起了清真寺,而没有宗教的地区,人们千方百计的修建一座庙宇,或一座祠堂,供奉一尊神灵。这充分说明了人们需要崇拜的天性,他愿意为自己的信仰去奋斗终身,他希望在无助的时候,能够向神诉说自己的忧伤,祈祷实现自己的愿望。

这个世界处处充满着形形色色的崇拜,有人崇拜一神,有人崇拜多神,有人崇拜耶稣,有人崇拜佛陀。还有生殖崇拜、祖先崇拜、明星崇拜、领袖崇拜……

即使不相信世界上有神的人其实也在崇拜,他们要么夸大大自然的能力,认为一切都是物质的作用;要么把历史上的凡人的话当作金科玉律,放之四海皆准……在末日,他们将为自己的错误而悔恨:

他们将说:"但愿我们曾服从真主,服从使者!"他们说:"我们的主啊!我们确已服从我们的领袖和我们的伟人,是他们使我们违背正道。我们的主啊!求你用加倍的刑罚处治他们,求你严厉地弃绝他们。"(33:67-68)

人类既然免不了崇拜,当他不崇拜真主时,就不免要堕入人对人的崇拜、人对物的崇拜之中。而伊斯兰告诉我们,任何人都发明不出什么真理,任何人都不值得崇拜,伊斯兰就是要把人从种种错误崇拜的重重黑暗中解脱出来,让人只崇拜真正的主宰。


崇拜真主是唯一选择

我们必须崇拜真主,虽然真主不需要我们的崇拜,但我们需要正确的崇拜,否则,人类不可能消灭人压迫人的现象,而实现真正的平等。因为,当人陷入迷雾之中,把自己的同类加以崇拜之时,被崇拜的人、阶级、统治者就要反过来奴役人,让人忠于他,顺从他,让人为他山呼万岁,即使他奴役人,人也会对他俯首贴耳,言听计从,因为人崇拜他,敬畏他,虽然没有对他鞠躬叩首,但对他的认同,对他的顺服,对他的钦佩和赞美,无一不是崇拜的表现。

有的崇拜,是由于崇拜者自身的迷误,例如基督徒对先知耶稣的崇拜,并不是耶稣造成的;而有的崇拜,则是由大地上的强权造成的,例如法老在国人面前称自己是至高的主宰。

法老说:"臣仆们啊!我不知道除我外还有别的神灵。"(28:38)

法老曾喊叫他的百姓说:"我的百姓啊!埃及的国权,和在我脚下奔流的江河,不都是我的吗?难道你们看不见?(43:51)

法老说:"我是你们的至尊的主。"(79:24)

现代社会也有许多这样的法老,他们剥夺人民信仰的自由,用强权统治震慑百姓,曾经像法老一样不可一世,而伊斯兰让人认识到,这些权威都是暂时的,这些暴虐是没有资格奴役人民的。人们崇拜他们,必然会助长他们的压迫,加剧世界的不平等,而只有消除了人对人的崇拜,才能实现真正的平等,因为不平等的根源在于人崇拜人,而不在于什么生产资料、私有制或阶级对立。


信仰天性与生俱来

其实,任何人都不是生下来就不信真主的,我们说过,信仰真主是人的天性,《古兰经》说:

当时你们的主从亚当的背脊中取出他们的后裔,并使他们招认。主说:"难道我不是你们的主吗?"他们说:"怎么不是呢?我们已作证了。(7:172)

先知穆罕默德也说:

"所有的孩子都带着正道的天性来到世界,是他的父母将他变成了基督教徒、犹太教徒或祆教徒。"

(见《布哈里圣训实录》)

每个儿童在幼年时,都是纯洁无染的,有了正确的引导,从小就笃信真神。可是,如若在他理智尚不健全之时,就把世界上没有主宰,一切都是自然形成的这种知识灌输给他,他就会不加辨别的加以接受。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仍然不停的接受这种教育,等长大之后,不信神的成见已经根深蒂固,他就变成了一个不信主者了。这时,就如一张已被污渍染黑的白纸,再去洗净就十分困难了。

但是即使这样,我们还会看到,受过系统的无神教育的大学生要选择宗教,许多从来不相信神的人的口头禅竟是:"天啊!"足见这种宗教天性的强烈,然而这种天性只能归于仁慈的主宰,而不能归于任何人,人对人的崇拜只能称为奴性。伊斯兰不仅要求人不能给虚假的神灵为奴,而且还要求不能给任何人、任何阶级、任何统治者为奴,也不相信任何凡人的理论、凡人的权威。


崇拜真主的含义

"除真主外,绝无应受崇拜的。"这句话,不但是指,任何人或物,没有资格接受人的鞠躬叩头,而且还指,任何人或物,没有权利分割主在天地间的的统治权,他不但是清真寺和教堂里的主宰,而且还是政务院和高级法院的主宰,他不象基督教所主张的:

凯撒的给凯撒,上帝的给上帝。

(《圣经马太福音》22:21)

《古兰经》告诉我们:

天地的国权只是他的,他是作证万物的。(85:9)

而人类作为真主在大地上的代理者,他的使命就是为这一真理"除真主外绝无应受崇拜的"而奋斗,使人摆脱愚昧和强权的枷锁,从领袖崇拜、强权崇拜、国家崇拜、以及人奴役人、人压迫人的错误中解脱,从而只崇拜真主,只顺从真主的法律。

他在天上是应受崇拜的,在地上也是应受崇拜的,他确是至睿的,确是全知的。(43:84)

为实现这个美好的世界而奋斗,就是每个信仰真主的人的使命。

你们要与他们战斗,直到迫害消除,一切宗教全归真主。(8:39)

一切权威,只归真主。(6:57)

你说:我的礼拜,我的牺牲,我的生活,我的死亡,的确都是为真主,全世界的主(6:162)

马坚勤奋的一生
马坚勤奋的一生

马坚勤奋的一生

سيرة محمد مكين ما جيان

  • 马坚离开人世已将近25年了!他音容笑貌,孜孜不倦伏案写作的身影,开朗风趣的言谈,对年轻人循循善诱的教导,将永远留在我们的记忆中。
  • 追思马坚一生走过的道路,可以用现金句话来概括:学习勤奋认真,刻苦踏实;治学严谨苦干,锲而不舍。他几十年如一日,专心致志、兢兢业业从事文化教育事业,研究介绍阿拉伯伊斯兰文化。无论社会是动荡不安还是和平安定,无论是条件顺利还是身处逆境,他始终坚持苦干、实干,不改初衷。
  • 马坚传略
  • 马坚—字子实,北京大学教授,中国当代杰出的穆斯林学者,阿拉伯语言学家、翻译家、教育家。
  • 1906年6月6日生于云南个旧市沙甸村(回族聚居村)。1925年中学毕业后在家乡鱼峰小学任教。1928年到西北甘肃固原(今属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三营村师从著名经师虎嵩山阿訇学习阿拉伯语和伊斯兰教经典。
  • 1929年考入上海伊斯兰师范学校继续专修阿拉伯语、伊斯兰经典教义。1931年以品学兼优成绩毕业,由上海回教学会选派参加中国首届留埃学生团赴埃及留学。先后在爱资哈尔大学和著名国立达尔艾勒欧鲁米阿拉伯语文学院(1946年并入开罗大学)共学习八年。对阿拉伯语言、文学、宗教、伊斯兰哲学、教义、教法、历法、历史和教育系统深入学习研究,造诣很深,深得埃及学者们的好评。回国前曾到过麦加朝觐。
  • 1939年学成归国后,潜心于《古兰经》和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研究翻译,并从事回族大众文化教育。为云南回族培养了不少阿拉伯语和宗教人才。1946年应聘到北京大学任教授。他参加组建东方语言文学系,亲自创立该系阿拉伯语专业。从此阿拉伯语在中国教育史上首次进入高等教育体制。后来,他一直担任职拉语教研室主任、北大校务委员会委员。他编写阿拉语教材,主编《阿拉伯语汉语词典》。为我国培养了一代代阿拉伯语人才,他奠定我国高等学校阿拉伯语专业的教学基础。
  • 马坚学识渊博,治学严谨,他翻译出版过《古兰经》、《回教哲学》、《回教真相》、《阿拉伯史通史》……等许多有关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学术名著,在国内外影响很大。他还将《论语》、《中国格言谚语》译成阿拉伯文在开罗出版,得到埃及学术界称赞。解放前后还发表过大量有关阿拉伯有关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文章。这些译著和文章对促进中阿文化交流和友谊作出巨大贡献。
  • 1949年马坚当选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后又连续当选为第一届至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曾担任亚非学会理事。他是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发起人之一,后任该会常务委员,50年代他在报刊上发表的《穆罕默德的宝剑》、《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的几点愿望》等许多篇文章对消除民族隔阂,促进民族间相互了解和友谊,加强民族团结,正确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作出突出贡献,因而受到中央领导好评,得到人们的尊崇,尤其得回民群众的尊敬和信任。
  • 学者的成长
  • 马坚出生于云南个旧市沙甸,这是一个回民聚居村,该村文化水平较高,十分注重伊斯兰文化教育。他幼年就读于紧邻沙甸的个旧市鸡街镇的一所六年制完全小学。从初小就开始学习阿拉伯和伊斯兰文化基础知识。他聪明好学,勤奋刻苦,各科成绩优异,《古兰经》背得最熟,阿拉伯语学得又快又好,小学高年级就开始自学古汉语和英语,深得老师和长辈的喜爱,说他一定会有出息。
