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伊斯兰教

妇女在伊斯兰的地位
妇女在伊斯兰的地位

我们常听说古兰经赋予妇女权利,但却很少讲述这些权利。

古兰经确实谈到了这些权利,讨拉特、福音书上则没有。而欧洲直到法国革命才提出"权利"的概念。

一些妇女权利是古兰经特有的:

参与政府的权利

"信仰的男女,互相是盟友。他们劝勉为善,禁止做恶。他们守拜功、缴天课、服从安拉和他的使者。这些人,安拉会对他们仁慈,安拉是大能的、大智的。"(古兰经9:71)

在古兰经中,我们也读到女统治者士巴皇后的故事。

离婚的权利

"倘若他们决心离异,安拉是听到和知道一切的。"(古兰经2:227)

复数"他们"表明,安拉指的是配偶双方。

离婚时获取生活费用的权利

"被离异的妇人的赡养费(必须)按合理的(程度供给)。这是敬畏的人应尽的责任。"(古兰经2:241)

孩子父母抚养孩子的权利

"生母们应当喂她们的孩子两整年的乳,如果生父愿意,就完成这个期限。但是他却要在公平的条件下,供应她们的衣食。不过,任何人都无需担负他力所不及的负担。生母既不应该由于她的孩子受到亏待,生父也不应该因为他的孩子而吃亏。(生父的)继承人也被责成同样的(责任)。"(古兰经2:233)

"生母们应当喂她们的孩子两整年的乳",对于她,这两年只是哺乳,不用提供其他抚养费用。

工作权和财产权

"你们不要贪图那些安拉曾经使你们当中一些人比其他人更为优越的东西。男人被赐给他们所应得的一份财富,女人也被赐给她们所应得的一份财富。(所以,你们不要互相嫉妒,)而要向安拉祈求他的恩赏,安拉确实全知万事万物。"(古兰经4:32)

享受性的权利

"他的迹象之一,是由你们当中造化了你们的配偶,以便你们能由她们得到身心的安宁。他(主)在你们之间注入了爱和怜。对于那些能参悟的人,其中确有许多迹象。"(古兰经30:21)

遗产继承权

"这是规定的:当死亡接近你们当中任何人时,如果他遗留任何财物用来遗赠给双亲和近亲,(你们要)按照合理的定制(来处理)。这是敬畏主的人应尽的责任。如果任何人在听到遗嘱之后改变它,那些改变(遗嘱)的人就会有罪。安拉是能听的和深知的。倘若任何人恐怕立遗嘱者有偏袒或做错而从中调停,他是无罪的。安拉是多恕的、大慈的。"(古兰经2:180-182)

所以我们要以最好的方式,通过协商,满足继承人的需求。若无遗嘱或遗嘱不公,可以设定最小的合法增添量:

"这些就是安拉所规定的限度……"(古兰经4:13)

这个合法的最小限度就是:

"男性的一份等于女性的两份。"(古兰经4:11)

"在你们的遗产中,如果你们没有子女,她们的份是四分之一。倘若你们留下一个孩子,在付清(你们所嘱咐的)遗赠或债务之后,她们应得八分之一。"(古兰经4:12)

你们当中死后留下遗孀的人,应当留给他们的遗孀一年的居停和赡养费用,而不要把她们赶出去。倘若她们自动离开(居所),你们对于她们在其权力范围之内为她们自身所做的是无罪的。安拉是大能的、明智的。(古兰经2:240

以上这些规定建立在:

男子是妇女的保护者(和供养者),因为安拉已经使他们当中的一方比另一方优越(力量上)。同时,也因为他们花费他们的财产(赡养她们)。(古兰经4:34

分割遗产的这些规定体现了真正的公正和平等。现代社会对维持妇女生计没有太多公义可言,类似惨状每天都在发生,且愈演愈烈,更加体现了坚持让妇女获取一半遗产的意义。记住,古兰经自始至终都在强调公义和平等的概念:

"你说:'我的主命人公正。'"(古兰经7:29

"他创始造化,然后再复制它,以便他能公平地回赐那些信仰和做善事的人。"(古兰经10:4)

"有信仰的人啊!你们要坚决地为安拉公平作证,不要由于任何人(对你们)的仇恨使你们乖离公道。你们要处事公道,公道是更近于虔敬的。"(古兰经5:8)

