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教者的特点

慈爱
慈爱

慈爱——源自安拉的博大情操

 慈爱是一种对众生同情、爱护和帮助的思想感情,源自宇宙的创造者安拉。《古兰》中有一节非常特殊的经文,那就是被称作特斯米的“奉普慈特慈安拉之名",在阿拉伯语中普慈和特慈这两个词来源于同一个词根——“拉合买",有慈爱、仁爱、仁慈、怜悯等意,除本名“安拉"外,真主有九十九个尊名,在特斯米中,单单选中这两个尊名作为“安拉"一词的定语,足见慈爱是安拉的所有属性中最显著的一个。《古兰》云:“你说:我的主啊!求你饶恕,求你怜悯,你是最怜悯的。"(23 : 118)“我派遣你,只为怜悯全世界的人。"(21 : 107)如若安拉没有仁慈的特征,他或许不会创造人类,即使创造人类,或许不会给人舒适的环境,不会承担人类的给养,也或许不会教人知识,引人走向文明之路……安拉将他的精神吹入人体,人之灵性也就有了仁爱的成分。先知说:“安拉把慈爱分成一百份,自己留下九十九份,向地上降了一份。凭此一份,产生了万物的相互怜悯。致使马担心自己的小驹而提起蹄子"的确,世界上所有的爱,包括父爱、母爱、情爱、友爱、人与人之间的博爱、人与动物的爱,羊羔跪乳,乌鸦反哺,等等,倘若没有安拉赋于的仁慈,都不会存留于世。(《伊斯兰伦理学》)“怜悯"(即慈爱)这个词及其派生名词在《古兰》中出现的次数多达487次。而根据圣人(愿主福安)的要求,我们不仅要熟记安拉的九十九个尊名,而且要仿效这些尊名所表达的属性,也就是说我们要拥有慈爱这一美德。

  如果说源自安拉的“拉合买"是慈爱的进路,那么遵照“由近及远、由亲及疏"的原则做到特慈和普慈便是慈爱的出路。

  特慈首先要爱父母,爱父母就要孝敬父母。孝敬是子女对父母恭敬顺从的一种态度或行为。伊斯兰作为所有天启宗教的集大成者把孝敬提到了信仰的高度。其次要爱骨肉近亲,伊斯兰非常重视血缘和亲情,要求穆斯林对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亲戚,无论同教与否,要经常联络,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扶困解危。爱配偶和子女是特慈的表现,丈夫应该善待妻子、疼爱妻子;同样妻子也要疼爱丈夫,做一个贤妻良母。子女是安拉赐给我们的恩典,也是安拉交给我们的信托物。作为父母理应疼爱子女。先知穆罕默德(愿主福安)就是一个非常疼爱子女的人。据有关圣史的经书记载:当年每当先知的女儿法图买来见她父亲时,先知总要起身欢迎她,亲吻她并让她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先知还常常让她的两个外孙骑着他玩。爱自己也是特慈的表现,爱自己,首先要确立正确的信仰,因为正信是获取两世幸福的源泉;爱自己,就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要明白认主拜主才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爱自己,就要清楚地认识自己,知道自己是由躯体和灵魂,以及二者结合后产生的理智组成,既而在三者之间加以协调,既重视躯体的健康和理智的培养,更注重灵魂的升华。“培养自己的性灵者,必定成功;凡戕害自己的性灵者,必定失败。"(919-10)一句话:爱自己,就要努力奋斗,博取主喜,使自己最终远离火狱而进入天堂。最后,特慈还表现在爱穆斯林兄弟上,全世界的穆斯林崇拜同一个主宰,朝同一个朝向——麦加的卡尔拜祈祷,遵从同一本《古兰》,追随同一位先知,理应相亲相爱。