  • 怀着强烈的求知欲,他决心在小学毕业后到昆明市明德中学(四年制中学)学习,为日后继续深造打好普通文化科学知识基础。在家乡一位关心地方教育的贤达人士白亮诚先生的资助下,他升入明德中学。他理解力强并善于独立思考,入学后成绩总是全班第一、二名,不但汉语、英语成绩出色,数理化也学得好。假期回乡还向通晓古书的白亮诚先生和当地学校语文教师学习古文并在他们指导下博览我国古文典籍。
  • 马坚少年老成,青少年时代就有理想、有抱负、经常思考回族社会、中国伊斯兰教和中国穆斯林中的一些问题。他渴望成为一名学者,立志到伊斯兰文化中心埃及去研究阿拉伯伊斯兰文化,通过自己对它全面研究和介绍,让教内外同胞正确了解伊斯兰教及其文化,让中国穆斯林本着伊斯兰教真精神,精诚团结,互助合作,为民众服务,为国家效劳。
  • 中学毕业后在故乡的两年教学生涯,使马坚深感教育的重要性。改革阿拉伯语和伊斯兰文化常识教学的旧教材和旧方法的强烈愿望,更加坚定了他去埃及求学的决心,并开始为实现这一理想而积极创造条件。
  • 1928年,马坚约挚友马元卿同赴西北、上海投师。受白亮诚先生资助,他们离乡乘车经汉口、郑州、西安、平凉到甘肃固原,师从著名的虎嵩山学习经文。在平凉至固原途中,为节省路费,他俩共租乘一匹马,历尽艰辛,才到嵩山阿訇的故乡——固原三营村。嵩山阿訇学识渊博,思想开明,教授得法,指导他们学习经典教义和阿拉伯语。尽管生活条件极其艰苦,马坚却用不到一年时间就学完了侯赛因的《古兰经注》、《伟嘎业注》等多种经注,阿拉伯语和伊斯兰文化知识水平均有长足进步。
  • 后因西北时局动乱,他们被迫转去上海,于1929年考入上海回教协会办的私立伊斯兰教师范学校,系统学习阿拉伯语、伊斯兰经典和英语。他短短三年就通读了阿拉伯文版和英文版的《古兰经》,学完了《穆宛塔圣训集》和各种重要的伊斯兰教经典,并能熟练阅读阿拉伯文书籍,能用阿文写作、会话。为出国深造打下了坚实基础。
  • 1931年12月,由上海回教学会选派,马坚作为我国文化史上第一届留埃学生团成员到达开罗,带着强烈的求知欲开始了8年勤奋刻苦的攻读。首先进古老的宗教学校受资哈尔大学,其教学内容以宗教为主,设有法学、哲学、文学、《古兰经学》、《圣训学》等12门课程。马坚非常用功,除认真学好规定课程外,还认真研读埃及中学用的几本语法教材,做了全部练习题,请老师批改。在爱大学习期间,埃及著名大学者吉巴里教授是他热心的导师。马坚每周两次在万家灯火的晚上执经登门求教,坚持多年,风雨无阻;并在吉巴里教授指导下,着手在课余作《古兰经》汉文译注本的准备。
  • 1935年下半年马坚从容不迫受资哈尔大学预科毕业。为使自己有更高的阿拉伯语文水平,以便能更好地研究译介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他又转入埃及有名的国立达尔爱勒欧鲁米阿拉伯语文学院(1946年并入开罗大学)学习。该校设有高级阿拉伯语言、阿拉伯语言文学、历史和伊斯兰教研究等课程,曾培养出许多优秀学者。他在向校内专家、学者学习之余,仍经常去请教吉巴里教授,并注意向周围的埃及人学习活的语言,以增强阿拉伯语言感。
  • 1937年国内爆发抗日战争,马坚与留埃中国同学共同向阿拉伯朋友介绍中国人民抗日真相,揭穿敌伪散布的种种谎言。1939年2月留埃中国学生组团去麦加朝觐,马坚任副团长。一路上他们抓住一切时机揭露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暴行,宣传抗日。在船上马坚发表演说,介绍中国穆斯林同全国人民一道英勇抗战的事迹,痛斥日机轰炸各省回民区域和清真寺的罪行,揭露日寇欺骗伊斯兰世界,妄图利用伊斯兰教为其侵华效劳的种种阴谋,呼吁各国人民支援中国人民正义的抗日战争。他激动人心的演讲,博得全船人的同情和支持。朝觐回到埃及不久马坚以优异成绩毕业于欧鲁米阿拉伯语文学院。1939年秋返回祖国。
  • 马坚生活上十分俭朴,学习上则异常勤奋,分秒必争。在上海学习时虽身居繁结的大都市,却一直穿着家乡带来的粗衣布履,从不闲逛。只是终日埋头苦读,钻研业务。有一次卧病两周,他仍在病床上坚持学习。在埃及爱大期间,他三餐自煮,衣袜自补,靠学校每月发给的2埃镑奖学金,不仅解决了衣食住问题,还撙节出一部分买书钱。欧鲁米语言学院没有奖学金,他就靠上海伊斯兰师范学院董事马晋卿先生的资助,节俭维生。生活虽然清苦,但他开朗乐观感,把困难置之度外,每日生活有节,学习、工作安排得很紧。他回忆当年在开罗的学习生活时曾兴奋地说:"一只旧闹钟,是生活中的重要伴侣。我每天把它拨到四五点钟,只要铃声一响,一脚蹬开被子就起身,涮洗后开始学习。"每年漫长的3个月暑假,他总是排满读书、翻译、写作计划。夏天开罗天气炎热,有时高温达40多摄氏度,他经常是挥扇坚持著译。《回教哲学》、《回教真相》、《回教、基督教与学术文化》等学术名著就是在留埃期间利用暑假译成,寄回国内出版的;还把孔子的《论语》、《中国神州故事》、《中国格言谚语》译成阿拉伯文在开罗出版。
