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的道德

​伊斯兰是和平的宗教 2
​伊斯兰是和平的宗教 2

伊斯兰是和平的宗教 2

接着讲述伊斯兰的和平,和平不是强迫而是选择 《古兰经》中说:"宗教无强迫",这种和平是选择而不是强迫,这是有目共睹的历史事实。凡生活在伊斯兰家园的人,皆有选择宗教的自由权。在伊斯兰悠久的历史中,没有听说他们曾经虐待过犹太教徒、基督教徒及其他教徒,或逼迫他们中的任何一人加入伊斯兰。

英国东方学者托马斯埃尔诺德这样说道: "我们从不曾听到过任何强迫非穆斯林接受伊斯兰的欺压事件,也不曾听说过任何铲除基督教的预谋活动。"自卫抵抗反侵略是和平的媒介 自卫战争是实现和平的媒介,抵抗与反击侵略均为合法,从 这个基点出发,伊斯兰承认和规范了这一事实。伊斯兰认为,凡 致力于实现自卫反击,捍卫自由、权利与和平,抵抗压迫与不义的战争,皆为合法。安拉说:"要不是安拉以世人相互抵抗,那末,大地的秩序必定紊乱了。但是安拉对于世界是有恩惠的。" 【古兰经 2:251】又说:"要不是安拉以世人相互抵抗,那么许多修道院、礼拜堂、犹太会堂,清真寺---其中常有人纪念安拉之名的建筑物---必定被人破坏了。凡扶助安拉的大道者,安拉必定扶助他;安拉确是至强的,确是万能的。如果我使那些人在地面得势,他们得谨守拜功,完纳天课,劝善戒恶。万事的结局只归安拉。"【古兰经 22:40-41】意即:假若安拉没有为众先知和信士们规定抵抗和反击侵略的圣战的话,多神崇拜者必定控制了所有信教者;伊斯兰律法也会遭到废除。故安拉下令通过与敌作战的方式,抑制那些人的恶行。假若没有抵抗和反击侵略的圣战,每一个民族的正义必定为邪恶所压制。因此,伊斯兰的第一个战争观便是:战争是一种社会必然,无可避免;除非是为了 谋求利益与和平。总而言之,圣战的合法性,并非是用来作为侵 略的工具,并非是用来实现个人野心的媒介,并非是用来谋取某一民族的利益。

禁止屠杀妇女儿童

这方面最具说明意义的证据,便是穆斯林学者一致认为:不 许杀害非参战人员,特别是妇女、儿童、老人、僧侣、病人等等。 如果说伊斯兰的交际原则,只是为伊斯兰而战的话,那么以上这些人是不可能幸免遇难的;因为他们并不接受加入伊斯兰和信仰伊斯兰。

同样,妄称建立在和平原则之上的公平交往,只是出于 穆斯林无能的说法也不正确。

公正是和平的基础

伊斯兰历史明确表明,安拉的使者同卡非尔(非穆斯林)所 展开的所有大、小型战争,都未超出理由的合法性。其中很大一 部分战争的发生,实际上都是自卫还击战。

总的说来,伊斯兰的交往关系,充满着和平原则。《古兰经》 中有大量经文指出,通过履行义务、不侵犯任何实体、以公平和友善与人乃至动物相处的途径,实现公正的内涵,从而支持和建立区域性、全球性的和平法案。甚至公正和友善的意义,还上升到包括愿意接受和平、不进行侵犯的敌人。这一切就是为了援助公正和真理,而不徇私舞弊。安拉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维护公道,当为安拉作证,即使不利于你们自身,和父母和至亲。 无论被证的人,是富足的,还是贫穷的,你们都应当秉公作证; 安拉是最宜于关切富翁和贫民的。"【古兰经 4:135】

穆斯林在饮食方面的礼节
穆斯林在饮食方面的礼节

饮食礼节看伊斯兰的全美

伊斯兰不仅仅是安拉赐予全人类的一种宗教,而且还是由穆圣及其门第子已经在他们的生活中全面实践过的一种生活制度。这种生活制度体现在各个方面,大到治国、平天下,小到娶妻生子、衣食住行无所不包。正如哈桑·纳所述:伊斯兰既是宗教又是政治,既是精神又是物质,既是功修又是生活,既是家庭又是社会……"

伊斯兰是十全十美的宗教,它之所以全美,就在于它是安拉赐予全人类的唯一正教,天地间的真理。真主所喜悦的宗教,确是伊斯兰教。(《古兰经》319)无论是古兰经的内容,还是伊斯兰教的各种教义、教规、其文化理论处处体现出这种完美性。甚至是饮食礼节也体现了这种完美性