  普慈则要爱所有的人,包括非穆斯林。按伊斯兰教义,人类都源自同一个祖先即阿丹圣人。“众人啊!你们当敬畏你们的主,他从一个人创造你们……"(41)既然同源同族,人类都是兄弟姐妹。真主创造了信主者也造了不信者,做为人他们具有同等的尊严。穆圣(愿主福安)说:“全人类都是真主的家属,真主最喜爱的人是最有益于真主的家属者"普慈包括爱动物和植物,每个动物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个生命都是真主的创造,所以穆斯林爱动物是一种信仰的本能;植物也是安拉的被造,而且与我们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穆斯林崇尚绿色,也是他们热爱植物、慈爱植物之情的自然流露。普慈还包括爱无生物乃至整个宇宙,穆斯林慈爱周围的一切,在他们看来,泥土、沙石、高山、河流无一不是安拉的被造,而且人类本身就来自泥土。“他的一种迹象是:他用泥土创造你们,然后,你们立刻成为人类,散布各方。"(3020)世界各地淳朴的穆斯林大多喜欢席地而坐,并不是因为他们懒散,而是因为他们深深地爱着大地、爱着泥土。穆斯林慈爱自然界以及整个宇宙,因为都是安拉的被造物。“他创造万物,并使各物匀称。他预定万物,而加以引导。"(872-3)在穆斯林看来,宇宙中的万物都用各自的语言,真诚地歌颂和赞美安拉超绝万物,只是人类的理智无法理解他们的赞颂,正如古兰所云:“七层天和大地,以及万有,都赞颂他超绝万物,无一物不赞颂他超绝万物。但你们不了解他们的赞颂。他确是容忍的,确是至赦的。"(17 : 44)我们热爱宇宙,还因为宇宙的本身就是和谐的整体,它带给人类一种和谐、安稳和幸福之感觉,是穆斯林与万物和谐的信仰基础。

  安拉是慈爱之主,伊斯兰是慈爱之道,穆圣(愿主福安)是慈爱之典范,穆斯林理应成为慈爱之人并把慈爱播撒向整个世界。

伊斯兰民族是一个中正的民族
伊斯兰民族是一个中正的民族

一 切赞颂,全归安拉。我们赞颂他,向他求助,向他求怒,求安拉保护我们免遭来自我们自身和我们不良行为的伤害。安拉意欲引导的人,谁也不能使他迷误;安拉意 欲迷误的人,谁也不能引导他。我作证:除安拉外绝无应受拜的,安拉至尊独一,绝无匹敌;我又作证: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仆人与使者。

穆斯林兄弟们!当我们每天醒来打开报纸、打开电视和网络的时候,伊斯兰教或穆斯林的字眼总是排在醒目的位置,许多人都说伊斯兰教或者穆斯林成了国际时事的晴雨表。这说明了我们已经走入了大家的视线。可是我们都知道,当今世界人们对伊斯兰误解依然存在,穆斯林的处境依然艰难 ,可以说是在夹缝中求生存。国际上,伊斯兰教被冠以“恐怖主义"的头衔,人们总喜欢以点代面地看待问题,没有多少人愿意花费哪怕一丁点时间来读读这个宗教的经典,而大多数人总是喜欢轻而易举地拿少数穆斯林的极端行为来判定全部穆斯林甚至是伊斯兰教。这是方法论上的错误。

一位美国学者说的太好了!卡尔•W•恩斯特教授说:“这个反穆斯林的问题迫在眉睫,尤其是在当今这个这样的陈词滥调多的无法统计的年代。……与此同时,受过教育的人却普遍接受伊斯兰;而有人却别有用心的说,伊斯兰是一个压迫妇女,鼓吹暴力的宗教。从数字方面对这两个例子做以对比将是很有趣的事情。据估算,全世界犹太人的总人口大约1700万,比锡克教徒的总人口少一些。无疑,假定这样庞大的人群都具有历史上那些陈词滥调所假定的特征是极其愚蠢的。然而,世界穆斯林的总人口超过10亿。对待一个这样的更大的群体使用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做法似乎是一个更大的谬误。穆斯林占据50多个国家的多数人口,这些国家的语言、人种构成、自然资源、科技水平各异,并且穆斯林还构成了其他许多国家的重要的少数民族。那么,为什么非穆斯林就应该理所当然地假设所有穆斯林都是一样的,无论他们所处的环境是什么?所有穆斯林都是千篇一律、一成不变的,这可能吗?"