  • 为学术研究、中阿文化交流和友谊作贡献
  • 马坚曾表示,他一生要做两件事:一是要自己精通后在国内推广阿拉伯语,二是要译介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名著,特别是要做好《古兰经》汉译本的译、注工作。1939年回国时,国内正值抗战期,社会动荡,生活极不安定;但他不计个人前途与得失,不羡高官厚禄,婉拒当时在重庆的国民党大人物请他赴渝工作的邀请,毅然投身到研究介绍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和推进回民大众文化教育的事业。
  • 为了翻译和注释《古兰经》的汉译本,马坚倾注了毕生心血。回国后的最初几年,他辗转于上海、云南沙甸村和昆明市,潜心研究、翻译《古兰经》。在家乡沙甸村时,每日清晨5点钟就开始工作,晚上借着昏暗的植物油灯光一直工作到深夜。在昆明时日寇的飞机经常来轰炸,几乎每天昼夜都要疏散到郊外。但他不畏艰险,仍坚持坐野外埋头译经,敌机来了躲一躲,敌机走后继续干。1946年到北大执教后这一工作也未间断。1946年全部原文最后一次修订完毕开始注释,1949年前8卷注释完毕,并于同年由北京大学出版部出版了带有注释的汉译《古兰经》上册,1950年全部注释完成后再出版其余部分,但由于历史原因致使注释工作中断。粉碎"四人帮"后的1978年春,马坚以病弱之躯和微弱的视力重新整理幸存的译稿,一直工作到归真的前一天。但是原文译稿的其余部分直至他逝世都未能出版,使他抱恨终天。
  • 1981年,为了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更为了珍惜马坚华的心血,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把他确定下来的原译稿整理、誊清、校对后,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会性出版了不带注释的(为保持体例一致)《古兰经》全译本,发行约20万册后,又重印3次,并于1996年再版。1987年(回历1407年)经沙特阿拉伯王国朝觐义产部督导,出版了《古兰经》阿文、汉文对照本,发行到世界各地,成为迄今全球影响最大的《古兰经》汉译本。
  • 马坚严谨的治学态度,在译注《古兰经》的工作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留埃同学、现任北京外国语学院阿拉伯语教授的纳忠先生在《中国穆斯林》杂志1989年第1期的纪念文章中说:"马坚选择各家经注,对比研究。可是经注典籍浩如烟海,如何取舍,谈何容易。最后他选取了3部有代表性的经注。一是公元13世纪著名的《白达维经注》,二是有新见解的当代《召赫里经注》,三是拉希德里达的《光塔经注》。子实(马坚字子实)经过研读对比之后,选摘出他认为合适的资料。按章节顺序,边研读边抄写……"他对译文的一字一句都要反复推敲。他的一个学生回忆当时情景时说:"有时马先生为一些很细微的问题,如一个字念着有些拗口,或一个标点欠妥,都要聚精会神推敲。经过反复对比、锤炼,才最后决定下来。"他在一张张手稿上勾来圈去不断删改,有的甚至几经反复。他给自己确定的原则是:翻译力求"忠实、明白、流畅",注释不敢"牵强、附会、穿凿"。经过五次修润,对译文满意后才着手注释译文。
  • 著名历史学家白寿彝曾说:"马坚具有广泛的学术兴趣,他研究的范围包括了:阿拉伯的宗教、哲学、语言、文学、教育、历史、法律、医学、天文历法,以及中阿关系史等各方面。他在一些学术领域可以说是在国内开研究之先河,起到了填补学术空白和铺路石的作用。"这一评价马坚可谓是当之无愧的。
  • 1940年至1943年,马坚译出了《回教教育史》和《伊斯兰哲学史》,分别于1941年和1944年在渝出版。1951年,他编译的《回历纲要》问世。这是研究伊斯兰文化史和中西交通史的一本重要工具书。其中收入马坚关于伊斯兰教历的一篇论文,论述了伊斯兰教历的科学价值和计算方法,并对其自元朝时传入中国以后的影响作了考证。白寿彝教授认为,这篇论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解决了数百年来没有解决的问题"。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希提教授的《阿拉伯通史》英文版是一部颇有影响的阿拉伯史专著,应商务印书馆的切邀,马坚于1957年开始翻译这部70余万字的巨著,在繁重的教学和社会活动之暇,时作时辍,1965年脱稿后,又据原书1970年第10版再行增订。全书在1979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并于90年代再版,填补了我国在这方面的一项空白。这部阿拉伯史译著已成为我国有关人士研习阿拉伯史和中东问题的必备参考书。