商议、表达观念的权利

"但是在安拉跟前的那些(回赐)却是更好的、更持久的,它是给那些信仰并仰赖安拉的人的,和那些远避大罪及可耻行为的人的,和在他们发怒时能够宽恕的人的,和那些听从他们的主,并遵守拜功的人的,和以互相磋商(处理)他们的事务的人的,和使用我赐给他们作为生计(于施舍)的人的。"(古兰经42:36-38

换言之,作为穆斯林社区一部分的穆斯林妇女应该在各项事务及各个层面上进行商议,以便达成共识——从夫妻双方到政治组织的事宜。

法律面前的平等权

"(在公平的原则下),妇女跟男人有相同的权力。"(古兰经2:228)

在光章(24:1-8),确立了对被发现的通奸行为的惩处,又一次证明了一个男人的证言等于两个女人的证言这一说法的谬误,包含了无罪推定的权利:

-辩护权;

-上诉权;

-要求有权利保障的公开审判的权利;

-悔改和修补伤害的权利

妇女在伊斯兰的地位
妇女在伊斯兰的地位

我们常听说古兰经赋予妇女权利,但却很少讲述这些权利。

古兰经确实谈到了这些权利,讨拉特、福音书上则没有。而欧洲直到法国革命才提出"权利"的概念。

一些妇女权利是古兰经特有的:

参与政府的权利

"信仰的男女,互相是盟友。他们劝勉为善,禁止做恶。他们守拜功、缴天课、服从安拉和他的使者。这些人,安拉会对他们仁慈,安拉是大能的、大智的。"(古兰经9:71)

在古兰经中,我们也读到女统治者士巴皇后的故事。

离婚的权利

"倘若他们决心离异,安拉是听到和知道一切的。"(古兰经2:227)

复数"他们"表明,安拉指的是配偶双方。

离婚时获取生活费用的权利

"被离异的妇人的赡养费(必须)按合理的(程度供给)。这是敬畏的人应尽的责任。"(古兰经2:241)

孩子父母抚养孩子的权利

"生母们应当喂她们的孩子两整年的乳,如果生父愿意,就完成这个期限。但是他却要在公平的条件下,供应她们的衣食。不过,任何人都无需担负他力所不及的负担。生母既不应该由于她的孩子受到亏待,生父也不应该因为他的孩子而吃亏。(生父的)继承人也被责成同样的(责任)。"(古兰经2:233)

"生母们应当喂她们的孩子两整年的乳",对于她,这两年只是哺乳,不用提供其他抚养费用。

工作权和财产权

"你们不要贪图那些安拉曾经使你们当中一些人比其他人更为优越的东西。男人被赐给他们所应得的一份财富,女人也被赐给她们所应得的一份财富。(所以,你们不要互相嫉妒,)而要向安拉祈求他的恩赏,安拉确实全知万事万物。"(古兰经4:32)

享受性的权利

"他的迹象之一,是由你们当中造化了你们的配偶,以便你们能由她们得到身心的安宁。他(主)在你们之间注入了爱和怜。对于那些能参悟的人,其中确有许多迹象。"(古兰经30:21)

遗产继承权

"这是规定的:当死亡接近你们当中任何人时,如果他遗留任何财物用来遗赠给双亲和近亲,(你们要)按照合理的定制(来处理)。这是敬畏主的人应尽的责任。如果任何人在听到遗嘱之后改变它,那些改变(遗嘱)的人就会有罪。安拉是能听的和深知的。倘若任何人恐怕立遗嘱者有偏袒或做错而从中调停,他是无罪的。安拉是多恕的、大慈的。"(古兰经2:180-182)

所以我们要以最好的方式,通过协商,满足继承人的需求。若无遗嘱或遗嘱不公,可以设定最小的合法增添量:

"这些就是安拉所规定的限度……"(古兰经4:13)

这个合法的最小限度就是:

"男性的一份等于女性的两份。"(古兰经4:11)

"在你们的遗产中,如果你们没有子女,她们的份是四分之一。倘若你们留下一个孩子,在付清(你们所嘱咐的)遗赠或债务之后,她们应得八分之一。"(古兰经4:12)

你们当中死后留下遗孀的人,应当留给他们的遗孀一年的居停和赡养费用,而不要把她们赶出去。倘若她们自动离开(居所),你们对于她们在其权力范围之内为她们自身所做的是无罪的。安拉是大能的、明智的。(古兰经2:240