这些礼节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吃饭时先念台思米"(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吃完时念台赫米得"(万赞归于真主)。穆圣(愿主福安之)说:任何人在吃饭时,他应先提念真主的尊名;如果遗忘了,记起时当念:'由始至终都奉真主之名'“"台思米有两个目的;一是驱逐恶魔,穆圣说:凡没有提记真主尊名的人,恶魔会与他同吃同饮;当他提到真主的尊名时,恶魔便把腹中之食全部吐出。二是念台思米"可以带来",阿伊舍说:当初,穆圣与六个圣门弟子一起吃饭时,来了一个游牧人,他没有提记真主的尊名便狼吞虎咽,于是穆圣说:'倘若他念了台思米,那么他所吃之食一定够你们所有人吃了'穆圣(愿主福安之)又说:谁吃完饭后念了'赞归于真主,他为我们提供了这顿美食,并赐予我们给养,无能无力,只仰赖真主',真主就会饶恕他以前的罪过。"穆圣(愿主福安之)吃完饭后常念:赞归于真主,他为我们提供了饮食,并使我们成为穆斯林。"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穆圣(愿主福安之)将饮食视为一种宗教功修,并告诉穆斯林每吃一口食物都要想到真主是给养者,他为我们创造了各种美味,我们应为此而感谢他,赞颂他。其次是通过提记真主的尊名养成事事以礼,认真对待生活中的每件事。

二、用右手吃。阿伊舍说:穆圣用右手做洁净的事情,如梳头等,而左手用于大小便等不洁之事,以及有伤害的事情。"欧麦··阿此·赛利麦说:小的时候,一次穆圣抱着我,吃饭时,我伸手就抓碟子中的食物吃,于是穆圣对我说:'孩子你要念台思米,并且用右手吃靠近你这一边的食物'用右手进餐是圣行,穆圣曾严历地指责过一位用左手吃饭的人,并当众说:只有恶魔才阻止他用右手吃饭。穆圣(愿主福安之)就是这样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来教育我们,做任何事要有轻有重,有前有后,先易后难。哪怕是吃饭我们也要慎重对待,不能随心所欲,想用哪只手就用哪只。这种随意做法

久而久之就会助长我们的私欲。人生本来就是一个大考验场,事事都要和自己的私欲作斗争,最终战胜它。而这种虔诚的力量只有长时间从点滴积累,使自己趋于完美。用右手吃饭看似平平淡淡的小事,但在穆斯林看来却并不平凡。起右是圣行,右边的回赐大于左边;右手象征着权利和尊贵,象征着平安和吉庆,就象《古兰经》所描述的那样:至于用右手接过功过薄者,将受简易的稽核,而兴高采烈地返于他的家属。"(《古兰经》847-8)因此,用左手或右手就不仅仅是习惯或方便不方便的问题,而是跟随圣行,喜爱圣行,得到安拉喜悦的一件功修。

三、穆圣(愿主福安之)曾禁止饮食者向餐具中吹气,如果食物或饮料很烫,他也应该稍等片刻,以便让它慢慢冷却。喝水时不要太快,而发出咚咕咚"的声音,应一口一口慢慢喝。这种礼节,或许在一千四百年以前,人们并不知道它是一种文明的"卫生的为,就像穆圣(愿主福安之)曾禁止人们在厕所里说话,当时的穆斯林或许根本就不知道病从口入这一道理。到一千多年后的今天,那些文明人士"刚刚开始提倡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

四、穆圣(愿主福安之)嘱咐要吃靠近自己这一边的食物,不要在盘子中挑来拣去。穆圣(愿主福安之)说:一个人的食物够两个人吃,两个人的食物够四个人吃,四个人的食物够八个人吃。说:庆从食物的中间降下,你们当从边上吃,不要从中间吃。"

五、穆圣(愿主福安之)说:们这个民族,不饥不食,食不过饱。说:吃三分之一,喝三分之一,三分之一留作呼吸。长期暴食暴饮既伤害胃,又使我们健忘,变得懒惰、自私、贪婪。要想保持一个清醒的大脑,就必须给我们的胃留一定的空间。许多圣训记载着穆圣(愿主福安之)当年经常饥肠辘辘,腰间捆着石头。这并不是说穆圣(愿主福安之)没有能力吃饱,而是穆圣(愿主福安之)保持一种高尚的情操,与民同甘共苦,以此求得安拉的回赐和喜悦。饭裕生闲事这也是人常犯的一个错误