  • 马坚在解放前后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数十篇,包括《阿拉伯文在国际政治上的地位》、《回回天文学对于中国天文学的影响》、《阿拉伯文化在世界文化史上的地位》、《伊斯兰哲学对于中世纪的时期欧洲经验哲学的影响》、《伊斯兰文化的光芒——纪念阿维森纳诞辰一千周年》、《中国与阿拉伯悠久的传统友谊关系》等,还撰写了《回教天文学史》(尚未出版)。其中《阿拉伯文化在世界文化史上的地位》一文论述了阿拉伯人在天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和医学等方面曾经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了阿拉伯民族对世界文化作出的不可磨灭贡献。这篇论文马坚多年呕心沥血的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后产生很大影响,获得各方面好评。当时埃及首任驻华大使专门向他致谢,并索取文章的阿拉伯译文寄回国发表。即使身处逆境,马坚也从没动摇自己介绍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决心。翻译《阿拉伯半岛》(1977年,北京人民出版社)《阿拉伯简史》(1973年,商务印书馆,内部发生)和《阿拉伯文学入门》(简史,未出版)的工作,就都是在处境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完成的。
  • 马坚分别为《回教教育史》和《伊斯兰哲学史》两书所写的译者序,实际上是两篇有关伊斯兰教育和伊斯兰哲学发展史的论文,是他在这两个方面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 20世纪60年代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让阿拉伯人民对新中国有所认识,他把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译成阿拉伯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1954年参与制定我国第一部宪法后,又参加宪法阿拉伯语版的翻译工作。为了使中国人民了解新生的埃及共和国,他又翻译了《埃及共和国宪法》,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 随着与我国建交的阿拉伯国家的日益增多,不少阿拉伯国家代表团来我国访问,马坚曾多次为毛主席、周总理和我国老一辈领导人当翻译。来华访问的阿拉伯国家代表团,只要访问北京大学,马坚向乎都要出面接待。1959年底马坚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出席亚非团结大会,来到了阔别近20年埃及。开会之余,他重访当年在开罗苦读时的旧居,探望旧友,大家畅叙别情,兴奋不已。1956年11月声援埃及人民反帝斗争和1958年声援黎巴嫩、约旦两国人民反帝斗争的两次中国政府声明,也都是由马坚翻译并直接向阿拉伯国家广播的。
  • 北京大学为马坚诞辰90周年发表的纪念文章写道:"马坚为全面介绍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作出了开创性努力;也包括在新的历史时期向阿拉伯世界介绍中国的政治、法律、学术文化等方面的文献和著述,为现代中阿文化交流作出了贡献,不愧为这新时代中阿文化交流事业的先导。"对马坚一生的学术成就作了公正的评价。
  • 献身教育事业,开创中国阿拉伯语教学新时代
  • 马坚不仅自己勤奋好学,而且重视教育,热心培养人才。他教过小学、中学、大学,可以说一生都是与教育相伴而行的。他热爱教育事业,深知教育的重要意义。长期的教学实践使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