以上这些规定建立在:

男子是妇女的保护者(和供养者),因为安拉已经使他们当中的一方比另一方优越(力量上)。同时,也因为他们花费他们的财产(赡养她们)。(古兰经4:34

分割遗产的这些规定体现了真正的公正和平等。现代社会对维持妇女生计没有太多公义可言,类似惨状每天都在发生,且愈演愈烈,更加体现了坚持让妇女获取一半遗产的意义。记住,古兰经自始至终都在强调公义和平等的概念:

"你说:'我的主命人公正。'"(古兰经7:29

"他创始造化,然后再复制它,以便他能公平地回赐那些信仰和做善事的人。"(古兰经10:4)

"有信仰的人啊!你们要坚决地为安拉公平作证,不要由于任何人(对你们)的仇恨使你们乖离公道。你们要处事公道,公道是更近于虔敬的。"(古兰经5:8)

商议、表达观念的权利

"但是在安拉跟前的那些(回赐)却是更好的、更持久的,它是给那些信仰并仰赖安拉的人的,和那些远避大罪及可耻行为的人的,和在他们发怒时能够宽恕的人的,和那些听从他们的主,并遵守拜功的人的,和以互相磋商(处理)他们的事务的人的,和使用我赐给他们作为生计(于施舍)的人的。"(古兰经42:36-38

换言之,作为穆斯林社区一部分的穆斯林妇女应该在各项事务及各个层面上进行商议,以便达成共识——从夫妻双方到政治组织的事宜。

法律面前的平等权

"(在公平的原则下),妇女跟男人有相同的权力。"(古兰经2:228)

在光章(24:1-8),确立了对被发现的通奸行为的惩处,又一次证明了一个男人的证言等于两个女人的证言这一说法的谬误,包含了无罪推定的权利:

-辩护权;

-上诉权;

-要求有权利保障的公开审判的权利;

-悔改和修补伤害的权利

​伊斯兰是和平的宗教 2
​伊斯兰是和平的宗教 2

伊斯兰是和平的宗教 2

接着讲述伊斯兰的和平,和平不是强迫而是选择 《古兰经》中说:"宗教无强迫",这种和平是选择而不是强迫,这是有目共睹的历史事实。凡生活在伊斯兰家园的人,皆有选择宗教的自由权。在伊斯兰悠久的历史中,没有听说他们曾经虐待过犹太教徒、基督教徒及其他教徒,或逼迫他们中的任何一人加入伊斯兰。

英国东方学者托马斯埃尔诺德这样说道: "我们从不曾听到过任何强迫非穆斯林接受伊斯兰的欺压事件,也不曾听说过任何铲除基督教的预谋活动。"自卫抵抗反侵略是和平的媒介 自卫战争是实现和平的媒介,抵抗与反击侵略均为合法,从 这个基点出发,伊斯兰承认和规范了这一事实。伊斯兰认为,凡 致力于实现自卫反击,捍卫自由、权利与和平,抵抗压迫与不义的战争,皆为合法。安拉说:"要不是安拉以世人相互抵抗,那末,大地的秩序必定紊乱了。但是安拉对于世界是有恩惠的。" 【古兰经 2:251】又说:"要不是安拉以世人相互抵抗,那么许多修道院、礼拜堂、犹太会堂,清真寺---其中常有人纪念安拉之名的建筑物---必定被人破坏了。凡扶助安拉的大道者,安拉必定扶助他;安拉确是至强的,确是万能的。如果我使那些人在地面得势,他们得谨守拜功,完纳天课,劝善戒恶。万事的结局只归安拉。"【古兰经 22:40-41】意即:假若安拉没有为众先知和信士们规定抵抗和反击侵略的圣战的话,多神崇拜者必定控制了所有信教者;伊斯兰律法也会遭到废除。故安拉下令通过与敌作战的方式,抑制那些人的恶行。假若没有抵抗和反击侵略的圣战,每一个民族的正义必定为邪恶所压制。因此,伊斯兰的第一个战争观便是:战争是一种社会必然,无可避免;除非是为了 谋求利益与和平。总而言之,圣战的合法性,并非是用来作为侵 略的工具,并非是用来实现个人野心的媒介,并非是用来谋取某一民族的利益。