这是一个非穆斯林在为作为一个群体的穆斯林辩诬。我们反对别人用极少数穆斯林的行为来绑架整个穆斯林群体,以穆斯林的行为来衡量伊斯兰。但是当别人指责我们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要自我反省,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此我想问的是我们当今的穆斯林是“为世人产生的最优秀的民族"吗?我们归信了安拉,命人行善、止人干歹了吗?安拉在《古兰经》中说:

وَكَذَلِكَ جَعَلْنَاكُمْ أُمَّةً وَسَطًا لِّتَكُونُواْ شُهَدَاء عَلَى النَّاسِ وَيَكُونَ الرَّسُولُ عَلَيْكُمْ شَهِيدًا

“我这样使你们成为中正的民族,以便你们成为世人的见证,使者作为你们的见证"2:143)。

安拉让伊斯兰民族成为世人的见证,就是让我们成为这个世界的标准,以此来衡量这个世界是否偏离了正确的轨道,而让先知的言行成为我们的见证就是让先知的“逊乃"成为我们的行为规范。但是看看当今的伊斯兰民 族,我们都是让别人来作证我们,你这不对那不对,这错了那错了,我们天天处于被告的席位。我们不是证人而成了被告。再看看我们内部:教派林立,门户之争, 党同伐异等等怪现象在侵蚀着穆斯林“稳麦"的肌体。当安拉把我们的这个稳麦描述为“中正的"稳麦的时候,给我们指明了一条大道,就是不偏不倚、不左不右, 不过分也不怠慢,它是中正之道。先知(愿主福安之)说过:“一切事务中,中正者为最好。"(摆海给辑录)

下面我们谈谈伊斯兰的中正思想。正如我们前面引证的经文那样,安拉使伊斯兰“稳麦"成为中正不偏的“稳麦",所以伊斯兰的中正性深入到了每一个穆斯林生活的领域、他们的生活细节中。当然我们不可能讲得面面俱到,在此我们举几个重要的例子来加以说明。

信仰方面,在世界各大宗教和意识形态中,伊斯兰的中正性格外醒目。 有的意识形态否认造物主的存在而把人和人的意识形态奉为神灵;有的宗教神化人、崇拜人,弄错了造物主与人的关系;有的宗教崇拜自然界的万物,认为一切都是神。在这些“无神论"、“人神论"和“泛神论"当中,伊斯兰的信仰中正不偏,伊斯兰认为安拉是唯一应受崇拜的主,他之外别无主宰;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仆人与使者。人就是人,人是安拉的仆人和代治者,任何人不能超越自己的人性 ,而具有神性。只有安拉具有绝对的权力,任何先知、使者都不能为人类掌管利益或带来伤害,甚至他们只是传达者,负责传达使命,而引导只在于安拉。

إِنَّكَ لَا تَهْدِي مَنْ أَحْبَبْتَ وَلَكِنَّ اللَّهَ يَهْدِي مَن يَشَاء وَهُوَ أَعْلَمُ بِالْمُهْتَدِينَ

“你必定不能引导你所喜爱的人,安拉能引导他所意欲的人,他知道谁是遵循正道者。"28:56

قُلْ إِنَّمَا أَنَا بَشَرٌ مِّثْلُكُمْ يُوحَى إِلَيَّ أَنَّمَا إِلَهُكُمْ إِلَهٌ وَاحِدٌ فَمَن كَانَ يَرْجُو لِقَاء رَبِّهِ فَلْيَعْمَلْ عَمَلًا صَالِحًا وَلاَ يُشْرِكْ بِعِبَادَةِ رَبِّهِ أَحَدًا

“你说:'我只是一个同你们一样的凡人,我奉的启示是:你们所应当崇拜的,只是一个主宰,故谁希望与他的主相会,就叫谁力行善功,叫谁不要以任何物与他的主受同样的崇拜'。"18:110

伊斯兰中没有神父,也没有教会,任何一个人可以与安拉直接沟通。如果先知和使者的作用只是指引人正道的话,我们就更不需要“卧里"、“筛赫"等作为中介间人,更不需要舍安拉而向他们祈祷。

伊斯兰教的信仰是中正的,这还体现在它的信条建立在经典证据和理性证据的基础之上。学者们说:“正确的传述与健全的理智是没有冲突的"。伊斯兰教没有一些宗教所谓的“之所以谬误我才信仰"的怪论。安拉把他的迹象蕴藏在“有字真经"(《古兰经》)和“无字真经"(宇宙万有)之中,让人们去了解、理解、思考和参悟。我们都知道《古兰经》的每个经文都被叫做“阿耶特"即迹象,而安拉描述宇宙间的迹象时也用这个词。安拉说:

سَنُرِيهِمْ آيَاتِنَا فِي الْآفَاقِ وَفِي أَنفُسِهِمْ حَتَّى يَتَبَيَّنَ لَهُمْ أَنَّهُ الْحَقُّ أَوَلَمْ يَكْفِ بِرَبِّكَ أَنَّهُ عَلَى كُلِّ شَيْءٍ شَهِيدٌ

“我将在四方和在他们自身中,把我的许多迹象昭示他们,直到他们明白《古兰经》确是真理。难道你的主能见证万物还不够吗?"4153)安拉在《古兰经》多次强调了知识的重要性,像“有知识的与无知识的相等吗?"“唯有理智者才能觉悟"等这样的经文比比皆是。因此,伊斯兰鼓励人们求知,让知识指导我们的信仰。我们穆斯林不盲信、不迷信、不胡信。

伊斯兰信仰的中正性还体现它对人的思想的指导上,它要求穆斯林在信奉绝对的认主独一的前提下,也承认人类文化和宗教多元的事实,并责成穆斯林尊重文化多元。

经云:

يَا أَيُّهَا النَّاسُ إِنَّا خَلَقْنَاكُم مِّن ذَكَرٍ وَأُنثَى وَجَعَلْنَاكُمْ شُعُوبًا وَقَبَائِلَ لِتَعَارَفُوا إِنَّ أَكْرَمَكُمْ عِندَ اللَّهِ أَتْقَاكُمْ إِنَّ اللَّهَ عَلِيمٌ خَبِيرٌ

“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在安拉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安拉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49:13

لِكُلٍّ جَعَلْنَا مِنكُمْ شِرْعَةً وَمِنْهَاجًا وَلَوْ شَاء اللّهُ لَجَعَلَكُمْ أُمَّةً وَاحِدَةً وَلَـكِن لِّيَبْلُوَكُمْ فِي مَآ آتَاكُم فَاسْتَبِقُوا الخَيْرَاتِ إِلَى الله مَرْجِعُكُمْ جَمِيعًا فَيُنَبِّئُكُم بِمَا كُنتُمْ فِيهِ تَخْتَلِفُونَ

“我已为你们中每一个民族制定一种教律和法程。如果安拉意欲,他必使你们变成一个民族。但他把你们分成许多民族,以便他考验你们能不能遵守他所赐予你们的教律和法程。故你们当争先为善。你们全体都要归于安拉,他要把你们所争论的是非告诉你们。"5:48

وَإِن جَادَلُوكَ فَقُلِ اللَّهُ أَعْلَمُ بِمَا تَعْمَلُونَ اللَّهُ يَحْكُمُ بَيْنَكُمْ يَوْمَ الْقِيَامَةِ فِيمَا كُنتُمْ فِيهِ تَخْتَلِفُونَ

“如果他们与你争论,你应当说:“安拉是知道你们的行为的,复活日,安拉将判决你们所争论的是非。"22:68——69

根据以上经文,我们得知伊斯兰承认宗教与文化的多元特质,每个穆斯林不能因为自己的宗教是真的,就去讨伐其他宗教。须知:安拉为了分歧而造化人类,如果安拉意欲他就把人类创造成了一个民族。另外,对任何宗教极其追随者的审判权在安拉那里,不在你我的手中,在后世的审判场而不是在今世的宗教法庭里。《古兰经》对其他宗教和文化的态度是如此的开放和宽容,我们就更加没有理由对自己的穆斯林兄弟恨之入骨,不能因为意见的不同、教派而导致你死我活的争斗,干出一些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

中正的伊斯兰要求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把中正放在首位。

愿安拉以伟大的《古兰经》赐福我和你们,使我们大家受益于天经的启示和教诲。祈望主饶恕我和你们所犯的罪过,向安拉忏悔吧!安拉是至恕至慈的。

天课在社会中的作用
天课在社会中的作用

"天课"(Zakat)是伊斯兰信仰的第四基柱。这是安拉(Allah)对那些丰衣足食的穆斯林规定的义务,指令他()们把其每年盈余财富的一部份用作帮助贫民和有需要的人。"天课"是在每年底之前抽收的。有关其评估、分配和征收办法是根据穆罕默德圣人(求主赐福他)的训令而制定,容后详述。