  • 马坚从昆明明德中学毕业回乡,适值地方上开办鱼峰小学(中阿学校)。在热心教育的白亮诚先生主持下,马坚受聘与王良弼、马元卿等到校任教,并兼教务主任。他坚持勤俭办学,身体力行,采标本、作模型、购置教具、建图书馆,为办学打下了良好基础。他在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爱国主义和劳动教育,除了要求学生认真读书外,还带领他们在课余植树修路,造福乡里,获得家长广泛好评。在马坚和其他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学生成绩进步很快,入学人数也大大增加,不久该校就由初级小学扩充为6年制完全小学。1928年马坚外出求学,遂结束了这段教学生涯。
  • 马坚从埃及回国后,1939年至1940年间曾应云南回教俱进会之请,任教于昆明私立回民明德中学负责教务。他除了认真办好明德中学之外,还利用暑假为在昆明求学的回民中学生办补习班,请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的回民大学生给他们讲课或座谈会等,对于团结在昆明的回民大中学生生起了积极作用。
  • 虽然马坚在从埃及回之后的最初几年是把主要精力倾注在翻译《古兰经》的工作上,但仍时刻不忘发展回民文化教育效力。他主编过《清真铎报》,在沙甸私立回民养正学校教授过阿拉伯语、《古兰经》、阿伯拉文选等。特别是在讲授《尔歌一德》原文时,他边讲译成汉文(即汉译本《教典诠释》),以加深同学对原文的理解。上述以及在昆明的其他一些教学活动,为云南培养了不少阿拉伯语人才和宗教人才。中央民族大学林松教授和云南文山—清真寺伊玛姆马云崇,就都是他当年的学生。马坚在中国率先采用新的科学方法教授阿拉伯语和宗教学。他在其译著《回教教育史》译者序中全面论述了中国穆斯林学习阿拉伯语和伊斯兰文化的历史与现状,指出中国人学习阿拉伯语言学和伊斯兰宗教文化的正确途径。为了使阿拉伯语和伊斯兰文化的学习摆脱陈旧落后的经堂教育,逐步走上科学的轨道,他身体力行,以亲身实践作了毕业不懈的努力。
  • 1946年马坚应聘到北京大学任教授,参加北大东方语言文学系的组建,并亲自在该系建立阿拉伯语专业。当时是既无教材,也无前例可循,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他肩负重任,独自一人给首批中国自己培养的阿拉伯语大学生开出了阿拉伯语、高级阿拉伯语、伊斯兰宗教史、伊斯兰教育史和《古兰经》研究这5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为专业的发展打开了局面。他重视教材建设,积极编写阿拉伯语教材,系统归纳了阿拉伯语语法规律。他所确立的一整套阿拉伯语语法概念和术语,一直为国内各高等院校阿语专业沿用至今。"他奠定了中国阿拉伯语教学的基础,开辟了中国阿拉伯误教学的新时代,使阿拉伯语在中国教育史上首次进入高等学校。"他还付出大量心血,主编了《阿拉伯语汉语词典》。甚至在糖尿病加重而住院治疗期间,仍然耐着盛夏酷暑,挥扇坚持工作,使医生、护士和病友为之感动。为了把住质量关,他在定稿时对每一个词条都要反复研究,博采众长,斟酌再三。经过多年的辛勤劳动,终于使这部具有重要意义的词典得以问世,为中国人学习使用阿拉伯语提供了最基本的工具书,也为以后编写各种类型的阿汉词典和汉阿词典奠定了基础。北大阿拉伯专业青年教师邬裕池在《平生风仪兼师友——忆马坚先生》一文中写道:"马坚先生对自己是勤奋刻苦,学而不厌;对学生是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尽可能地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年轻一代,直到他生命的最后阶段。虽然身染沉疴,长期缠绵病榻,然而只要有人前来请救,他总要挣扎着起来不辞辛苦地介绍有关资料,或反复思考作出详尽的答复。"又写道:"马坚先生在努力培养和造就大批大学生的同时,还非常重视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非常难能可贵的是他还用很大力气指导青年教师阅读原著,如语法原著《克里莱和笛木乃》和《一千零一夜》。"
  • 马坚从1946年到北大任教直到1978年病逝,共在北大工作了32个春秋。他以自己辛勤的工作开辟了中国阿拉伯语教学的新时代,迎来了中国阿拉伯语教学的巨大变革。他为我国外事、文教、出版、科研、宣传等部门培养了一代又一代阿拉伯语言文化人才,成为发展中阿关系和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研究事业的骨干力量,有的还是国家重要的领导干部。北大阿语教研室中,他的学生已是四世同堂,真可谓桃李满天下。
  • 马坚先生的杰出科研和教学成就,使他成为北京大学近半个世纪以来知名的教授之一,更是中国现代史上一位不可多得的穆斯林学者。