禁止屠杀妇女儿童

这方面最具说明意义的证据,便是穆斯林学者一致认为:不 许杀害非参战人员,特别是妇女、儿童、老人、僧侣、病人等等。 如果说伊斯兰的交际原则,只是为伊斯兰而战的话,那么以上这些人是不可能幸免遇难的;因为他们并不接受加入伊斯兰和信仰伊斯兰。

同样,妄称建立在和平原则之上的公平交往,只是出于 穆斯林无能的说法也不正确。

公正是和平的基础

伊斯兰历史明确表明,安拉的使者同卡非尔(非穆斯林)所 展开的所有大、小型战争,都未超出理由的合法性。其中很大一 部分战争的发生,实际上都是自卫还击战。

总的说来,伊斯兰的交往关系,充满着和平原则。《古兰经》 中有大量经文指出,通过履行义务、不侵犯任何实体、以公平和友善与人乃至动物相处的途径,实现公正的内涵,从而支持和建立区域性、全球性的和平法案。甚至公正和友善的意义,还上升到包括愿意接受和平、不进行侵犯的敌人。这一切就是为了援助公正和真理,而不徇私舞弊。安拉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维护公道,当为安拉作证,即使不利于你们自身,和父母和至亲。 无论被证的人,是富足的,还是贫穷的,你们都应当秉公作证; 安拉是最宜于关切富翁和贫民的。"【古兰经 4:135】

.蜂蜜的奥妙
.蜂蜜的奥妙

真主说"你的主曾启示蜜蜂:"你可以筑房在山上和树上,以及人们所建造的蜂房里。然后,你从每种果实上吃一点,并驯服地遵循你的主的道路。"将有一种颜色不同,而可以治病的饮料,从它的腹中吐出来;对于能思维的民众,此中确有一种迹象。" (古兰-蜜蜂章16:68-69)

你知道安拉通过小昆虫提供给人的蜂蜜是何等重要的食物来源吗?

来自小昆虫的极其重要的食物来源

蜂蜜由(葡萄糖、果糖等)糖类与(镁、钾、钙、氯化钠、硫磺、铁 和磷酸盐等)矿物质组成。它包含不同比例维生素C、B1、B2、B4、B5和B6,依据花蜜和花粉的品质而改变。此外,还有少量的铜、碘、锌和微量激素。

实例证明

就像全能的安拉在古兰经中提到的蜂蜜是"治病的饮料", 下述事实就证明了这一点。1993年9月20-26日世界养蜂会议举办期间,科学家聚首中国讨论蜂蜜衍生物的治疗功效。

1_ 美国科学家特别强调,蜂蜜、蜂王浆、花粉和蜂胶可以治愈多种疾病。

2_ 罗马一位医生提到,他尝试用蜂蜜治疗白内障患者,发现2094例病人中2002人痊愈。

3_ 波兰医生在会议上说,蜂胶有助于治疗痔疮、皮肤病、妇科病和其他疾病。

蜂蜜的益处

蜂蜜作为药物使用时,同样有许多超越其他自然或非自然物质的特点。特点如下:

易消化:尽管酸含量较高,蜂蜜还是非常容易被最敏感的胃消化的,因为蜂蜜中的糖分子可以转化成其他糖分(如果糖转化成葡萄糖),有助于肠胃更加有效地工作。

低热量:蜂蜜的另一个特点是,与同数量糖相比,它提供的热量减少40%。提供活力,不加重量。

速扩散:溶于温水时,蜂蜜能在数分钟内扩散于水中。它的自由糖分子能让大脑更加灵活,因为大脑是糖分的最大 消费者。

血动力:蜂蜜能为身体中血液的形成提供非常重要的动力。它同样有效地减少毛细血管疾病和动脉硬化的形成。

抗菌性:蜂蜜的抗菌特性被称为"抑制作用"。实验表明稀释的蜂蜜抗菌效果增加两倍。更加有趣的是,新生幼蜂都是用稀释的蜂蜜喂养的,仿佛它们知道蜂蜜的这一特点一样。

蜂王浆

蜂王浆是蜂窝中工蜂的唾腺分泌的一种营养物质,其中含有糖、蛋白质、脂肪和多种维生素。常用于治疗组织不足和身体虚弱。蜜蜂产出的蜂蜜量要远远高于它们的需求量,它显然是为人类造福的,同样,很明显蜜蜂是不能"独自"完成如此难以置信的任务的。