六、等待年长的人,或有学问人到后,共同进餐。候则法说:每当我们和穆圣同桌吃饭时,穆圣开始吃后,我们才动手。穆圣(愿主福安之)说:给人供水者,自己最后一个喝。因此,在家吃饭时,我们应该等待父母一起进餐;如果宴请客人,主人应先请客人入席,处处体现出穆斯林的高尚美德

七、吃饭时谈论一些善事,或讲述先贤们的故事属可嘉行为。同样,穆斯林可以互相祝贺,祝福好运,祝愿成功或表达心中的喜悦之情,要么是抬起双手,向真主祈祷,要么是默默为对方祝福;而不是举杯欢庆。

除此外,穆圣(愿主福安之)还严禁用金银器皿吃饭,他说:们不要穿丝绸衣服,用金银器皿,这些物品今世属于不信道者,后世才属于我们享受。关于饮食方面的经文我们不再一一列举。

由此我们看出,仅仅饮食这样一个很平常的问题,穆圣(愿主福安之)也规定得如此全面,可见伊斯兰的完美性是有据可查,有目共睹的。就像麦克·哈特所述:宗教与现世之间如此紧密结合,令人确信穆罕默德是全人类历史上影响最大的人物。麦克·哈特这段公正的评述又一次提醒我们:由穆圣(愿主福安之)曾实践过的伊斯兰生活确实是完美的,这种完美的生活制度只能源于安拉,因为他最知道人该用怎样的生活方式去生存,哪怕是吃喝

遗憾的是:这样一种完美的生活方式竟然遭到了人们的忽视,尤其是在西化潮流的影响下,有许多人追求西方人的生活方式,连吃西餐也成了一种时尚,把去麦当"肯得基"费视为是一种荣耀,就连自幼在伊斯兰国度中成长起来的为数不少的阿拉伯穆斯林也视伊斯兰的生活方式为落后",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西方文化输入的载体和牺牲品,当他们在西方文化阵营中徘徊迷惘的时候,蓦然回首,才发现伊斯兰是那么的完美,只有伊斯兰才能为他们指点迷津。不要东方,也不要西方,只要伊斯兰"这才是我们唯一的出路

何瓦雷芝派
何瓦雷芝派

哈瓦利吉派

何瓦雷芝派何瓦雷芝派(al—Khawarij)中世纪伊斯兰教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异端派别。

“何瓦雷芝",阿拉伯语意为“出走者",即指从伊斯兰教第四任哈里发阿里的队伍中分裂出走的一个派别。该派的最初成员是阿拉伯游牧民,曾在四大哈里发时期参加军队,驻守巴士拉。他们原都属于第四任哈里发阿里的部下,但他们曾私下加入了反对奥斯曼的行列。公元656年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被杀后,阿里被推选任第四任哈里发,奥斯曼的堂弟、叙利亚总督穆阿维叶不承认阿里的哈里发地位,举兵要求惩治杀害奥斯曼的凶手。

于是公元657年双方在幼发拉底河畔的隋芬平原发生激战。穆阿维叶在面临失败的情况下,提出“以《古兰经》裁判"的停战议和要求。当时在阿里的营垒中主战派占少数,大部分人主张讲和,阿里本人也倾向和解,遂接受了穆阿维叶依经裁决的要求,由双方分别派出的公断人进行裁判。裁决的结果是罢免双方领导人所任的职务,把正统哈里发阿里置于和穆阿维叶同等地位。因此引起主战派的极端不满。他们认为奥斯曼被杀后阿里被推选为哈里发乃系穆斯林公社的集体决定,即是安拉的裁决,是神圣的,“除安拉外,别无裁判";认为阿里接受仲裁,就是“违犯真主的法度",是“叛教行为"。

当时约有12万人退出阿里队伍出走,被称为何瓦雷芝派。公元658年,他们在库法附近的哈鲁拉村推举一虔诚的普通士兵阿卜杜拉·本·瓦哈布·拉西比(?658)为第一任哈里发,宣布不承认阿里和穆阿维叶在伊斯兰社会中的领袖地位。起初阿里曾亲自去哈鲁拉村说服该派归队,虽使很多人离开了何瓦雷芝派,但仍有约3000人坚持与阿里为敌。其后因何瓦雷芝派杀死支持阿里的麦达因总督和阿里的使者,迫使阿里率兵围歼,从而导致公元658年的纳赫拉万之战。结果何瓦雷芝派惨败,拉西比阵亡,阿里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纳赫拉万之战后,何瓦雷芝派不但未屈服,反而激起他们复仇的精神,他们自称是唯一正确信仰安拉之道者,是最有资格享有伊斯兰社会领导权的派别。他们决心除掉阿里、穆阿维叶和阿慕尔·本·阿斯。公元661年派人暗杀了阿里,刺伤了穆阿维叶。此后该派的力量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们以巴士拉以西的沼泽地为基地,分股采用游击战术,继续进行武装斗争。