【古尔邦】(上) 十二月前十日的斋、 宰牲的律例、种类及可共享的宰牲者
【古尔邦】(上) 十二月前十日的斋、 宰牲的律例、种类及可共享的宰牲者

十二月前十日的斋、

宰牲的律例、种类及可共享的宰牲者

一、 非朝觐者阿拉法日的斋及其回赐

非朝觐者驻阿拉法日的斋

非朝觐者封阿拉法日子的斋为可佳,艾布·盖塔岱(愿主喜之)传述: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阿拉法之日的封斋,我希望安拉[以此]消除封斋者的前一年和未来一年的错误。"

朝觐者封阿拉法日子的斋不为可佳,迈慕娜(愿主喜之)传述:人们在她面争论阿拉法日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的斋戒,[有的说:他封着斋;有的说:他没有封斋。]她遂遣人给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送去一碗奶子,他当时在阿拉法骑乘在驼背上,便喝了奶子。人们都在看着。

有人就驻阿拉法特山的人是否封斋问伊本·欧麦尔,他说:我和先知(愿安拉福安之)一起朝觐,他没有斋戒——指阿拉法那天,与艾布·伯克尔一块也没有斋戒,与欧麦尔一块同样,与奥斯曼一块朝觐在那天还是没有封斋。我那天不封斋,也不要求或制止人封斋。

对朝觐者最优越的是住阿拉法日不封斋,以便仿效先知(愿主福安之)及其哈里发们,并且在此地能够有力地祈祷和记主。这是大众学者的主张。

——摘自《穆斯林节日详解》(阿丹麦斯欧德编译)第三部分与开斋节相关的事项第三节副功斋(脚注略)

二、 宰牲的确定及其律例

宰牲的确定凭着以下两个事项之一

一、口头指定它是宰牲,比如他说:这是所宰之牲。

二、以宰牲的举意而宰。故何时以宰牲的举意而宰了那么宰牲的律例则落实了,即便宰牲之前没有口头说出也罢。这是伊玛目艾哈迈德的著名主张,也是沙斐仪的主张,就是说宰牲以这两项任何一个而确定。伊斯兰长者本·泰米叶增加了第三项,就是:以宰牲的举意买之,如果他是宰牲的举意而买,则已确定了。这是马立克和艾布·哈尼法的主张。第一种主张是侧重的。

一旦确定为宰牲,就涉及到一些律例:

1、不允许卖和赠送等,除非用比原先更好的代替之,或者卖掉它是为了买比它更好的而宰牲。

2、不允许随意安排它,故不可用它犁田耙地等,不可没有需要的情况下骑乘它,不可伤害它,不可挤其奶,不可剪其毛等除非对其较有利,若已剪了,当施舍或受益,施舍更优越。

3、有阻碍宰牲的缺陷的被确定为宰牲时,分为两种情况:

1)那种缺陷不是有意为之,也不是疏忽大意而造成的,那么宰了可以。比如:买了一只羊而确定为宰牲羊,后来绊倒而摔断腿,不是主人的原因造成的,那么做为宰牲宰它,则有效。

2)那种缺陷是有意为之,或疏忽大意造成的。那么必须用另外与之类似的代替。比如:买了一只肥羊确定为宰牲羊,然后用短绳把它拴起来,从而造成羊摔折了腿,那么他必须用另外一只肥羊宰牲而代替它。

4、若遗失或被偷了,分为两种情况:

1)那不是因疏忽大意造成的,他不负担保的责任,除非是在未指定为宰牲物时是在他责任内的必须的献牲,因为这成为他的信托物了。责任人只要没有疏忽大意则不负担保的责任,但是何时找到或从偷盗者手中要回,必须宰掉,即便宰牲的时间过了也罢。若在未指定为宰牲物时是在他责任内的必须的献牲,那么他必须另用类似的代替而宰牲,如果宰后又找到了或从偷盗者手中要回了,他不必再宰了,但是所宰的代替之牲若是有欠缺,他必须施舍以弥补欠缺部分,因为那牵扯到穷人的权利。安拉至知。

2)是因疏忽大意造成的,那么他必须另用类似的代替而宰牲,无论那是在未指定为宰牲物时是在他责任内的必须的献牲还是非必须的献牲,也不管所替之牲是与其类似或更好。比如:他买了一只羊,指明为宰牲羊,然后放在一个没有防御措施的地方,结果被偷或跑出遗失了,那么,他必须用另一只类似的羊作为宰牲代替,他愿意的话,用更好的代替之。

5、若是损伤了,分为三种情况:

1)不是人为造成的,如:患病、天灾、或牺牲物自身造成的,则不需要代替物,除非在确定为宰牲物之前是在他责任内的必须的献牲,因为这成为他的信托物了。责任人在类似的情况下不负担保的责任,若在确定为宰牲物之前是在他责任内的必须的献牲,那么他必须用另一只类似的羊作为宰牲代替,他愿意的话,用更好的代替之。

2)是主人造成的,他必须用类似的代替而宰,就是说无论那是在确定为宰牲物之前是在他责任内的必须的献牲与否,也不管所替之牲是与其类似或更好。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说:“谁在礼节日拜前宰了牲,他必须再用另外一只牲重宰。"同样,若宰牲物的缺陷是主人所为,他必须用类似的宰牲物代替之。