因为就赐予人类的福祉,安拉说:"他为你们而制服天地万物,对于能思维的民众,此中确有许多迹象。"(古兰-屈膝章45:13)

麦尔彦(玛利亚)的故事
麦尔彦(玛利亚)的故事

麦尔彦(玛利亚)的故事

仪姆兰和妻子一直没有生过子女,他们感到十分孤独,每当看到别的妇女抱着天真可爱的小孩就很羡慕。仪姆兰的妻子更是盼子心切,她每天都祈祷造化天地的真主赐给她一个儿子。她愿将自己的儿子送入寺院,让他终生侍奉在寺院,以感激真主的恩赐。

不久,仪姆兰的妻子果真怀了孕。她高兴得流出了眼泪。她对丈夫说:“只要有个男孩,哪怕生下来只看上一眼,就把孩子送进寺院',我也心甘情愿。"仪姆兰同意了妻子的意愿,可是没等看上一眼自己的孩子,他便死去了。

仪姆兰的妻子在丈夫去世后几个月便分娩了,生下来的却是一个女孩。这使她非常失望。但这终究是真主赐给的,于是便给女孩起名叫麦尔彦,意思是崇拜安拉的女孩子。她默默地祝福自己的女儿得到安拉的保佑,希望麦尔彦的名字能符合她的行为。麦尔彦的母亲用一块布把她包好,抱往寺院,把她交给了寺院管理人员。她郑重地对管理人员说:“我早就许下心愿,生下来的孩子立即送入寺院。"不待寺院的管理人说话,她便放下麦尔彦,头也不回地走了。

人们听说有人送来了个女孩,便纷纷前来观看。只见五官端正、皮肤洁白的小麦尔彦在灿烂的阳光下甜蜜地笑着,引起了所有人的爱怜。寺院里的人们都要求承担抚育小麦尔彦的责任。大家争持不下,突然,宰凯里雅大声说:“我应该抚养她。我是她的姨夫,抚养她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他又对人们说:“大家都争着承担这份责任,为了寻求真主的喜悦。我抚养她,愿把真主的喜悦和恩惠分给大家。"说完就要抱走麦尔彦。其他人连忙上前阻拦,纷纷说:“不行,宰凯里雅!即使你是她的姨夫,也不能优先独占这份便宜。我们在真主面前是平等的。"说来也怪,小麦尔彦在人们争论时,一动也不动,更不哭闹,只是转动着美丽的眼睛,似乎在等待人们的争论结果。

太阳已经升上天空,人们还争执不下,于是只好同意采取抽签的办法。大家走到河边。河水清澈,缓缓地流着,不时地卷起朵朵浪花。人们在祈求真主之后,便将各自的竹笔掷入河中。

这时,河边一片寂静,谁也不说话,只是全神贯注地凝视着河水。不一会儿,只有一支竹笔漂浮于水面,其他的竹笔都不见踪影。这正是宰凯里雅的竹笔。宰凯里雅见此情况十分高兴。其他的人这时只好同意麦尔彦由他抚育。

宰凯里雅为麦尔彦在寺院里找了一间幽静的楼房,只有一个梯子上下,不许别人上去。他像爱护自己的女儿一样爱护麦尔彦,天天来看望麦尔彦,为她提供一切必要的东西,经常给她带来些好吃的食品。这样一直坚持了多年。

麦尔彦由一个不懂事的小女孩,逐渐长成了一个淑静文雅的大姑娘。她遵照母亲的愿望和宰凯里雅的教诲,虔诚地侍奉寺院,从不间断。

一天,宰凯里雅来到麦尔彦的房间,看到桌子上放有许多吃食。他想,这些吃食不是我送来的,是否有人到这里来过?便问麦尔彦:“你的房间不许任何人来,这些吃食是谁送来的?"麦尔彦说:“这些都是安拉赐予的。安拉赐给他所喜爱的人。"

宰凯里雅知道,这个女孩子是真主选择的,真主使她的地位高于其他妇女。

麦尔彦长大成人了。她心诚意坚,一直住在寺院里崇拜真主,决心一生侍奉寺院。她成为妇女的光辉典范。先知尔撒就是安拉赐予她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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