"天课"的字义是廉洁。穆圣(求主赐福他)说:"真主规定天课,为主命,纯粹是使我们的盈余得以涤净。" 这主命不同于其它的善举如:施舍、救济金、或赈济品等措词都无法完全表示出天课的真义。天课既不是政府征收的税款,亦不是随意捐助的赠金,而是人类最能获得真主喜悦的天职,亦是敬拜真主的一种行为。天课在古兰里中常与礼拜同时被提及,且看第二章二七七节:
"的确,归信、并作善事、守拜功、施天课的人们,可在主处获得报偿,他们将无惧无忧。"
"这是智能之经典的道理,为善之人的领导与慈悯,他们守拜功,施天课,并且坚信后世。这些人是守主的领导,这些人均是胜利的。"
(古兰经第卅一章二至五节)
由此,我们知道"礼拜"是一种通过行动和言词来崇拜真主,而天课则是藉看自己的财富向主表示虔诚。若我们缺乏对主的归顺和敬爱,则两者都毫无精神和道义上的意义。
从实际观点来看,伊斯兰国家是有责任去向每一有能力的穆斯林搜集天课的。第一位掌理人艾布伯克曾向那些拒绝缴纳天课的部落宣战,虽然他们都自称是伊斯兰的信徒,也有立拜功。他解释为伊斯兰律法(Shari'ah)是一体的,我们不能只遵守一部份而忽略了其它。不过,在非伊斯兰国的穆民可凭自觉去履行这责任,并要提醒其它教胞遵守这主命。

二、缴纳天课的精神
在古兰经中,财富被视为真主给予人类的恩惠。真主,既是宇宙的创造者、调养者,当然亦是万物的主宰了,包括一切人类所享有的。
"是那造化诸天与地,并为你们由云降水而用以发生美丽的园林的主呢?那园里的树不是你们能使它生长的。....."(古兰经第廿七章六十节)
既然安拉是万物之主宰,而我们祇是其受托人,因此,我们应该按主的旨意去支配和运用祂赐予的财富。金钱固然不应浪费在毫无意义的用途上,更不可用作掠夺权势,欺压民主的工具。古兰经和圣训都很清楚地告诉我们任何用不正当手段得来的不义之财就是对主的不忠。换句话说,除了对主的信仰专一外,最能获主喜悦的德行便是对人施予、仁爱、慈悲、买想和容忍。
"那般人他们在富有与困窘的时候施舍的,且是抑怒饶人的,安拉喜爱为善的人。"(古兰经第三章一三四节)
主命令我们要在祂及祂的爱民跟前谦逊、礼让和慷慨。我们不应对主的给养过份苛求,应抑止对物质的非份欲念。祂更嘱咐我们不能骄傲、蔑视他人、放纵自己、任性、贪心和重视名利。因此,我们要时常立拜功来洁净心宁,斋戒来压止食欲.施天课来制胜贪念。我们之有这种种的德育皆因我们归顺了主而得到的恩宠.有赖祂的宽大和仁慈。
因此,那些有条件去施天课的穆斯林更应感谢主对他们特别的恩典,使他们有能力去帮助他人。须知道,施天课是对主的一种责任,并不是对受惠者的施舍,因为这是施者和受者的义务和权利。像其它侍奉主的行为一样,在施与爱天课的时候,彼此都要纯洁和诚恳。



三、天课的裨益
从道德和实际的角度来看,天课的好处都很明显。施天课者可以克服其自私心和对物质享受的贪慕,建立其对贫困者的同情心,而受天课者不但可避免对其较富裕的教胞妒忌和仇视,相反可产生好感。
因此,一个穆民,无论贫与富,都应视其在世上的生活为主对他们的考验,富者要慷慨和慈悲,要与其它教胞分享主赐予的恩泽,而贫者亦要容忍,发奋向上和免除嫉妒"古兰经告诉我们一个人的财富和地位并不能代表他的人格,而是他对主的自觉、他的品行及如何处理主所赐予的给养,才能在最后审判中决定他的命运。圣人曾道:"慷慨的人接近主,接近天堂,接近人类,远离地狱,但吝啬的人却远离主,远离天堂,远离人类.接近地狱。当然,一个愚昧但慷慨的人比一个吝啬而守拜功者更能得到主的欢心。"
伊斯兰的经济观是公平和人道的,正如古兰经第五十九章七节记载:
".....以免那财产周流在你们的富人之间。......"
伊斯兰反对累积和不断大量谋取暴利,同时亦不赞成绝对的共产,因两者皆不公平。它鼓励我们要在合法、诚实和从事生产的原则下谋生,并提倡社会和劳资三方面都要平等地共享成果。社会的经济来源大部份是取自法定的天课和各善长自愿的奉捐。若天课是有效地彻底执行,社会民生便会避免有阶级区别,敌对,猜疑,甚至腐败。它使人民互爱互敬,关心别人的幸福。
施天课并不是一种可夸耀的事。正如"礼拜"一样,是一种对主表示感谢和皈依的行动,并求主饶恕。