3)是别人而不是主人造成的,若是他不能够保护它,如拦路抢劫,其律例就是第一种情况的律例。若是他能够保护它,如一个特定的人宰而吃之,吃者必须担保用类似的还给主人以便宰牲,有人说必须用其价格担保。前者更正确,因为动物必须要用类似的动物担保是更正确的,证据是布哈里辑录的艾布·胡莱赖(愿主喜之)的圣训,一人来于先知(愿主福安之)向他要驼债,一种传述说他对使者态度粗暴,圣门弟子们正想斥责他,这时使者说:“你们放开他,有理的人有说话的权利,你们去买一峰骆驼还给他。"众人说:我们只能找到比他原先的骆驼更好的骆驼。使者说:“你们买一峰来还给他。你们中最好的人便是还债慷慨的人。"穆斯林有类似的传述。假如动物必须用其价代替的话,先知(愿主福安之)不会放弃不说,而责成他们去买了。

6、若在宰牲的时间之前宰了,即使举意是宰牲也罢,其律例与上述损伤的律例一样,要重新宰。若宰者是其主人或代理人在宰牲时间内宰了,那么已经落实了宰牲。若宰者不是其主人也不是其代理人在宰牲时间内宰了,那么分为三种情况。

1)举意替其主人而宰的,若其主人愿意则行,若不乐意则有分歧,三家的著名主张是可以,马立克主张不可以。

2)举意替自己而不是其主人所宰的,若知道那是别人的宰牲物的话,则对宰者和其主人都不行,有人主张说对其主人有效;若不知道那是别人的宰牲物的话,则对其主人有效。

3)笼统的宰,既未替自己也未替其主人举意而宰的,那么对其主人有效,因为之前他已指定为宰牲物了。有人主张说无效。

两点体会

一、若在宰后损伤了,或被偷了,或有人拿走了它而又找不到此人,其主人也没有疏忽大意,那么他不承担责任;若是疏忽大意造成的,他只承担必须施舍的部分。

二、若是在指明宰牲物之后生产了,胎羔的律例一律与其母相同,无论那是在指明为宰牲物之后还是之前怀孕的。至于在指明宰牲物之前生产的,其律例则是独立的,不随其母的律例。

——摘自《穆斯林节日详解》(阿丹麦斯欧德编译)第二部分与古尔邦节相关的事项第六节(脚注略

三、 宰牲的种类及可共享的宰牲者

宰牲的种类仅仅是家畜中的驼、牛、羊,证据是安拉的话:“我为每个民族制定一种供献的仪式,以便他们记念真主之名而屠宰他所赐他们的牲畜。"(2234)伊本·凯西尔断然说就是驼、牛、羊,无论绵羊或山羊。并说:哈桑、盖塔岱及不止一人持此主张。伊本·杰利尔说:在阿拉伯人那儿也是如此,等等。又因为先知(愿主福安之)说:“你们当宰'穆杏奈'的,除非对你们有困难时,可宰半岁的绵羊。"

又因为宰牲是一种功修,犹如献牲一样,因此只能按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带来的去做,而没有人从他(愿主福安之)那儿传来他用驼牛羊之外的献牲或宰牲。最高贵的宰牲是:先是骆驼,其次是牛,其次是绵羊,其次是山羊,其次是七人宰一驼或一牛。

每一种牺牲中最高贵的是最肥的,肉最多的,形态最完美的,看起来最好的。在《布哈里圣训实录》中辑录了艾奈斯·本·马立克(愿主喜之)的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宰了两只有角的花羝羊。

艾布·赛义德·胡德里(愿主喜之)传述:安拉的使者(愿安拉福安之)曾牺牲了一只上好的、有角的公羊,其两腿周围、嘴及四蹄全是黑的。

一只羊可满足一个人,七人合宰一峰驼或七人合宰一头牛可代替一人宰一只羊。证据是贾比尔(愿主喜之)传述的圣训,他说:我们在侯岱比亚和约之年同安拉的使者(愿主福安之)一道宰了牲,一峰驼满足七人,一只牛满足七人。

至于一人宰一只羊或七人合伙宰一峰驼或一头牛,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回赐共享,拥有牲者是一个人,其他的穆斯林与他分享其回赐。这是可以的,无论人有多少,因为安拉恩典是宽宏的。在《穆斯林圣训实录》中辑录了阿伊莎(愿主喜之)传述的有关他宰羝羊的故事,他对她说:“阿伊莎啊!把刀拿来。"然后他说:“你用石头磨它。"她遂照办,他就抓住羊,把它放倒,然后宰它,并念:“奉真主之名,主啊 求你接受穆罕默德、穆罕默德的家属及穆罕默德的乌玛的献牲吧。"然后宰了它。

在《伊玛目艾哈迈德·穆斯奈德圣训集》中辑录了阿伊莎和拉菲尔(愿主喜之)的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宰了两只公羝羊,一只替他自己及其家属而宰,另一只替他的全体乌玛而宰。贾比尔和艾布·赛义德(愿主喜之)传述的圣训,他替自己及其没有宰牲的乌玛宰了一只公羝羊。

التحرير والتنوير 21

这本书以哲学和修辞的视角努力更新对《古兰经》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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