在伍麦叶王朝时期,该派在各地的支派曾先后举行过35次反对哈里发统治的武装起义,一度占领库法、叶麻麦、哈达拉毛和塔伊夫城等,其势力最大时曾扩展到波斯、伊拉克、阿拉伯半岛的希贾兹和也门地区,对当时的政治局势有相当影响,但终被镇压下去。

在阿拔斯王朝时期,由于该派反对压迫和提倡平均主义思想,通过散居各地信徒的传播,得到广大贫苦穆斯林的响应和支持,发动过规模不等的起义。8世纪中至10世纪初其支派在北非建立过哈塔卜王朝、罗斯图姆王朝和萨杰拉马赛王朝。866年该派领导巴士拉赞吉起义,反对阿拔斯王朝哈里发的统治。以后又有士兵、贝都因人、自由农民参加,使这场起义先后持续达14年之久,但最后终于失败。此后,该派便把注意力从政治和军事斗争转向教义学的研究方面。其思想家提出不同于正统派和什叶派的宗教和政治主张,对当时伊斯兰教的政治生活和教义学说的发展有一定影响。何瓦雷芝派在政治纲领上,主张凡穆斯林一律平等,通过民主选举哈里发。该派认为哈里发应由全体穆斯林推选,当选者不应只限于古莱什人,任何一个信仰虔诚、熟知教义教法和行为端正的穆斯林,不分民族和种族,甚至奴隶都有资格当选。

哈里发应绝对遵奉“安拉之道",代表全体穆斯林的利益,否则就应废除,甚至被处死。他们既反对伍麦叶王朝和阿拔斯王朝的贵族专政,也反对只有先知穆罕默德及阿里的后裔才能当哈里发的主张。他们只承认艾布·伯克尔和欧麦尔两位哈里发的合法地位。他们提倡原始的经济平等思想,主张在所有穆斯林中平等分配土地和战利品,“消除奴隶和奴役制",故又被称为“军事民主派"。但该派还反对不赞同他们政治观点和教义的穆斯林,认为除何瓦雷芝派的信徒外,其他穆斯林都是“背离主道"的叛教者,异己的穆斯林在后世不能得救;处死“背离主道"的人不仅无罪,而且是信徒的职责,是“安拉喜悦的事情"。故该派中的的极端支派经常迫害和屠杀不赞同他们教义的穆斯林平民,而却对基督教徒、犹太教徒和拜火教徒表示宽容,禁止杀害非穆斯林。在宗教教义学说上,何瓦雷芝派是虔诚严格的派别,它与栽德派、穆尔太齐赖派的观点大体相同。该派认为,安拉是独一的,无形无影,无方位;对安拉必须笃信和虔诚,任何怀疑和动摇都是大罪,是叛教者,今世应给予严励的惩罚,死后将堕入火狱。

它认为《古兰经》除第12(即优素福章)为被造之作外,其他章节均属安拉言语,必须按原意信守,不得擅自加以解释和变动。在信仰与行为的关系上,它强调信仰必须伴以行为,认为穆斯林仅有信仰是不够的,必须以宗教行为表明自己的信仰。认为宗教行为包括履行五项宗教功课、参加圣战和遵守教法教规,强调“礼拜、斋戒、诚实、公正都是信仰的一部分"。同时也严格要求信仰的纯正,认为必须思想纯净,斋戒、礼拜才能有效。因此该派成员为表明自己信仰虔诚而加重苦行,延长礼拜时间,增加叩头次数,直至额生胼胝,故又被称为“有胼胝者"。

念诵《古兰经》,当读到天园时就激动流涕,企望天园泽降于自己,读到火狱时,就喘息唏嘘,表示恐惧。在前定与自由问题上,该派的一些主要支派主张有意志自由,认为人的行为决定于自己的意志,人类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承认定命论。该派还规定了苦修和禁欲的有关教规,如禁止烟酒,禁止一切娱乐活动,禁止剃须,禁止哀悼亡人,禁止说谎,禁止与本派以外的人通婚和发生继承关系等。该派在反对哈里发国家统治者的长期斗争中,因遭当局的迫害镇压,被迫分成小股在各地进行活动,其内部在政治、军事和宗教等方面经常产生分歧和矛盾,先后分裂为20多个支派,在教义上各有差别。主要的支派有阿扎里加派、纳吉迪耶派、苏夫里耶派、哈兹米叶派等。有的学者认为,艾巴德派也是该派的一个分支。

转自伊斯兰之光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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