四、征收天课的范畴
"天课"是征自现金、牲口和五谷的。每一种类的立例有异,尤以后两者的计算更为复杂,其详细可参考其它有关伊斯兰法律的书籍。
现金的最低征收率是百分之二点五,以其每年的盈余作计算,即除了合理开支外剩下来的金钱。百分之二点五祇是一个最低率而非最高限额。天课是无最高限额,祇要在非剥夺自己及其从属的合理生活条件下,施的天课愈多,对施及受者皆获益愈多。



五、天课的受惠者
古兰经有提及可接受天课的人群。
"救济品惟归给穷困的、赤贫的、为此工作的、其心可得安定的、用以赎身的、拖欠外债的、用于安拉之道上、与旅客。这是安拉的规定,安拉是深知的、明哲的。"(古兰经第九章六十节)
天课各类的受惠者早已在一千四百年前订定,至今仍适用。
1.贫人~那些不能工作或没法养活自己及其家属的人,或那些为主道工作而无瑕顾及生计的人。那些没有要求帮助的,则应优先受惠。
2.有急需要的人~那些受灾难而失去财物的人可接受天课。
3.天课的收集人~这些人的薪金可取自天课。据某些学者的解释,在伊斯兰国家里,天课可用作支付财政部,甚至整个政府顾员的薪金。公款的管理人,也在此列。
4.改信伊斯兰教的人~那些因归信伊斯兰教而丧失其财富的人应得到帮助,以使其能安定过日。
5.不自由的人~此类包括付出赎金去换取穆斯林的人质或战俘的自由。
6.欠债人~是指那些因支付合理的必需品而举债的人。那些因婚礼铺张或其它过度放纵,奢侈浪费而蒙受债务缠身的人,不入此类。
7.旅客~那些因某种合法的原因要离开其家园,而在异国无依靠的人,例如去宣扬伊斯兰、去求学、公干等。也可将天课拨给专为帮助这类人而设的福利机构。
8.用于主道上~这类包括一般社会公益,可分成下列各种:
甲、宣扬主道者的报酬。
乙、学生、学者和研究工作者的津贴和薪俸。
丙、推广社会公益的费用,例如建设医院、教育机构、图书馆等,或捐助为伊斯兰服务的团体。



六、天课的法则
I﹒施天课者所供养的亲属不能受他的天课。
2﹒不能给予超过受者需要的金钱。另一方面,受者也不能接受超出其需要的金钱。
3﹒付给政府的税项并不包括在天课内。
4﹒施天课的人不能因执行了这天职而感自豪和骄傲,但若提及其姓名能有鼓勘他人施天课之作用,则可公布其姓名。
5.施赠天课时,不需告诉受者他接受的是天课。对有些值得帮助而又不肯接受天课的人,我们可不必说出金钱的来源,但施者付出的仍是天课。
6,天课可直接给予个人或团体,祇要符合条件。施者可凭其最佳的判断去找出那些是最适当的受惠者。从前,在伊斯兰组织的国度里,天课走出官方正式搜集的,而分配也由政府一部门专责执行。今天,特别是在非伊斯兰国家,天课是一种个人的义务。每个成年的穆斯林每年一定要自己实行。在这些国家,穆斯林可以直接给予那些值得帮助的人(相信每个国家都有很多这类人)
,或者他可拨给某些伊斯兰团体,用以帮助我们的教胞组织青年营和训练中心,去教育穆斯林儿童,发展伊斯兰工作,支助他们建立穆斯林教育中心和医院,或其它有关伊斯兰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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